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欠條法律效力及相關法律

  結婚離婚,總是人生大事。當婚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走到盡頭不得不離婚時,打的欠條是否有效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離婚時欠條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律規定,公民之間因民事行為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當一方向對方書寫欠條後,便對對方形成了債務關係,當其不能按期履行債務時,另一方可以依據欠條向法院提起訴訟。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條,應認定為是雙方對部分財產的特別約定,在雙方之間形成了明確的債的權利義務關係,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雙方是因離婚關係而產生的財產分割問題形成的債務,並私下達成了協議,那麼該協議產生於夫妻關係之中,又分離於夫妻離婚關係之外,如果未能在離婚調解書中加以載明,當一方不能履行給付承諾時,另一方就很難實現自己的權利,到頭來,有可能雙方重新進行離婚後的財產訴訟。

  夫妻雙方如果就財產分割問題協商一致,應當將財產分割情況具體寫在生效的離婚法律文書中***如寫在民政局的離婚協議中,法院生效的調解書中***,當一方不履行義務時,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幫助和支援,最終實現自己的離婚財產利益。

  相關法律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