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評審費發放管理規定條理

  為規範學校評審***勞務***費的發放標準,預防事業經費開支的隨意性,制定了評審費的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評審費發放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評審費發放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專家講學和各類評審費的發放,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專家講學,是指各類教學講座、學術講座、形勢政策報告講座和其他講學、講座等。各類專案評審,是指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科研專案評審、學科專業評估或專業認證評審、教育教學成果評審、各類學生畢業論文答辯評審、各類學生活動或競賽評審、學校重大專案評估或論證評審等。

  第三條 學校或學校有關部門、單位組織舉辦的上述各類專家講學和專案評審,可按規定向被邀請的校內外專家發放講學費或專案評審費***含各類諮詢費、論證費、鑑定費等***。

  第四條 校外專家講學和專案評審費的發放標準如下。

  ***一***專家講學費發放標準***稅後***:

  1.副高階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2.正高階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00元;

  3.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最高不超過3000元。

  其他人員講學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各類專案評審費發放標準***稅後***見附件1。

  第五條 校內人員講學和專案評審費,按照相同級別標準的50%發放。

  第六條 除職稱評審、科研專案評審與結題驗收評審、學生答辯及學位論文評審等學校常規工作外,其餘各類專家講學或評審實行備案審批制度,由主辦部門填寫《各類專家講學與專案評審備案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2***,報有關職能部門備案後,並報分管校領導批准。具體備案部門如下:

  ***一***教學類專家講學或評審向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等職能部門備案;

  ***二***學術類專家講學或評審向科研處等職能部門備案;

  ***三***形勢政策等其他講學、講座或評審向宣傳部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備案;

  ***四***學生科技競賽等向團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備案;

  泰安和濟南校區有關部門、單位組織舉辦的各類專家講學或評審,參照上述備案程式向校區相關部門備案,並報校區分管校領導或校區分管領導批准。

  要求備案審批但未備案審批的,不發放講學費、評審費。

  第七條 校內外專家講學和專案評審經費嚴格按照經費預算渠道列支,不得改變經費用途列支講學費、評審費。

  第八條 校內外專家講學費和各類專案評審費,使用學校統一的《勞務費***酬金、獎金、實物***發放明細表》,學校在編人員一律通過銀行卡隨工資發放,校外人員一般也通過銀行卡發放。《勞務費***酬金、獎金、實物***發放明細表》中姓名、單位、身份證號碼、領取人簽字等資訊要真實、完整,否則不予報銷。除常規工作的講學、評審外,報銷校內外專家講學或評審費同時需附《申請表》。

  第九條 下列人員不發放評審費或講學費:

  ***一***組織評審的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

  ***二***履行本人崗位職責參與評審的有關人員;

  ***三***參與該專案、課題研究的有關人員;

  ***四***履行本部門、單位工作職責舉辦各類培訓講學的人員。

  第十條 嚴禁巧立名目變相發放講學或評審費,嚴禁以講學、評審等名義套取講學或評審費,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規範招投標評審費發放範圍的通知

  各招標代理機構,各有關單位 :

  根據中共**市第四屆紀委第十次全會精神和市住建局《開展整治公職人員兼職取酬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郴建函[20**]25號***要求,公職人員不得以各種名義領取中介機構、建築業企業或業主發放的評審費或誤餐費。現就市級建設工程招投標評審費的發放作如下規定:

  一、凡按規定程式從郴州市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或其他評標專家庫中邀請參與評標活動的專家 ,完成評標任務後的非公職人員,可獲得合理的評標勞務報酬。評標專家未能完成評標工作,擅離評標現場的,不支付其評標勞務報酬。

  二、評標勞務報酬包含評標專家出席評標工作時的市內交通費用。評標專家在評標期間的食宿費和異地評標的交通費由業主單位承擔。

  三、凡參與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組織、服務、監督等工作人員,不得收受評標勞務報酬及其他名目的評標費用。

  四、如上級有新的規定和要求,以上級檔案規定為準。

  **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20**年3月30日

  評審費發放管理辦法

  **大學評審費發放管理辦法***試行***;***點選次數:2672次釋出時間:20xx-11-;武科大財〔20xx〕12號;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我校各類評審;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評審,是指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第三條由學校各單位組織***或承辦***的上述各類評審活;第四條學院***部、處、院、館等***評審專案的評審費由;科研專案評審參照本辦法執行,評審費由專案負

  **大學評審費發放管理辦法***試行***

  ***點選次數:2672次 釋出時間:20xx-11-13 編輯:周紅***

  **大財〔20xx〕12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我校各類評審費的發放行為,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評審,是指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科研及專項專案評審、教育教學成果評審、各類學生畢業論文答辯評審、招投標評審、獎助學金評審、學生活動或競賽評審、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評估驗收以及學校重大成果、專案的申報評審、鑑定、諮詢等***以下統稱評審***。

  第三條 由學校各單位組織***或承辦***的上述各類評審活動,可按規定向被邀請的校內外專家支付評審費。

  第四條 學院***部、處、院、館等***評審專案的評審費由各評審專案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學校組織評審專案的評審費由責任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科研專案評審參照本辦法執行,評審費由專案負責人籤批後,由專案所在單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負責人審批。

  第五條 評審費發放的專案、標準、經費來源及責任部門,詳見附件一。評審費發放嚴格控制在標準內執行,不得超標準發放。發放評審費必須明確經費來源,並嚴格按照經費預算進行控制,相關專案的評審費總額不得突破該專案評審費年度預算額度,無經費來源的評審工作不得發放評審費。

  第六條 評審費統一要求填報《**大學專家評審費***諮詢費***發放表》***見附件二***據實發放,並按有關稅法規定,由學校財務處統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七條 評審費發放物件僅為被邀請並參加實際評審工作的專家成員,不參加實際評審工作的人員,包括學校各級負責人、各類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或委員會***成員均不得領取評審費。

  第八條 各部門應據實填報有關評審專案和實際參與評審專家名冊,嚴禁虛報、超報、重報評審專案和評審專家名單套取評審費,對於以任何形式套取評審費的行為,一經查實,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上級有檔案明確規定的,按上級檔案執行,上級沒有明確規定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由財務處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一:**大學評審費專案、標準一覽表 附件二:**大學專家評費***諮詢費***發放表

  附件一:

  **大學評審費專案、標準一覽表

  附件二:

  **大學專家評審費***諮詢費***發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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