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選考試法律知識專練題附答案

  法律常識是北京公選考試中公共基礎知識的考察內容,需要考生在備考階段積累法律知識,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北京公選考試法律知識專練題,供考生備考練習。

  北京公選考試法律知識專練題***一***

  1.以下屬於可撤銷婚姻的是*** ***

  A.重婚 B.直系血親之間結婚

  C.未到法定婚齡結婚 D.因脅迫結婚

  2.張某與王某是鄰居,但鄰里關係不好。張某就其飼養的鸚鵡每天叫“王某真壞”,導致王某不悅。王某可以要求張某*** ***

  A.停止侵害 B.排除妨礙 C.恢復原狀 D.恢復名譽

  3.甲見乙揮刀此項丙,便上前制止,結果被乙刺傷。甲所受傷害*** ***

  A.應由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B.應由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C.應由乙和丙共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D.應由甲和丙共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下列選項中,屬於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的是*** ***

  A.恢復名譽 B.賠償損失 C.消除危險 D.停止侵害

  5.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醫療損害責任的歸責原則是*** ***

  A.過錯責任原則 B.無過錯責任原則

  C.公平責任原則 D.嚴格責任原則

  北京公選考試法律知識專練題答案

  1.【答案】D。本題考查可撤銷婚姻。可撤銷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結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賦予一定的當事人以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該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而使該婚姻無效。可撤銷婚姻的情形:受脅迫。婚姻登記機關或法院是可以行使撤銷的撤銷機關。除斥期間為1年,登記日起算;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復自由日起算。

  2.【答案】A。解析:本題中張某對於王某的侵害在持續進行,因此王某可以要求張某停止侵害。而本題中並無明顯侵權後果產生,因此無需排除妨礙和恢復原狀。而且,本題中也並未滿足侵犯名譽權的情形,因此也不存在恢復名譽。故本題選A。

  3.【答案】A。解析:本題中考查的是侵權責任的過錯責任原則。本題中,乙對於甲的受傷有過錯,因此由乙來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本題選A。

  4.【答案】B。解析: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以下:***1***繼續履行,是指在一方違反合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其依據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2***違約金,是指一方違約時依約定或法律規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3***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違反合同義務致使對方收到損害時,應賠償受害方所受的損失。***4***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另一方的一定款項。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故本題選B。

  5.【答案】A。本題考查特殊侵權責任。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A項是過錯責任原則。故本題選A。

  北京公選考試法律知識專練題***二***

  1.下列選項中,不可以作為遺產的是*** ***

  A.房屋 B.文物 C.圖書資料 D.非法取得的財產

  2.下列遺囑形式中,不需要見證人見證的是*** ***

  A.自書遺囑 B.代書遺囑 C.錄音遺囑 D.口頭遺囑

  3.下列不屬於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是*** ***

  A.父母 B.子女 C.配偶 D.兄妹

  4.下列關於人身權的表述,正確的是*** ***

  A.人身權是相對權

  B.人身權是絕對權

  C.人身權一律不能轉讓

  D.人身權不具有直接財產內容,與財產權沒有聯絡

  5.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 ***

  A.健康權 B.名稱權 C.榮譽權 D.姓名權

  北京公選考試法律知識專練題答案

  1.【答案】D。解析:遺產必須是合法財產,非法所得的財產需要收歸國家所有。故本題選D。

  2.【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遺囑的形式。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都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故本題選A。

  3.【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法律規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D項兄妹為第二繼承人,排除。故本題選D。

  4.【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人身權。人身權是絕對權,而非相對權。人身權中的法人的名稱權可以轉讓。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內容,與財產權沒有直接聯絡。故本題選B。

  5.【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人身權。自然人有健康權、姓名權和榮譽權,而法人有名稱權和榮譽權。故本題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