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務管理辦法

  “文化認同”是文化學領域一個重要而被廣泛運用的概念。“法律文化”則是我國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一門新興學科。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企業

  第一條 管理辦法概述

  為防範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以及規範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現的法律事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管理辦法適用範圍

  1、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買賣合同,均適用本管理辦法。

  2、公司日常經營中發生的法律糾紛問題處理,包括:糾紛和解、訴訟、仲裁等。

  3、公司日常經營中涉及法律事務的重要商務談判、合同簽訂談判及各類其他協議等。

  4、公司法務部部門工作職責規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合同法律事務管理規定

  1、合同的起草:一般合同由各級經辦人自行擬稿,合同內容包括主體、標的***指貨物***,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字的,應使用格式文字簽約,由經辦人按合同紙上的要求填寫;貨物的數量、價格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不得在合同貨物一欄寫“詳見報價單”等字樣。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規書面形式。任何有疑問和異議的應及時向公司法務部諮詢。

  2、合同的簽訂:簽訂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經辦人、審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職,分工負責。

  3、授權委託:公司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制度,簽訂重要合同應先取得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簽訂合同。

  4、前期調查:經辦人於合同簽訂前,應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件,驗明公司營業執照,瞭解其公司基本情況,審查對方經辦人是否有簽訂合同的代理許可權,審查對方提供的上述資料真實性與合法性,並與合同一起交營運部審查。

  5、合同印章:批准人應當根據審查人的審查意見,決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批准人的批准意見,在合同文字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6、合同審查:經辦人應將準備簽約的重要合同文字及相關材料送交公司營運部。公司營運部應在時限內會同相關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對方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是否具備,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理,合同違約責任是否清楚,並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人有疑義的部分,經辦人應予全面解釋。對審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見,經辦人應予重視,並協商完善。應審查人的要求,經辦人有責任補充相關材料。

  7、合同履行: 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確保信譽。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對方對合同約定的送貨時間、安裝除錯時間有新的不同要求,必須書面向我方提出,並經我方同意。履行部門應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建立臺賬,由專人負責書面憑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保管。合同履行中所有相關憑證必須是書面形式並有簽字蓋章。

  8、合同變更: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門應當按合同簽訂的程式辦理,所有補充協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都必須用書面形式,並進行簽字蓋章。

  9、違約行為: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履行部門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地收集證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因對方未按時支付貨款而違約的,我方一般不提出貨物所有權的要求,除非對方完全喪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後,履行部門應當立即通知公司法務部,共同商定應對措施。在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內產品出現的質量問題,我方應予及時修理。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及時化解,並收集好相關證據。

  10、履行遺留:對所遺留的問題,履行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並規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當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和法務部,由法務部協助分管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並提出具體方案。

  11、履行完畢:合同履行完畢後,履行部門應及時將合同書、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送貨清單、財務核對單、銀行進帳單、催款函、律師函原件及快遞單原件、傳真、電話記錄、索賠報告、臺賬等全部資料整理歸檔,交總部專人保管。

  12、法律責任:對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為,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

  ***一***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收受賄賂,與他人惡意串通,出賣公司利益;

  ***二***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嚴重玩忽職守,導致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三***其他故意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

  ***四***對涉嫌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 證據材料管理規定

  以下證據材料原件由業務部門經辦人負責收集齊全上交分部財監員,定期交總部財監部專人保管。如玩忽職守,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按本辦法第三條第12款規定處理。

  1.合同書原件。交總部保管的合同書原件必須能清晰辨認。為減少難收款,儘量不與個人簽訂合同,避免與專案部簽訂合同。在專案部有對方公司授權檔案的情況下,合同對方當事人欄直接寫上對方公司名字,同時保留對方公司授權檔案與合同原件一起交公司總部保管。

  2.送貨清單原件。交總部保管的送貨清單原件必須能清晰辨認,且所送貨物必須與合同約定的貨物型號、數量、價格完全一致。送貨清單必須寫明收貨人單位全稱、收貨人的姓名以及收貨人與收貨單位的關係。送貨清單原件應加蓋收貨單位公章,收貨人一欄應由對方授權委託代理人填寫。

  3.財務核對單原件。貨款未按期及時收回的,應與對方及時對帳,並將財務核對單原件及時寄回總部專人保管。財務核對單原件應寫明欠款金額、客戶保證按期付款的內容,並註明財務核對單填寫日期。財務核對單原件應加蓋客戶公章或財務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名。

  4.客戶每一次付款的銀行進帳單等付款憑證原件。

  5.催款函、律師函原件和快遞單原件。快遞單原件在投遞前應在快遞單內件說明一欄中註明催款物件名稱全稱、欠款金額、催款函或律師函字樣,如“張三公司欠款1000元催款函”,並保留快遞單原件和催款函、律師函原件。

  6.發票影印件。合同中一般不對發票作出約定。如開出發票交給對方,對方並未支付貨款時,應要求對方出具未付款證明。

  第五條 訴訟管理工作

  1.訴訟前期: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對確需訴訟才能解決的問題,應首先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一***業務部門對出現的相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材料並附上相關證據材料影印件,上報財監部和法務部,重大問題上報總經理。

  ***二*** 業務部門協助法務部瞭解案情,由法務部出具法律意見,重大問題由財監部和法務部上報總經理決定是否訴訟。

  ***三***決定訴訟的,業務部門應指定一名瞭解案情的承辦人協助法務部工作。

  2、訴訟過程:

  ***一***立案階段:業務部門財監員、承辦人要協助法務部去法院立案庭瞭解情況,並負責辦理訴訟費用付款手續。

  ***二***審理階段:業務部門財監員、承辦人和法務部協商確定訴訟代理人,對參與出庭的,應按時到庭。

  ***三***調解階段:對可以進行調解的案件,應在授權範圍內進行談判,並儘量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對於特殊情況應及時請示公司領導決定。業務部門財監員、承辦人負責辦理調解書的實際履行工作,對有問題的應及時報告法務部。

  ***四*** 庭外和解:對可以進行庭外和解的應及時請示公司領導決定,由業務部門財監員、承辦人協助法務部談判,並在授權範圍內決定是否接受,對於特殊情況應及時請示公司領導決定。

  ***五***二審階段:對確需要二審的案件,應由法務部作出法律意見,上訴案件應上報總經理決定。

  3、案件執行:

  ***一***申請執行:對判決後對方沒有履行,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業務部門財監員、承辦人在申請時效內應及時向法務部提出申請要求,並協助法務部進行申請立案,並負責執行立案費用預交手續。

  ***二*** 執行階段:業務部門財監員、承辦人協助法務部積極與法院執行部門協調,及時執結案情,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對需要執行調解或和解的應按訴訟中調解和庭外和解的規定辦理。

  ***三***案件歸檔:法務部對於執結和依法終結的案件,整理好檔案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入檔,業務部門財監員、承辦人應及時將執行財物辦理各類手續。

  第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 年 月 開始執行。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總則編輯

  第一條為保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依法執業,加強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執業條件,經核准執業登記,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在基層法律服務所中執業,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

  第三條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責是依據司法部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執業要求,開展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依法執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四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管理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