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選考試法律知識訓練題附答案解析

  法律知識是江蘇公選考試中公共基礎的重要知識,需要考生在備考階段積累基礎的法律知識,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江蘇公選考試法律知識訓練題解析,歡迎考生備考訓練。

  江蘇公選考試法律知識訓練題***一***

  1.民法的基本原則*** ***

  A.過錯責任原則 B.無過錯責任原則

  C.過錯推定原則 D.公平原則

  2.民法的空間效力是指*** ***

  A.民法的生效時間 B.民法的溯及力

  C.民法使用的地域範圍 D.民法的失效時間

  3.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 ***

  A.民事權利 B.民事義務

  C.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D.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

  4.智慧財產權是*** ***

  A.絕對權 B.相對權 C.請求權 D.形成權

  5.正當防衛屬於*** ***

  A.公力救濟 B.自衛行為 C.自助行為 D.不合法行為

  江蘇公選考試法律知識訓練題答案

  1.【解析】D。民法的基本原則有: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故答案選D。

  2.【解析】C。法律的空間效力 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適用於哪些地區。一般來說,一國法律適用於該國主權範圍所及的全部領域;法律的時間效力 指法律何時生效、何時終止效力以及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有無溯及力。故答案選C。

  3.【解析】D。民事法律關係,指根據民事法律規範確立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係,是由民事法律規範調整而形成的社會關係。而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則是指民事法律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故答案選D。

  4.【解析】A。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於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各種人格權、智慧財產權、繼承權、所有權和其他物權等都屬於絕對權;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是指其效力及於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相對權的主體必須通過特定義務人的履行義務的行為才能實現其權利。債權就是一種相對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得請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不作為***的權利。請求權是相對權的典範,即僅僅相對於某個特定的人產生效力。債權為典型的請求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如追認權。故答案選A。

  5.【解析】B。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其與緊急避難、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故答案選B。

  江蘇公選考試法律知識訓練題***二***

  1.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民事權利能力是同時產生,同時消滅的。 *** ***

  2.民事法律行為只能採用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 *** ***

  3.債權人轉讓債務應當經債務人同意。 *** ***

  4.承諾通知於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 ***

  5.人身權是絕對權和支配權。 *** ***

  6.自然人享有名譽權,而法人不享有名譽權。 *** ***

  7.受遺贈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 ***

  8.甲自願向乙清償未到期債務,乙的受領屬於不當得利。 *** ***

  9.民事責任以懲罰加害人為目的。 *** ***

  10.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約定。 *** ***

  江蘇公選考試法律知識訓練題答案

  1.【答案】對。解析: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其民事權利能力一起產生、同時消滅。兩者的始期與終期完全一致。

  2.【答案】錯。解析: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就是行為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形式,它包括兩種形式:一類是明示形式,一類是默示形式。

  明示形式:行為人以明確的表示表達了自己的意志和願望,稱為明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幾種:***1***口頭形式,這種形式簡便明瞭,但發生爭議時往往不易證明。對於價額不大和即時清結的法律行為,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但法律規定不能採用口頭形式的,如果使用了,其行為就無效。***2***書面形式,書面形式一般經過簽名蓋間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用口頭形式。 ***3***公證形式,通過公證機關公證,能使行為人的意思得到最有力的證明。***4***登記形式,即通過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形式確認行為人的意思。

  默示形式:行為人沒有明確表示自己的意志和願望,但法律認為可以從他的行為中推斷出他的意志和願望,這種形式叫默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幾種形式:***1***推定行為:行為人以一定的行為作為他的意思表示,或說,他人可以根據行為人的行為而推定他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推定必須是符合法律要求和合理的。***2***沉默:行為人以不作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說他人根據行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種意思。沉默只有在法律上明確規定時才可以被認定一種具有法律意義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就是行為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形式,它包括兩種形式:一類是明示形式,一類是默示形式

  3.【答案】錯。解析:關於債權轉讓,《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規定不一致,按照新法優於舊法原則,應當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債權轉讓實際上是把債權作為買賣合同的標的,因債務尚未履行,債權人只要向債務人通知即可,如果不損害債務人利益的,無需徵得債務人同意。但債務轉移,則根據免責的債務承擔還是並存的債務承擔,決定是否徵得債權人同意。如果是並存的債務承擔,只是多增加了債務人,無需徵得債權人同意。

  4.【答案】錯。解析:承諾必須在要約的有效期內作出。如果要約規定了承諾期限,則承諾應在規定的承諾期限內作出,如果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則承諾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作出。如果要約的承諾期限已過,或者已超過一個合理的時期,則不應再作出承諾。如果承諾期限已過而受要約人還想訂立合同,當然也可以發出承諾,但此承諾已不能視為是承諾,只能視為是一項要約。原來的要約人不再受原要約的拘束,他可以不答應受要約人,當然也可以答應,如果答應,是作為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的要約。

  5.【答案】對。解析:人身權的特徵:***1***人身權與民事主體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體的人身為存在的基礎。***2***人身權是非財產性權利,其內容不具有財產屬性。  ***3***人身權是民事主體不可缺少的權利。  ***4***人身權是絕對權。人身權的主體是特定的人,義務主體是特定民事主體以外的任何人,因此,特定民事主體以外的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干涉、妨礙人身權的義務。  ***5***人身權是支配權。人身權是民事主體對自己的人身、人格利益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因此,人身權的實現無須請求他人的協助。

  6.【答案】錯。解析:榮譽權是指民事主體對自己的榮譽受有利益並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權利。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

  7.【答案】錯。解析:遺贈,就是遺贈人用遺囑方式,將財產無償贈與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並於立遺囑人死亡後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遺囑繼承,是指於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律制度。兩者的區別主要有:***l***受遺贈人和遺囑繼承人的範國不同。受遺贈人既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國家、集體;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2***受遺贈權遺囑繼承權客體的範圍不同。受遺贈權的客體只是遺產中的權利,不包括義務。因而受遺贈人只享受遺產中的權利,不負擔遺產中的義務。而遺囑繼承權的客體是遺產。既包括財產權利,也包括財產義務。***3***受遺贈權與遺囑繼承權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遺贈人接受遺產的,應於法定期間內作出接受遺贈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而在遺囑繼承中,遺產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到遺產分割前,沒有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遺贈。

  8.【答案】錯。解析:債務未到清償期債務人本無清償的義務,但若債務人主動提前清償而債權人受領時,即使債務人因此而失去利益,債權人因此而取得利益,債權人得到利益也不返還。

  9.【答案】錯。解析:侵權民事責任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侵權民事責任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法定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2***侵權民事責任以存在侵權行為這一法律事實為根據。***3***侵權民事責任是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實現的,當事人一般不得事先約定免除,其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也是法定。***4***侵權民事責任的形式主要是財產責任,但非限於財產責任。

  10.【答案】對。解析:違約責任的概念與特徵。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當事人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特徵:***1***約定性:違約民事責任多數基於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少數基於法律的規定。***2***明確性:合同當事人事先可以預知違約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後果。***3***補償性和懲罰性:多數違約責任具有補償性和徵罰性的雙重性質,少數僅具有單重性質。***4***物質性:合同的違約責任以物質方式承擔,一般民事責任中的賠禮道歉及類似方式是不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