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談判經典案例

  在採購談判中你要一直探討對方的底線,並且摸清對方底細,才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閱讀參考。

  篇1

  有一個媽媽把一個橙子給了鄰居的兩個孩子。這兩個孩子便討論起來如何分這個橙子。兩個人吵來吵去,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由一個孩子負責切橙子,而另一個孩子選橙子。結果,這兩個孩子按照商定的辦法各自取得了一半橙子,高高興興地拿回家去了。 第一個孩子把半個橙子拿到家,把皮剝掉扔進了垃圾桶,把果肉放到果汁機上打果汁喝。另一個孩子回到家把果肉挖掉扔進了垃圾桶,把橙子皮留下來磨碎了,混在麵粉裡烤蛋糕吃。

  從上面的情形,我們可以看出,雖然兩個孩子各自拿到了看似公平的一半,然而,他們各自得到的東西卻未物盡其用。這說明,他們在事先並未做好溝通,也就是兩個孩子並沒有申明各自利益所在。沒有事先申明價值導致了雙方盲目追求形式上和立場上的公平,結果,雙方各自的利益並未在談判中達到最大化。 如果我們試想,兩個孩子充分交流各自所需,或許會有多個方案和情況出現。

  可能的一種情況,就是遵循上述情形,兩個孩子想辦法將皮和果肉分開,一個拿到果肉去喝汁,另一個拿皮去做烤蛋糕。然而,也可能經過溝通後是另外的情況,恰恰有一個孩子即想要皮做蛋糕,又想喝橙子汁。這時,如何能創造價值就非常重要了。 結果,想要整個橙子的孩子提議可以將其他的問題拿出來一塊談。他說:“如果把這個橙子全給我,你上次欠我的棒棒糖就不用還了”。其實,他的牙齒被蛀得一塌糊塗,父母上星期就不讓他吃糖了。

  另一個孩子想了一想,很快就答應了。他剛剛從父母那兒要了五塊錢,準備買糖還債。這次他可以用這五塊錢去打遊戲,才不在乎這酸溜溜的橙子汁呢。 兩個孩子的談判思考過程實際上就是不斷溝通,創造價值的過程。雙方都在尋求對自己最大利益的方案的同時,也滿足對方的最大利益的需要。

  商務談判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樣。好的談判者並不是一味固守立場,追求寸步不讓,而是要與對方充分交流,從雙方的最大利益出發,創造各種解決方案,用相對較小的讓步來換得最大的利益,而對方也是遵循相同的原則來取得交換條件。在滿足雙方最大利益的基礎上,如果還存在達成協議的障礙,那麼就不妨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替對方著想,幫助掃清達成協議的一切障礙。這樣,最終的協議是不難達成的。

  1991年的一個夜晚,美國一名談判大師在家中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稱自己在科威特石油公司的兄弟被伊拉克大獨裁者薩達姆扣為人質,他想聘請他為談判顧問,說花多少錢都願意贖回他的兄弟。這位談判大師告訴對方,他不用花一分錢贖金就能救回他的兄弟。 他聯絡了一名CBS***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著名記者,問其是否願意陪他去巴格達一趟,與薩達姆展開談判,如果他願意,就把獨家採訪權給他。

  時逢美伊激戰正酣,真是天逢良機,記者非常樂意,但CBS總編卻不同意記者冒險上戰場,於是這位談判大師又拿出第二套方案:在伊拉克臨國約旦採訪薩達姆。結果,薩達姆喋喋不休的對著電視說了兩個小時之後釋放了人質,而這正是那段時期薩達姆所放出的唯一的人質。 這位談判大師就是羅傑道森。

  篇2

  在美國的一個邊遠小鎮上,由於法官和法律人員有限,因此組成了一個由12名農民組成的陪審團。按照當地的法律規定,只有當這12名陪審團成員都同意時,某項判決才能成立,才具有法律效力。有一次,陪審團在審理一起案件時,其中11名陪審團成員已達成一致看法,認定被告有罪,但另一名認為應該宣告被告無罪。由於陪審團內意見不一致審判陷入了僵局。

  其中11名企圖說服另一名,但是這位代表是個年紀很大、頭腦很頑固的人,就是不肯改變自己的看法。從早上到下午審判不能結束,11個農夫有些心神疲倦,但另一個還沒有絲毫讓步的意見。 就在11個農夫一籌莫展時,突然天空佈滿了陰天,一場大雨即將來臨。此時正值秋收過後,各家各戶的糧食都晒在場院裡。眼看一場大雨即將來臨,那麼11名代表都在為自家的糧食著急,它們都希望趕快結束這次判決,儘快回去收糧食。

  於是都對另一個農夫說:“老兄,你就別再堅持了,眼看就要下雨了,我們的糧食在在外面晒著,趕快結束判決回家收糧食吧。”可那個農夫絲毫不為之所動,堅持說:“不成,我們是陪審團的成員,我們要堅持公正,這是國家賦予我們的責任,豈能輕易作出決定,在我們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之前,誰也不能擅自作出判決!”這令那幾個農夫更加著急,哪有心思討論判決的事情。為了儘快結束這令人難受的討論,11個農夫開始動搖了,考慮開始改變自己的立場。

  這時一聲驚雷震破了11個農夫的心,他們再也忍受不住了、紛紛表示願意改變自己的態度,轉而投票贊成那一位農夫的意見,宣告被告無罪。 按理說,11個人的力量要比一個人的力量大。可是由於那1個堅持已見,更由於大雨的即將來臨,使那11個人在不輕意中的為自己定了一個最後期限:下雨之前,最終被迫改變了看法,轉而投向另一方。在這個故事中,並不是那1個農夫主動運用了最後的期限法,而是那11個農夫為自己設計了一個最後的期限,並掉進了自設的陷阱裡。

  在眾多談判中,有意識地使用最後期限法以加快談判的程序,並最終達到自己的目的的高明的談判者往往利用最後期限的談判技巧,巧妙地設定一個最後期限,使談判過程中糾纏不清、難以達成的協議在期限的壓力下,得以儘快解決。

  篇3

  談判若沒有期限,那麼談判者是不會感覺到什麼壓力存在的。很多談判,尤其是複雜的談判,都是在談判期限即將截止前達成協議的。當談判的期限愈接近,雙方的不安與焦慮便會日益增加,而這種不安與焦慮,在談判終止的那一刻,將會達到頂點,而這正是運用談判技巧的最佳時機。

  在談判中,“截止期限”有時能產生令人驚異的效果。所以,你能巧妙地運用,可獲預期效果。 一家酒店,有個醉漢,借酒勁,干擾顧客用餐,還居然朝飯桌摔酒瓶子,嚴重擾亂了酒店的秩序。正當大家一籌莫展之際,酒店老闆:一個瘦弱而溫和的好人,突然一步步地逼進那個傢伙,命令他道:“我給你兩分鐘時間,限你在兩分鐘之內離開此地。”而出乎意料的是,這傢伙真的乖乖收起衣服,握著酒瓶,邁著醉步揚長而去了。

  驚魂未定,有人問老闆:“那!流氓如果不肯走,你該怎麼辦?”老闆回答:“很簡單,再延長期限,多給他一些時間不就好了。”   只有在有新的情況發生或理由充足的情況下,才能延長期限。如果對方認為你是個不遵守既定期限的人,那麼,設限對談判對手就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即使期限已到,也不會讓人感覺到不安全焦慮,因為他們早已算準了你不把期限當作一回事。在談判時,不論提出“截止期限“要求的是哪一方,期限一旦決定,就不可輕易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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