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村環境保護論文

  農村城鎮化是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不僅帶來了農村經濟的飛速發展,也對農村環境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環境保護論文,供大家參考。

  農村環境保護論文範文一:我國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對策研究

  摘要:在對我國農村目前面臨的生態環境現狀及存在問題剖析的基礎上,在“重發展,輕環保;重生產,輕生態”的思想影響下,分析了造成農村生態環境複合汙染的原因,最後,結合當前農村農產品品質和食品安全的實際問題。提出我國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的對策以及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新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對策

  改革開放已走過了30年的歷程,我國已呈現出農村經濟社會穩步發展、農民文化生活逐步得到改善的良好局面。為推動新農村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但在“重發展,輕環保;重生產,輕生態”的思想影響下。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生態環境狀況日益惡化,不少地方的農村尤其是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出現了環境汙染加重的趨勢,影響了農產品品質和食品安全,嚴重威脅到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

  一、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一***水汙染觸目驚心

  目前,我國仍有3億多農村人口飲水達不到安全標準,其中因汙染造成飲用水不安全的人口達9000多萬人。有相當比例的農村飲用水源地沒有得到有效保護。來自國家環保總局的一組最新資料顯示,我們的飲用水50%以上是不安全的。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最新檢測報告***2005年6月份***稱,我國七大水系,水質達到I~III類水體的佔49.2%,IV-V類***受汙染水質,不能用作飲用水源***水體的佔28.5%,劣五類***已喪失直接使用功能***水體的佔22.3%。湖泊水庫中滿足Ⅱ~Ⅲ類水質的湖庫有7個,佔26.9%;Ⅳ~V類水質湖庫有9個,佔34.6%;劣V類水質湖庫有10個,佔38.5%。

  ***二***土壤汙染嚴重

  全國約25%的土壤處於警戒狀態,汙染比較嚴重的約5%。蔬菜中農藥汙染問題更為嚴重,農產品已經缺乏安全保障。由土坡汙染引發的農產品安全和人體健康事件時有發生,成為影響農業生產、群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在有關部門進行的典型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中,江蘇調查區蔬菜和稻米的鉛超標率分別達到60%和46%。廣州調查區的蔬菜樣品中,七氯和異狄氏劑醛的檢出率都在85%以上,而硫代硫酸鹽的檢出率竟然高達94%。一些地方的稻田土壤因滲入鎘廢渣而被瀉染,致使稻米中的含鎘量超標,無法食用。因土壤汙染,全國每年糧食減產1000萬噸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約125億元。

  ***三***固體廢棄物汙染蔓延

  近年來,我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速度加快,由此帶來生活垃圾量的迅猛增長,並且因城市垃圾向城郊和農村轉移,對農村環境造成的汙染和破壞日益嚴重。2005年《各地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情況》顯示,當年全國生活垃圾無害處理率僅為51.7%。據測算,全國農村每年產生生活垃圾約2.8億噸,生活汙水約90多億噸,人糞尿年產生量為2.6億噸,絕大多數沒有處理,生活汙水和垃圾隨意傾倒、隨地丟放、隨意排放。畜禽糞便年產生量達27億噸,80%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沒有汙染治理設施。在一些地區,畜禽養殖汙染成為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

  二、農村生態環境複合汙染的原因

  ***一***汙染型產業向農村快速轉移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汙染型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從城市向農村轉移。一些農村,為承接汙染型產業和引進這些企業,地方政府許諾提供各種優惠條件,表面上看,引進這些汙染產業不僅給當地帶來了大量的投資,而且給當地村民一些就業機會,有些地方為了迴避國家對土地的管制政策,採取“以租代徵”的辦法非法佔用農民的土地。有些地方根本不考慮國家的環保政策,違法違規建設。由此對村民造成的危害是長遠的。

  ***二***農業化學品的過量使用

  我國化肥年施用量已達4700萬噸,居世界之首,單位播種面積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成倍超出發達國家為防止水體汙染所設定的安全上限值。我國湖泊與河流中的汙染負荷有50%以上源於非點源汙染,來自農業面源汙染的約佔1/3。此外,僅從佔全國作物總播種面積20%的集約化、專業化的蔬菜、瓜果、花卉種植區域來看,每年因氮肥的不合理使用而損失的氮就達300萬噸,佔我國氮化肥總用量的12%。大量使用化肥已經引發全方位立體汙染,使得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難以逆轉,還導致了溫室氣體對氣候變化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等現象。

  我國年均化學防治面積45億畝次,因大量使用化肥和農藥而汙染的土地超過2187萬公頃,約佔耕地面積的16%。過量使用的農藥和化肥利用率僅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農藥造成了地表水富營養化和地下水汙染。

  ***三***農村土地佈局不合理

  農村工業化是中國改革開放期間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在縣域經濟發達的浙江、江蘇等東部發達地區表現得尤為明顯。受鄉村自然經濟的深刻影響,這種工業化實際上是一種以低技術含量的粗放經營為特徵、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反積聚效應的工業化,村村點火、戶戶冒煙,不僅造成汙染治理困難,還導致直接汙染的危害。目前,我國鄉鎮企業廢水COD和固體廢物等主要汙染物排放量已佔工業汙染物排放總量的50%以上,而且鄉鎮企業佈局不合理,汙染物處理率也明顯低於工業汙染物平均處理率。

  綜上所述。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汙染向農村地區轉移、汙染嚴重的企業向西部和落後農村地區轉移;同時,農村工業化過程中,對企業以及集約化畜禽養殖的不合理佈局,農田中農藥和化肥的使用過量是農村生態環境複合汙染的主要原因。

  三、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對策

  ***一***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

  針對我國目前農村生態環鏡汙染日益嚴重的狀況,我國在起草汙染防治政策、立法、標準體系時,有必要借鑑美英先進經驗。第一,由於各生態要素相互關聯的特點,在研究起草土壤汙染防治法、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條例、農村環境保護條例,建立農村環境監測、資訊統計、質量評價等標準、方法體系時,應注意與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綜合協調,同時應對現有的這些法規中已有的一些制度進行完善;第二。在立法中應強調預防體系的健全,並規定嚴格的法律責任;第三,在立法上應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確立公眾參與制度,充分發揮公民個人、NGO等環保組織以及社群的作用,讓他們積極參加到汙染防治工作中來;第四,建立汙染整治基金制度、汙染整治市場體系和環境汙染風險責任保險制度,促進我國農村生態環境汙染整治向市場化發展。

  ***二***強化政府在生態環境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在生態環境管理中有著舉足輕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現階段,政府應採取“發展導向”模式。***1***政府應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加強環境執法力度。健全有利於提高執法效能的長效保護機制,用制度來監督環境。環保系統應該實行環境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2***建立巨集觀綜合決策機制,健全中央—地方協商制度。要把環境容量、環境質量狀況和對環境的影響、對資源的消耗、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納入統計指標,使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表示。環境保護政策要同部門發展政策以及巨集觀經濟政策相結合。同時,生態環境保護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博弈的合作均衡。***3***進行有效管理,促使環境外部性內在化。由於市場存在失靈情況,因而通過政府來對環境資源利用進行管理來糾正市場失靈,使外部性問題得以解決。政府可通過徵收“屁古稅”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建立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補償制度。

  隨著發展,政府應逐漸轉向“秩序導向”模式。強化公共資源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建立起合理的環境經濟利益關係和可持續發展經濟利益關係。

  ***三***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要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建立健全監測指標體系和資訊系統,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重要農產品產地的環境監測。加大農村環境監督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小造紙、小化工、小冶煉、小水泥等高汙染行業違法排汙行為。對長期超標排汙的私設暗管偷排偷放的、汙染直排的,應停產關閉。對建設專案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應停產停建。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生產能力,應關閉取締。嚴格環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專案在農村地區立項。加強自然保護區環境監管,嚴厲打擊違法採礦和開展旅遊等破壞生態的行為。要充實農村環境保護力量,保證必要的監測、執法裝備、經費等工作條件。

  ***四***增強科技對生態環境管理的貢獻

  要以科技創新推動農村環境保護,大力研究、開發和推廣農村環保關鍵和適用技術。圍繞農業面源汙染形成和消除機理、汙染土壤修復、水體自然生態修復等重要課題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展科技攻關。加快農村生活汙水和垃圾處理、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等技術的研發和推廣,為有效防治農村汙染和生態破壞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通過分類指導、試點示範、教育培訓等方式,建立新型科技推廣服務體系,促進農村環保適用技術的應用。

  農村環境保護論文範文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機制構建

  關鍵詞: 城鄉一體化 農村生態環境 政府主導 公眾參與

  內容提要: 政府在推進環境保護城鄉一體化程序中居於主導地位,而環境保護的社會性、複雜性需要廣泛的公眾參與和社會合作。以可持續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強化制度建設,實現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將是推進我國農村環境保護的有效機制。

  伴隨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農村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也在加劇。無論是面源汙染、點源汙染,還是生態環境破壞,都已成為影響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制約城鄉一體化程序的嚴重障礙。

  城鄉一體化程序對於生態環境保護的新要求

  城鄉一體化是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包含城鄉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體化:第一,城鄉環境保護重視程度一體化,即在觀念上樹立城市與農村環保同等重要的理念,努力實現城市和農村環保“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第二,城鄉環境保護管理體制一體化,即管理體制的設計一體化***針對城市和農村的不同特點完善相應的環境管理體制***和保障體系一體化***對城市和農村的環保投入實現均等***。第三,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一體化,即城市和農村環保工作同樣有法可依。服務於城鄉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的平等化,必須根據農村環保的特點,制定專門的農村環保基本法,修訂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政府主導作用

  政府的職能和資源佔有優勢決定了其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主導作用,這個作用不應侷限於城市,更應當向農村延伸。

  政府作為與農村環境保護的差距。第一,政府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短視。現存的政績考核體制是以經濟發展為重心的,缺乏對環境保護尤其是農村環保的戰略性、長期性考慮。同時,政府將環保資金過多投向工業和城市,農村環保幾乎享受不到環保專項資金的保障和先進環保技術的支援。第二,現行法律制度輕視農村生態環保。雖然現行法律提出了農村環保問題,但是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定,一些重要的農村環保領域還存在空白。第三,農村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體制不科學。現行環境保護體制過分強調政府在環境保護中的主導地位,忽視了公眾的參與,特別不利於公眾環境意識的培養。

  消除差距,加強政府農村環境保護法律職責。第一,創制與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律體系。結合農村生態環保的實際情況,在完善排汙許可證制度、排汙收費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考核制度和農村環境應急處置機制等。第二,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政府要重視科學規劃在農村環保中的重要作用,合理安排鄉鎮企業的佈局,控制汙染物排放。設立專門負責農村環保的管理部門,明確職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加大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運用經濟手段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堅持“汙染者付費、開發者保護、受益者負擔”的原則,採取國家、集體、個人、外資多元投資的方式,保證穩定有效的環保資金投入。積極引入市場機制,特別是要鼓勵個人出資參與農村環境建設,探索建立生態環境效益補償機制。第四,加強農村環境監測與監管。建立農村環境監管平臺和監測體系,完善環境資訊釋出制度,嚴格建設專案環境管理,加大環境監督執法力度,提高汙染事故鑑定和處置能力。第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教育,培育公眾環保意識。針對文化素質較低和環保意識較差的廣大農村居民,政府應“自上而下”發揮引導、教育職責,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知識宣傳和培訓。

  農村環境保護中的公眾參與

  環境問題的社會性、複雜性需要廣泛的公眾參與和社會合作,在可持續發展模式的指導下,公眾參與已成為各國環境保護的公共基調。①我國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同樣也需要各類團體和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

  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尚存障礙。一是公眾參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欠缺。農村居民隨意丟棄生活垃圾的現象很普遍,垃圾的分類處理更是無從談起。在農業生產領域,隨意使用化肥、農藥造成水體、土壤汙染的現象也大量存在。更有甚者為了眼前經濟利益,盲目建設汙染企業,使得農村生態環境遭受嚴重汙染破壞。二是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缺失。我國現行法律缺乏環境知情權的規定,政府釋出的環境狀況公報內容單一,指標種類較少,特定地區的環境整體狀況和變動趨勢難以客觀反映出來;且因一些環境狀況指標技術性過強,不便於公眾理解,達不到應有效果。三是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的救濟渠道不暢。我國法律規定有環境行政處理和環境訴訟兩種基本的環境糾紛解決機制,但由於現行環境訴訟制度對於起訴人資格規定過嚴、對證據的科學性要求過高、公益訴訟機制尚未健全、法律援助不到位,導致農民因成本高昂而難以通過訴訟維護自身的環境權利。

  開闢多方途徑,方便公眾參與農村環境保護。一要參與農村環境立法。廣泛徵求公眾意見,根據公眾關注的程度和理解程度,創造條件,使公眾參與制定完善防治飲用水汙染,土壤汙染,畜禽、水產養殖汙染,鄉鎮企業汙染,農藥化肥汙染,保護自然資源和發展生態農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二要參與農村環境執法。加強農民的參與和監督力度,糾正、限制執法中的不當行為,減少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同時,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利用村民自治的有利因素,建立一套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和約束的農村環保機制,提升廣大農民對環保執法的支援力度。三要參與農村環境普法。加強普法工作,提高農民的環境法律意識,使農民自覺地參與環境決策、維護其環境權利。通過多種形式的環境法制宣傳,強化農村幹部和村民的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農村環保: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

  從目前我國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來看,環境問題的解決必須依靠政府與廣大民眾的傾力合作。②公眾參與並非公眾對抗政府的機制,而是優化政府執行的機制。環境保護領域的公眾參與機制所反映的理念正是充分吸收公眾的智慧和力量,使環境保護得到真正的實現。③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實現對接的可行性。農村環境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僅僅依託“政府管制型”的行政管理機制難以滿足需要,引入以公眾參與為助力的“互動型”環保新機制已是形勢所需。第一,政府主導對於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引導、保障功能。一方面,政府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環保觀念,使公眾的環保意識不斷提高,最終在全社會形成統一的環境整體利益保護觀念。另一方面,政府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製度保障。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履行其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職責,開闢多種渠道為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提供製度保障,為公眾環境利益受到侵害時提供救濟保障。第二,公眾參與對於政府主導環境保護的補充、監督功能。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不僅有助於克服政府職能的侷限性,也對政府履行環保職能具有監督作用。

  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有效對接的制度構建。實現政府主導與公眾參與的有效對接需要相關法律制度的保障。第一,建立農村環境汙染源頭控制制度。政府把環境指標量化作為鄉鎮企業設立審查及專案引入審批的重要指標,採用稅收等一些財政手段引導企業,建立綠色生產、營銷體系;通過科學規劃村鎮佈局、居住和生活排汙公共設施建設、防災減災等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依法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利用,引進節約型的先進種植、養殖和灌溉技術,鼓勵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援發展生態農業。第二,建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保障制度。一是建立環境資訊公開制度,定期釋出有關環境監測資訊和科技標準;二是建立公眾參與環境決策制度;三是建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第三,建立建全環境保護社會監督制度。

  一是建立專群結合的環境保護監管網路制度。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宣傳發動,實行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建立起“專群結合、點面結合”,全面覆蓋農村的環境保護監管網路。二是建立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監督機制,積極組織和引導公眾充分發揮環保議事權,同時將政府環保職能的落實從某種程度上通過環境績效顯示出來,把環境績效納入每一級政府的政績考核體系之中。第四,建立環境保護社會教育機制。針對農村居民的實際情況,一是將環保教育納入農村中小學學校教育,把環保知識寫入教材,培養中小學生的環境意識和環境責任感。二是各級政府加大力度,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農村綠色生態教育,將環保法律宣傳,農藥、化肥和企業排汙的破壞性、危害性宣傳以及環保型農業技術知識普及作為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增強農民的環境意識。三是利用各種媒介進行宣傳,引導農民樹立“綠色消費觀”,節約資源,通過轉變消費模式,間接引導生產模式的轉變。

  註釋:

  ①李摯萍:《環境法的新發展——管制與民主之互動》,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第15頁。

  ②史玉成:“環境公眾參與的現實基礎與制度生成要素——對我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法律制度的思考”,《蘭州大學學報》,2008年第1期。

  ③孫佑海:“運用環境法治推動農村環境保護”,《環境保護》,2008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