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不給加班費怎麼追討

  法定節假日是國家規定放假的時間,但是也有很多勞動法需要加班的,那加班沒有加班費怎麼辦?有什麼追討辦法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節假日不給加班費追討辦法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具體步驟如下:

  1、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2、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目前這方面的申請人數較少。

  3、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4、提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這是主要途徑,成功率較高。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在審理勞動者加班工資案件中,一般採取嚴格審理態度,也就是對於勞動者的舉證責任要求比較高,按照我們代理案件所總結的經驗來看,主要有下列三點:

  1、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這個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紀錄單等,單位能認可的一些事實證據。

  2、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是由單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單,加班確認書等。

  3、勞動者需要證明加班計算的方法。

  追討加班費應該儲存哪些證據

  在一些不正規的企業裡,加班均採用口頭的通知,發生爭議後,單位則矢口否認,導致勞動者舉證困難,好多勞動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證人或者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採信,則是一個問題,在審判實踐中,如果只有證人證言,錄音等,在對方否認的前提下,一般很難被採信.所以在類似案件中,如何取證和質證則是至關重要的。

  主張加班工資的,應就本人或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舉證,證據主要是考勤資料或其他安排加班的書面通知。工資數額情況,如個人工資由銀行代發,應當提供銀行存摺或者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發放清單或者歷史交易查詢清單。

  主動加班是否能索要加班費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2年2月,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稅。

  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牴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可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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