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語文單科狀元學習語文心得

  語文作為高考考試的重點科目,同學們需要爭取得到高分。那麼在學習語文時,同學們可以借鑑一下高考狀元學習語文的心得,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高考狀元學習語文心得之讀書

  閱讀,應當是人最早的本能動作之一。閱讀始於識字之初,甚至是識字之前,每個人在孩提時期都有指著街上的廣告、商鋪招牌一字字認讀的經歷,這就是閱讀的雛形。而隨著人漸漸長大,他認字的水平越來越高,已經開始不滿足於正確地讀出一個字時的成就感,而開始對閱讀的內容產生好奇時,他就要開始讀書。

  所有學生都是讀書的,而語文素養的區分,在於讀什麼、怎麼讀、能不能堅持。

  一個有素養的學生能夠區分出一本書的時效。一本言情小說、一本參考書、一本名著,都是人類智力與體力的凝結,去讀他們也都可以稱為讀書。

  一個有素養的學生應該能夠區分出三者的區別:言情小說或許能夠給人一時的愉悅,看過以後卻什麼都不會留在記憶裡;參考書對升學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後也會迅速地被忘諸腦後;經典名著給人的教育則是永恆的、無法磨滅的,通過閱讀名著得來的思考與精神洗禮,很可能將會伴隨人的一生。如果能夠清楚地分辨這些書籍的時效,那麼我相信,每個人都能夠做出選擇。

  在選擇了正確的書後,閱讀方法就成為了素養的又一標誌。再好的書如果只是利用擠公交的時間嘩啦啦翻過去,那麼從這本書中汲取的養分必然將會微少得近乎無。

  至少就我的閱讀體驗來看,一本好書至少值得閱讀兩到三遍:第一遍略讀以滿足自己的閱讀興趣並瞭解書的內容與結構,第二遍精讀以摘抄、把握整本書的佈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鋪墊與伏筆,如果還能再讀一遍,我就會抽時間寫一些類似專題研究的心得,比如對整本書思想的一個探討,或者對書中某種表達的質疑。我認為,只有當你抱著學習的心態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質疑書本時,它於你才算得上有意義。

  除了閱讀方法外,讀書應當是一件精細而持續的事情。與填鴨般在假日裡一天讀十本書相比,培養細水長流的讀書習慣無疑更為重要。讀書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於從書中汲取營養,在於通過整個閱讀過程修養一顆寧靜而富有感知力的心靈。我從在小學學會選擇正確的書開始,閱讀的動作在十年裡從來沒有一天間斷過,我讀名著、讀國學經典、讀詩歌、讀歷史、讀哲學文學的理論、讀時事。

  如果沒有紙質書就用電腦、手機,每天短則二十分鐘,長則十餘個小時。在高考前的那個學期,為了保持語文學科的感覺,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個小時來讀書,教室後面的窗臺堆滿了我帶到學校的各類書籍,有時候抽出一本會造成大規模的坍塌,尼采壓在泉鏡花上,紫式部淹沒在赫胥黎、劉勰和紀伯倫裡。

  閱讀實在是一個太有益的習慣,即使是抱著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潛下心去讀書,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讀書多了,就會培養出語感。語感一種玄之又玄的東西,你叫一個有語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許並不能清楚地告訴你那些字詞的正確讀音與寫法,也沒法給你講出來閱讀題的答案為什麼該是這個,因為他做題目憑藉的不是系統的訓練與大量題目的積累,他沒有那種足以歸納成經驗的東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確的答案。

  這就是語感。

  為什麼說讀書能夠培養語感呢?這是因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經典都是時間沉澱下來的精華,它之中的字詞語句都是最為準確、最為質量上乘的。當一個人見多了經典、熟悉了經典中語言的運用方式,他再回過頭去做題時,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試卷上找到正確的東西,因為他一直以來都在閱讀著那種語言的“正確”。學英文我們講究讀原著,是同樣的道理。沒有什麼比讀書更能培養語感,沒有什麼比語感更能保證分數,這就是閱讀最為顯性的益處。

  高考狀元學習語文心得之寫作

  說完閱讀,接下來必然是寫作。閱讀與寫作簡直是玻璃的兩面,無論你看著哪一面,都意味著你也正在凝視另一面。我喜歡寫作也擅長寫作,所以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講,這個版塊我都很有得寫。

  對於高中寫作,也就是以應試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議只有六個字:多讀、多仿、多寫。

  從閱讀與寫作的關係上來看,讀書多的人絕大部分是會寫作的人,而一個能寫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愛讀書。這隻因在足夠數量的文化精品後,哪怕只是東家模仿一點、西家拼湊一點、再加上一點點自己的領悟與潤色,最後拿出來的成品,也足以令許多人拍案叫好。

  我寫作的一個特點是引用多。高三下學期語文老師的女兒為我們班的期中作文寫點評,她數了我54分的作文裡引例的數量,有接近二十個,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這些引例都是平時我從閱讀中積累下的東西,也就是說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寫五六十個字就會用到我的閱讀成果。

  這裡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一篇作文裡同樣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會被評價為“豐富”,有的人則是“雜亂”、“堆砌”。為什麼?我覺得這是對作文中所引用的內容理解程度的差異造成的。同樣的東西,有的人是在閱讀中看來、研究並思考過的,有的人是從類似《高中生議論文論點論據大全》中看來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後者則只得了個皮毛。

  比方說,同樣引用尼采,有的人寫“尼采,這個偉大的哲學家教會我一種高貴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蘇魯支語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寫道:“‘太陽!若無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輝為何?’,由是開始了蘇魯支的墮落,亦開始了尼采在這世間無止境的追求。他像蘇魯支一樣為世界奉獻著他的熱愛與智慧,也像蘇魯支一樣不斷經受著世俗的冷笑與中傷。尼采,這個‘瘋子’、這個智者,從來沒有放棄,也沒有停止過他的追尋。”

  孰優孰劣,不言而喻。

  閱讀對於寫作而言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條件。

  我最早開始寫東西,正是始於閱讀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種作家,只要我覺得好,我就會按他的風格仿寫。小學時我就開始有意識地在我的作文中學習一些冰心兒童文學獎獲獎者的風格,後來讀的書更多也更雜,我能記起來自己模仿過的作家有魯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樹、錢鍾書、杜拉斯、三毛……還有一些恐怕是忘記了。我還自己寫古典詩詞,甚至模仿司馬遷為自己寫了一篇文言文小傳,可惜沒能保留下來。

  在模仿這些個性鮮明的作家的過程中,我慢慢開始有了自己的風格。我是怎麼發現這一點的呢?這得歸功於我的癖好,那就是寫了點什麼就想給人看。以前看過我寫的東西,大家看完後會說“這次是模仿XX的吧”,後來,他們的評價逐漸轉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驚覺已經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人對我說過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後,一本文集裡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會說“一看就是孫婧妍寫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裝訂起來,老師會知道那是我;我在網上發些文章,評論裡會有很多說我寫的東西有風格。

  到這時我就知道,這是我寫作的第二個階段了,我在從模仿走向創作。

  寫東西寫得好,與其說是天賦,倒不如說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飯、洗衣服、開車一樣。我現在寫文章很少構思或查證,筆到文來,半小時之內在電腦上完成千來字的短文對今天的我來說根本不叫事。但這背後呢,是我從初中起每天不間斷的練筆。初一是每天當作業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後來越來越喜歡,課間也寫、午休也寫、回宿舍也寫、上課都趁老師不注意偷偷寫,每天能寫一兩千字,假期還能翻好幾倍。這些練筆大多沒有特定內容,寫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進了垃圾桶,就是為了保持一個手感。越來越多的人找我寫東西,給網站啊、給學生辦的雜誌啊、給校刊啊,我很少拒絕,因為反正寫什麼我都喜歡。

  春蕾杯一等獎?高考滿分作文?登報登刊?都是這麼一點點練出來的。

  最後要說的是,對於作文而言,要學會自我分析。我不會寫那種標準的議論文,但高考作文寫議論文會比較穩妥,怎麼辦?我分析自己寫東西的習慣,我不擅長說理,結構不夠簡明,但我的文筆好,同時有著豐富的閱讀積累。最後我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議論文或者議論性散文。文體裡沒有這兩個分類,我是自己創造了這兩個詞。這兩類文章都有一個特點,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語文功底去掩蓋我理性思維的不足。

  作文是很靈活的東西,當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錯地寫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語言像詩歌和散文一樣漂亮時,他對議論本身的標準就會有所放鬆。作文考的歸根結底是文學水平而不是議論水平,換言之只要你能體現出你的水平高,實在不必太拘泥於文體與所謂的標準。高考前我拿著自己高三下學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師打過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滿分,還有不少55分、58分。這就是我說的一切最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