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勞務派遣工是否可以轉正

  勞務派遣工是區別於合同工的一種,在事業單位或國企、政府單位中經常可以看見,勞務派遣工跟合同工做差不多的事情,但工資卻比合同工低很多,勞務派遣工都希望轉正。今天小編為你們介紹國企勞務派遣工轉正條件,希望大家喜歡!

  國企勞務派遣工轉正條件

  勞務派遣能轉正。不過這要看公司願不願意讓你轉正了。想讓你轉正就讓你轉正,就直接跟你籤合同,不是勞務派遣;

  如果不想讓你轉正,一,可以不讓你繼續幹了,再找別人;二, 你繼續工作,不過再找另一個勞務跟你籤合同,繼續是勞務派遣。

  人社部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修訂後的《勞動合同法》,或將促使企業將勞務派遣工成批“轉正”。

  勞務派遣只能以輔助形式存在

  人社部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解釋,所謂勞務派遣,是指一個勞務派遣單位招用勞動者後,將勞動者派遣到另一個用工單位去工作的經營行為。比如,某勞務派遣公司招了一批人,並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將這些人派遣到某銀行工作。看上去這些人在銀行上班,實際上並不是銀行的人。

  人社部法規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以來,全國人大已經進行了兩次執法檢查。檢查中發現,勞務派遣發展太迅猛,超乎想象。“原本僅用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下稱“三性”***崗位的勞務派遣工,實際操作中被部分用工單位濫用。不少企業勞務派遣工人數比正常用工人數還要多。”這種現象引發的問題是,對職工權益的侵害,如同工不同酬、社保待遇有差異、職業發展受限等。

  “在這樣的背景下,這次修訂後的《勞動合同法》針對勞務派遣中的突出問題進行了修改。其最主要的立法目的,就是控制勞務派遣的數量,防止衝擊正常用工;同時維護職工權利,糾正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人社部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修訂後的《勞動合同法》裡面有明確的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只能作為勞動用工的輔助形式存在。

  勞務派遣“三性”崗位有規定

  勞務派遣用工範圍限定在了“三性”崗位***臨時性工作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內,但“三性”崗位認定,這個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

  人社部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修訂後的《勞動合同法》對此進行了界定: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實踐表明,“三性”崗位中,以“輔助性崗位”在企業中的使用最廣。同時,修訂後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勞務派遣公司准入門檻也提高了。”該負責人說,今後,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註冊資本由原來的“不得少於50萬元”提高至“不得少於200萬元”,還要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等。違反以上規定,企業將面臨相應的處罰。“在這樣的背景下,企業如何處理現有的勞務派遣工?”人社部法規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預計將有3種可能,一是將原派遣員工轉成企業直接僱用;二是將部分業務以外包形式完成;三是繼續使用派遣。“這至少意味著,將有成批勞務派遣工被轉正,這是一個利好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