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有沒有規定年假_保安可不可以休年假

  保安有沒有年假的?關於年假是怎麼規定的?我們知道年假是職工累積工作滿一年即可以享受假期。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保安有沒有規定年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保安有沒有規定年假

  根據國務院公佈並於2008年1月1日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08年9月28日製定公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休年假的前提條件如下:

  主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

  時間: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年假天數計算方法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關於年假的法律規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即職工連續工作12個月則滿足獲得年休假的資格。

  而對於“連續”又該如何理解,許多用人單位認為必須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為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覆函中釋明:“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職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該覆函表明,連續工作的12個月可以等於在原單位、本單位甚至好幾處單位的工作時間相加,即在哪裡工作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連續工作的過程。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與年休假獲得資格為“連續”不一樣的是年休假天數的計算方式為“累計”。《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然而,“累計工作”又如何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覆函釋明“累計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視同工作期間***。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職工只需提供有效材料證明自己的工作年限,由各次工作年限相加之和即為“累計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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