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有沒有規定從生孩子那天算

  國務院頒佈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的就有享受產假的權利,那產假是怎麼那天算起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產假是否從生孩子那天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產假是否從生孩子那天算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產假的申請書怎麼寫

  尊敬的領導:

  本人已近臨產,預產期為××××年××月××日,屬於計劃內合法生育第二胎。鑑於家庭住地與工作單位之間距離較遠以及目前身體狀況,難以堅持正常工作。根據中心相關規定,產婦休假應為××天。我現特向中心申請休產假,預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望領導給與審批為盼。感謝!

  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 月 日

  產假工資的發放規定

  首先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檢,工資應按出勤發放,不能以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其次產假期間工資由生育津貼發放,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是需企業補足的;

  陪產假工資按照員工正常出勤支付,社保中心暫無明確規定由社保基金支付,目前由企業承擔。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期間只發生育津貼不發工資,是否違法?

  法定產假期間女職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不發工資,不違法。

  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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