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假的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關於年假的工作年限是怎麼規定,怎麼計算的?帶薪年休假是法定的假期,符合休年假條件的職工每年一定天數的帶薪假期。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年假的工作年限計算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員工如果連續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是員工享受年休假的一個重大標誌。

  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計算,它是根據員工累計的工作年限為基礎。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計計算,而不是僅計算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如員工在參加工作之前***間***服兵役、作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在計劃經濟時期轉正前在轉正單位的臨時工工齡等均與參加工作後的工作年限綜合累計計算。

  如何確定享受年休假的時間

  享受年休假時間的基本規定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年限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其中“工齡不滿十年”不包括工齡已滿十年的情況,是指工齡已滿一年以上,九年以下***包括九年***的,享受五天的年休假。其中“工齡已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同樣不包括工齡已滿二十年的情況,是指工齡已滿十年***包括十年***以上,十九年以下***包括十九年***的,享受十天的年休假。

  如果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集體合同或者用人單位相關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高於上述標準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給予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爭議是勞動爭議中較為常見的問題,很多企業沒有安排勞動者在職期間休年假,也未能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而勞動者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往往也敢怒不敢言。如果勞動者就年休假問題與用人單位發生了糾紛,其實此時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解決的,這樣也能夠比較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

  年假天數如何計算

  滿足享受帶薪年假工作年限規定後,每個職工具體享受的帶薪年假天數如何確定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帶薪年假天數與其自身的工齡掛鉤: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法定帶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假高於該標準的不予干涉,但是低於法定標準應該以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帶薪年假工資,由於職工因個人原因不休並且做出書面放棄休假權利承諾的除外。

  不應當享受帶薪年假的法定情形

  1、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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