實用新型與發明的對比

  你知道實用新型與發明嗎?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技術方案,又稱小發明或小專;發明是應用自然規律解決技術領域中特有問題而提出創新性方案、措施的過程和成果。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實用新型與發明的法律相關知識。

  

  由於實用新型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式即可直接獲得授權,而發明專利則需經過初步審查、實質審查兩道程式才能得到授權,所以普遍觀點都認為發明專利更穩定。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於2013年12月釋出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關於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之後,對實用新型更是恨不得均視為“垃圾專利”,甚至已到了處處喊打喊殺的地步。

  然而實用新型仍有其不可忽略的優點,下面作一些簡單總結,以供大家在確定專利申請型別時可有一個全面的考慮。


  1.實用新型可更快得到授權

  發明通常需要1.5-3.5年才可獲得授權,而實用新型通常6-10個月即可獲得授權,相比之下優勢非常明顯。

  2.實用新型的申請費及年費更優惠

  發明申請階段的官費是3450元,而實用新型只需500元;授權之後的年費方面,實用新型也比發明低。

  3.實用新型更容易獲得授權

  由於實用新型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式,雖然最新修改的《專利審查指南》要求審查其新穎性,但仍不審查其創造性,所以實用新型更容易獲得授權,當然其前提是該專案滿足實用新型授權的其他要求。

  如果相同專案同時申請發明及實用新型,實用新型會先獲得授權,而發明則可能因創造性不足而被駁回;但這並不表示已授權的實用新型也必然可被宣告無效,具體參見後面的分析。

  4.實用新型專利權更穩定、不易被宣告無效

  常規的觀點是認為實用新型專利權不穩定,因為它不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程式,只是經過形式審查和簡單的新穎性審查就直接授權的,所以很容易被宣告無效。

  事實上,實用新型的不穩定僅是針對那些自身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的專案,這類專案本來就不應得到授權,類似於人們常說的“垃圾專利”,所以很容易被宣告無效。

  但是,如果某一專案確實有其創新之處,則實用新型反而會更為穩定。這是因為在無效宣告的過程中,發明與實用新型在創造性判斷標準上是不同的:首先是現有技術的領域,針對實用新型限制得較窄,一般不擴充套件到相近或相關領域;其次是現有技術的數量,針對發明可引用多項現有技術,針對實用新型則限制為一項或兩項,一般不引用多項現有技術評價其創造性。

  也就是說,某一專案如果申請的是發明,授權後被無效的可能性反而更大,因為可引用的對比檔案的領域更寬、數量更多;如果申請的是實用新型,則對比檔案的領域較窄、數量較少,所以其授權後被宣告無效的可能性反而更小。

  另一方面,相同專案同時申請發明及實用新型時,其中的發明申請可能被引用三、四篇對比檔案而駁回;針對已授權的實用新型,由於通常不能引用三、四篇對比檔案,所以不能將其宣告無效。這裡也體現出了實用新型更穩定的特徵。

  5.實用新型審查過程保密、不會被第三人干擾

  發明申請由於有初審公告程式,在授權之前就可被普通公眾檢索檢視到;而實用新型的審查過程是保密的,公眾無法檢索檢視,只有在授權公告之後才可被檢視。

  針對發明申請,在其初審公告之後,任何人如認為其不符合專利法規定,均可向專利局提出的意見,也即公眾意見;也就是說,如果競爭對手看到某一項專利申請可能對其不利,則可提前作全面的檢索,找到可影響新穎性或創造性的檔案,並提交到專利局,後續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可能直接引用這些檔案而駁回專利。

  針對實用新型,由於審查過程是保密的,所以沒有接收公眾意見這一程式。這裡也體現出了實用新型更容易獲得授權的特徵。

  以上總結了實用新型的一些優點。當然,實用新型並非只有優點,與發明相比它還是有一些弱項,例如:

  1.實用新型保護期較短:發明有效期20年,實用新型只有10年,期滿不可續展。

  2.實用新型獲得授權後仍不確定是否有新穎性、創造性:需要通過專利權評價報告來核實。

  3.實用新型維權所得賠償通常低於發明專利:一旦認定侵權,被告需“停止侵權”這一點對發明與實用新型都是一樣的;但在賠償方面如果是適用法定賠償原則,實用新型的賠償額通常低於發明專利,但差別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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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用新型的專利權內容

  1*** 獨佔實施權:指專利權人對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依法享有的進行製造、銷售或者使用的專有權利;

  2***進口權:指將專利權人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經許可或授權,以經營為目的的進口專利產品的權利;

  3***轉讓權:指專利權人將其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的權利;

  4***實施許可權:指專利權人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並收取專利使用費的權利;

  5***放棄權:指專利權人在保護期限屆滿前的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宣告或以不交年費的方式放棄其專利權的權利;

  6***標記權: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容器上、說明書上、產品廣告上作上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7***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8***如果錯過了繳納年費的時間,可以在申請日起六個月內補交,但要繳納滯納金。如果超過了六個月,可在收到專利權終止通知書兩個月內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理權利恢復手續,補交年費和恢復費。如果已經超過了上述時間,則專利權終止,無法恢復,申請人只能對其進行改進後重新申請。

  9***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

  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後,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為生產經營的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或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由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後,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為生產經營的目的製造、銷售或進口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