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商標註冊

  江西的公司要是想註冊商標,要怎麼註冊好?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吧,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申請商標註冊前要做哪些準備

  1、 商標在先註冊權利的查詢工作:

  查詢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註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標查詢雖然不是註冊商標的必經程式***遵循自願查詢原則***,但此項工作可以大大減少商標註冊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的把握性。在查詢過程中,會受資料處理及商標申請審查期等等原因的影響,使得部分在先申請的商標無法進入資料庫,因此無法查詢檢索到該部分資訊。另外商標查詢與審查工作由不同人員承擔,而查詢人員與不同審查人員的審查觀點上可能出現不同的意見,因此,商標查詢的結果不能當做法律依據,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註冊商標之前,找一家專業的商標查詢公司或一傢俱備完善的商標查詢條件的商標代理組織是十分重要的。

  2、 申請商標資料的準備: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您身份證及遞交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等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如您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註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貼上,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於10釐米,小於於5釐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捲菸、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註冊商標流程

  商標註冊流程一、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覆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准註冊。

  複審請求

  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准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品牌如何命名,品牌命名的要求有哪些?

  品牌如何命名,生產廠家在給品牌起名時,品牌命名的要求是:

  ***1***要好認、好記、好讀,有一定的連續性。

  ***2***要立意高、本意好,具有時代感。

  ***3***要避免與本地區、本國以至國外產品品名重複。

  ***4***如果是外銷品,要避免不犯忌諱。

  ***5***有的產品品名,最好能暗示產品性質。

  ***6***選擇品名時,要考慮企業的特色。根據企業的地方特點、歷史傳統和特殊的專業等條件來齊名。

  ***7***在品名設計中,還要注意與企業的經營口號、經營理論和商用標語連在一起設想.

  申請商標註冊有哪些途徑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三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三***網上申請。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中國辦理商標註冊事宜必須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除外。

  商標註冊證手續怎麼辦理

  辦理與註冊商標相關的其他手續時需要交回原註冊證的情況,《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只有兩處提到:《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商標註冊人申請登出其註冊商標或者登出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銷申請書,並交回原《商標註冊證》。”

  《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註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宣告。破損的《商標註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而其他諸如撤消、撤消註冊不當、有效期滿未續展而登出,以及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一年期滿未辦理移轉手續而被登出等情況,《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都未規定要交回註冊證,即使前述兩種須交回註冊證的情況,也未規定不交回將會有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因此實際情況是,很多註冊人辦理相關手續時並不交回註冊證,造成社會上存在大量的無效註冊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