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律師職稱論文發表

  律師的法律服務適應了社會對法律的需要。下面是由小編整理的貴州律師職稱論文,謝謝你的閱讀。

  貴州律師職稱論文篇一

  律師業的文化戰略與律師文化

  摘要:

  隨著 中國 律師業的迅猛 發展 ,年輕幼稚的中國律師事業已觸及深層次的 問題 ,其中因 法律 文化而必然產生的律師文化已經成為律師事業發展的重要課題之一。律師文化的建設以及律師事業引入文化管理的思想是中國律師走向健康、深入發展的 科學 保障。以戰略的高度和角度,以法律文化和法治理念為基礎深入 研究 和探討律師文化,是中國律師事業發展急需要突破的瓶頸。

  一、律師文化戰略

  律師事業的文化戰略是使律師文化的特質與所從事行業特性傾向一致,使律師事業高度自覺持續發展的一種戰略。律師事業雖然具有與其他 社會 組織一般的屬性,但因其組成人員構成及工作屬性和管理特點不同,而具有自身的特質,這些特質需要文化戰略。

  在律師事業的發展中,文化戰略與其他戰略有著完全不同的思想和思維方式:首先,文化戰略使戰略由有形轉向無形與有形並舉,不僅注意有形的表現,更注重內在精神和 內容 ,高度重視無形財產的構成。其次,文化戰略使戰略由被動轉向主動,是一個主動而又積極的反映系統,這一文化系統又是能動的,具有 學習 、吸納和排斥功能。第三,文化戰略由將人視為管理物件轉向以人為本,將人、人的個性、行業特性放在了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位置,將律師的滿足,被服務者的滿足,社會各界的滿足之間的和諧作為戰略的一個主要指標,並在戰略的實施過程中達到這個目標。最後,文化戰略由外在走向內在,是全體律師普遍一致的向著一種共同的目標自覺奮鬥的一種戰略,律師普遍的認為“應該如此”取代“只能如此”,“我要幹”取代“要我幹”,自律取代了他律,由他律走向自律,由管理走向自覺,把律師工作視為樂趣,律師事務所的目標成為律師奮鬥的目標。

  文化戰略不僅立足於律師現有水平的提高,還找到了律師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源泉動力,它將為律師事業的發展指明航向。律師文化戰略通過打破傳統觀念,樹立與新經營戰略相適應的新觀念,使律師能夠全面瞭解律師執業組織的戰略目標和行動措施,由此產生強大的合力。通過價值體系的調整,可提供戰略實施的組織制度保證;通過專業技能培訓,使執業律師能夠勝任戰略實施的責任;通過社會形象的改善和律師行業意識的提高,可以增強律師事務所在競爭中的地位,為戰略順利推進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等。

  文化戰略是律師事業持續發展的動力。文化是人類應對 自然 、社會和困難所形成的經驗系統,文化雖具有不可模仿性,但卻能夠代代相傳,自覺使律師、律師事務所、社會三者利益和關係一致和協調,當然的成為群體和組織持續發展的根本原因。律師事業要獲得可持續發展,其文化戰略基礎必須是律師、律師執業機構和法律服務市場三者需要的高度一致。文化戰略能夠使三者的需要從根本上一致起來,並互相促進,文化戰略推動的結果是律師事業的戰略目標成為三者共同的追求。因此,律師事業可持續發展已定矣。

  文化戰略是中國律師事業最有效的領導 方法 ,是律師事業管理走向科學化的最佳選擇。在中國律師行業中,由於構成律師隊伍的知識結構相對比較高,人的需求層次也相對比較深,因此,律師的知識、思想、價值取向、思維方式和律師專業特長成了事業的生產要素,而這些要素都是內在的,運作工程都是封閉式的,所以,在律師事業中,必須先有 現代 律師文化戰略並進行文化管理,事業才有可能發展,否則,就會出現“小富即安,大富就散,英年早逝,三至七年”惡性迴圈趨勢。

  文化戰略是實現律師事務所規模化經營的基礎。在人力、物力、財力優化配置的基礎上,實現律師事務所的規模化有利於降低成本,有利於提高律師事務所的整體競爭能力,是中國律師事業發展的大趨勢。律師事務所規模越大,其內部管理就越需要文化管理。文化戰略不僅可以應對規模大、律師多的經營和管理,還可以滿足法律服務市場所面臨的空間廣大、流動性高、單體服務為主等獨特的需求:文化規則提供了一整套觀念系統,彌補了律師事務所制度柔性管理的不足;文化的匯入和形成過程就是律師對文化規則變不自覺為自覺的過程;文化的精準保證了律師事務所發展所需要的最深刻的文化特質;文化的清晰可以使全體律師明確文化;文化的形成,使文化被全體律師普遍認同併成為自覺。

  律師事務所的規模擴張根本是文化整合。為了實現律師事務所的快速發展,實施集團化運作已是大勢所趨,律師事務所的規模擴張,應首先是文化的整合,律師事務所之間的合併根本上是文化的合併,而文化戰略又是文化整合的基礎。文化正在成為合併和擴張中的第一要素,並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合併與否及誰兼併誰。一家律師事務所形成了高尚而長遠發展的律師文化,其服務將達到一流水平,文化的自覺日趨體現,核心競爭力亦已形成,品牌效應顯著,社會對該律師事務所的認同也日漸廣泛和深刻。至此,律師事務所可以以自己的文化系統為樣本,向外輸出文化,以標準和文化為律師事務所擴張、兼併、連鎖經營的基因,以有文化的兼併無文化的,實行文化的擴張,帶動律師事務所戰略性的發展。

  二、律師文化的功能

  1、定位功能。律師文化是律師行業的定位和導航系統,我們可據此找到我們在法律文化中最恰當、最優勢的位置。

  2、導向功能。一般而言,任何文化戰略都是一種價值取向,規定著組織和個體所追求的目標,具有導向的功能。從律師事業來講,律師文化規定著這個行業所追求的目標。卓越和先進的律師文化,規定著律師具有崇高的追求和遠大目標,引導律師業健康發展,而拙劣的律師文化正好相反。優秀的律師文化使律師潛移默化地接受律師行業的價值,把律師的思想觀念和行為引導到律師事業所確定的目標上來,為實現中國律師的發展而奮鬥。

  3、凝聚功能。雖然我們常說物質決定意識,但我們不應該否認意識也決定物質。甚至我們還可以認為意識本身也是一種特殊的物質,故在社會系統中講個體凝聚起來的主要是心理的力量,而不是物質力量,故有態度決定一切之說。律師文化就具有這樣一種極強的心理凝聚力量。當一種文化得到認同後,就會形成一種向心力,從各個方面,各個層次把 企業 員工凝聚起來。律師文化還能夠溝通律師的思想情感,融合律師的理想、信念、作用、情操,培養和激發律師的行業意識和團隊精神,產生對律師事業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責任心,使全體律師凝聚成一個協調有機的整體。

  4、激勵功能。最出色的激勵手段是讓被激勵者覺得自己在為一神聖的使命而奮鬥。心 理學 也證明,人越認識自己行為的意義,行為的社會意義就越明顯,也就更能產生行為的強大推動力。律師文化著眼於行業文化建設和個人的不斷完善,旨在建立一種人創造文化、文化塑造人的良性迴圈。

  5、約束功能。人人都生活在一定的文化氛圍中,其行為舉止只能接受這種文化“指令”,而不能脫離這種文化規範。如果有人強行與自己所在的文化群體背道而馳,那就會成為“文化異類”而被拋棄。作為法律文化中組成部分的律師文化也是如此。律師文化就是以這種具有特質的天然的、非正式的、非強制性的各種規範,律師誠信和紀律等倫理關係準則,為每個律師成員的思想意識和行為起到約束作用。整個律師隊伍在律師文化的 影響 下,自覺接受這特定文化的規範和約束,依照律師價值觀的指導進行自我管理和控制,約束和規範自己的行為和價值取向。

  6、協調功能。法律文化之間共性的東西與律師文化互相照應,共同發揮協調作用。律師文化能夠協調律師行業和組織與社會的關係,使兩者和諧一致。只有協調好與社會的關係,才能取得良好的 經濟 效益。先進文化與法律文化共存,法律文化與律師文化互相彰顯,共同發揮協調作用,以塑造律師事業發展的良好法治和諧環境。

  三、律師文化在律師事務所管理中的具體體現

  中國 律師業的管理,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一是行政管理階段,二是經驗管理階段,三是規範化管理階段,四是文化管理階段。由於受中國律師事業客觀因素的 影響 ,中國律師事業的管理現基本處於經驗管理階段向規範化管理過渡階段。當前,我們把規範化管理作為律師事業管理階段性的主要措施是完全正確的,但把規範化管理作為事業管理的“良丹妙藥”,是不可取的, 歷史 和事實已經證明,規範化***即制度***管理成本非常高,它是基於人是“理性的人”為前提,認為只要有制度人就能遵守,事實上這一命題具有明顯的侷限性,並且與當今 社會 的“以人為本”思想相矛盾,而與“以人為本”相對應的是文化管理,文化管理已成為 現代 企業 管理的最 科學 的管理,文化管理確立了人在管理過程中的主導地位,從而調動了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文化管理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人本管理,文化管理是對規範化管理***又稱科學管理***的積極揚棄。

  “文化管理”一詞,源於企業文化,是指把企業管理的軟要素作為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的一種現代企業管理方式。它從人的心理和行為特點入手,培養企業組織的共同價值和企業員工的共同情感、形成組織自身的文化;從組織整體的存在和 發展 角度,去 研究 和吸收各種管理 方法 ,形成統一的管理風格;通過公司文化培育、管理文化模式的推進,激發職工的自覺行為和內在積極性。文化管理並不排斥物質資本等基礎性生產力要素的作用,並不排斥資訊、知識、 科技 等複合性生產力要素的作用,而是要充分運用文化約束和文化開發的力量,激揚民意、塑造民魂、凝聚民力。 律師文化是社會文化這個大系統的構成要素,而它本身又是這樣一個微觀的子系統,在律師文化這個系統結構中,我們以律師事務所的文化結構來 分析 ,我們可以從它的物質、行為、制度以及精神四個方面進行考察。

  律師事務所的物質文化,顧名思義,就是律師事務所文化的物質層,它是一種以物質為形態的表層律師事務所文化,是律師事務所行為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的顯現和外在結晶。它處在文化結構的最表層,它一方面要受律師事務所行為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的制約,具有從屬性、被動性;另一方面又使人們感受律師事務所文化存在的外在形式,具有形象性和生動性。律師事務所的物質文化是由律師事務所律師創造的 法律 服務和各種物質設施等構成的器物文化,它包括兩個方面的 內容 :其一是律師事務所服務的案件成果,即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其二是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場所、裝置等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它直接影響客戶的感性認識,進而決定客戶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優劣判斷。

  律師事務所的行為文化位於系統結構中的第二層。它是律師在法律服務、人際關係中產生的行動文化,是以人的行為為形態的律師事務所文化,即法律服務的有形化。律師事務所行為文化以動態形式作為存在形式,是律師事務所管理作風、人際關係、精神面貌的動態體現,也是律師事務所精神和價值觀的折射。它一方面不斷向人的意識轉化,影響律師事務所精神文化的生成;另一方面又不斷地向人的物質文化活動轉化,最終物化為律師事務所的物質文化。

  律師事務所制度文化,與一個律師事務所所形成的深層文化結構、與由律師事務所文化精神所決定的律師事務所組織創新、與律師事務所經營發展戰略抉擇和調整、與律師事務所決策制度文化有著直接的關係。其中的組織制度文化,主要就是律師事務所治理結構體系文化,無論是金字塔形等級結構、指令鏈式管理體系,還是縱橫交錯的矩陣管理以及充分發揮非正式組織的民主自治管理,都是一種組織制度文化。律師事務所決策制度文化也完成了轉變:這一轉變過程對許多大律師事務所來說,都是由以往成功的單人決策制,經過律師事務所危機對其弊端和侷限性的充分暴露,轉向集體決策或集團式經營決策制。如果說組織制度文化在某種意義上是律師事務所權力形成和文化維護,那麼,律師事務所決策制度文化與組織制度文化有著密切的關係和相同之處,但兩者畢竟不同。

  律師事務所文化是一個大的系統結構,居於系統核心的精神文化,主導和決定著其他文化的結晶和昇華。律師事務所精神文化,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法律服務過程中,受一定的社會的背景、意識形態影響而長期形成的一種精神成果和文化觀念。相對律師事務所文化系統的其他層次來說,律師事務所精神文化是一種最深層次的文化,它處於律師事務所文化系統的核心,既是其他文化層次的結晶和昇華,又是其他文化層次的支撐。在這一意識形態中,律師事務所精神、價值觀、事業理念、道德、經營 哲學 等都是它的重要內容。

  律師事務所精神文化不像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和制度文化那樣,可以在一定條件下鑄就,它是隨著律師事務所的產生而產生的一種與物質形態相適應的意識形態,它的塑造很複雜,需要各種因素的互補。律師事務所精神文化源於律師事務所長期的服務經營活動和文化 學習 ,長期性和漸進性是其一般的特點,並且受社會文化環境和輿論的影響,是群體文化心理的長期沉澱。

  一個律師事務所的精神文化最能體現一個律師事務所的文化精華。這不僅僅因為精神文化是律師事務所最深層次的文化,更關鍵的則是它深深地植根於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心理之中,並且通過一定的文化 網路 在慣常的習俗或文化儀式中呈現出來,繼而得到傳承和發展。因而,律師事務所精神文化是一種無形的力量,能供律師事務所律師共享,能對律師事務所律師的精神面貌產生作用,並且通過文化系統中的行為文化,來促進律師事務所物質文化的增長,而不像“物質文化”那樣為個人佔有,或經過一次或幾次消費就消滅無蹤。總之,我們可以稱其為雞蛋文化 理論 ,蛋殼喻作物質文化,蛋清喻作行為文化,蛋黃喻作制度文化。蛋生命源***蛋黃中心的白點***,喻作精神文化或價值文化。

  在未來知識社會中,文化將進一步發揮其重要作用,並將成為現代組織機構經營管理中最富有活力和潛力的一種資源。可以說文化就是明天的 經濟 ,文化管理是組織制勝之道。在人類未來管理的主流發展思潮中,在科技進步、社會發展中近程中,必須以文化為導向,建立良好的文化環境,塑造優秀的組織集體,為組織發展提供科學的精神支柱和高層次的精神氛圍。

  主要 參考 書目

  1、應煥紅著:《公司文化管理》,中國經濟出版社2001年版;

  2、賈春峰著:《文化啟動經濟力》,中國經濟出版社2001年版;

  3、陳清泰、吳敬漣主編:《塑造企業所有權文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年版;

  4、芮明傑著:《公司人本管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5、諾爾?M?蕭奇著:《領導引擎》,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6、曹世潮著:《文化戰略》,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

  7、楊長庚、吳瓊著:《領導學》,中國華僑出版社2002年版;

  8、威廉?大內著:《Z理論??美國企業界怎樣迎接日本的挑戰》,中國科學出版社1984年版;

  9、弗雷德R?戴維著:《戰略管理》,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10、蔡樹堂著:《企業戰略管理》,石油 工業 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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