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宦官劉瑾平生

  劉瑾***1451-1510***,陝西興平人,原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後淨身入宮當了太監,遂冒姓劉。他數次升遷,爬上司禮監掌印太監的寶座。一旦大權在握,便引誘武宗沉溺於驕奢淫逸中,自己趁機專擅朝政,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坐皇帝"。下面是。

  侍候太子

  劉瑾在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為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唾手可得。於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只有十多歲的太子。

  武宗初年

  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隱瞞著皇帝為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內宮監任職,而且掌管著京城的精銳守衛部隊。

  第二年,為國憂慮的大臣們見武宗被宦官們搞得不理朝政,便紛紛勸諫。開始武宗聽不進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變,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這才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將劉瑾先貶到南京。

  但大臣們則堅決要求殺掉這個禍根。為了讓皇帝下決心除掉劉瑾,大臣們聯合了當時的京城主要官員,準備第二天一起勸諫武宗殺掉劉瑾。但吏部尚書焦芳卻在當天晚上向劉瑾透漏了訊息,劉瑾一聽,大驚失色,趕忙召集其他七人連夜到武宗面前哭訴求情。武宗念及劉瑾以前的忠心照顧,竟赦免了他們,而且在他們的慫恿下將司禮監、東廠、西廠也讓他們分別掌管。

  司禮監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內宮官署,有掌印太監一名,秉筆太監八至九名。在明朝,百官向皇帝上書,要先送內閣,由內閣輔臣做出初步的處理意見,叫做“票擬”,再交給皇帝批閱。皇帝用硃筆在奏章上批示,叫做“批紅”。有的皇帝如果不勤於政事,便讓司禮監寵信的太監代筆,這就給太監的胡作非為提供了可能性。另外,司禮監的太監還有一個其他部門無法比擬的特權:傳達皇帝旨意。有時由秉筆太監記錄下皇帝的話,然後讓內閣起草,或者由太監口頭傳達給有關大臣。這種制度直接給宦官造成了篡改聖旨的機會。劉瑾就是司禮監的主管,這是他專橫跋扈的重要資本。

  劉瑾變法

  劉瑾並非無能之輩,也未曾將國事當作兒戲。史載,劉瑾將奏章帶回私第後,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士焦芳潤色,內閣李東陽稽核之後頒發,還是頗為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即所謂“劉瑾變法”。

  據《明史》,“給事中屈銓、祭酒王雲鳳請編瑾行事,著為律令。”另據《明通鑑武宗》“‘辛丑,兵科給事中屈拴,請頒行劉謹所定《見行事例》,按六部為序,編整合書,頒佈中外,以昭法守。詔‘下廷臣議行。’”不過,對於專權太監,正史從不可能有絲毫正面評價,所以其《見行事例》所擬的改革措施及成效如何,史料基本不載。不過據《明史列傳192》,“廷臣奏瑾所變法,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三十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詔悉釐正如舊制。”如此看來,其措施大概涉及四部,包括人事、民事、軍事方面共85項措施。

  一些相關的記載裡面,粗略瞭解劉瑾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有建立內廠鉗制東西廠的權力,“時東廠、西廠緝事人四出,道路惶懼。瑾復立內行廠。”此外,“瑾峻刑”,其執法很嚴,頗有朱元璋之風。對於打擊官員失職和貪汙腐敗不遺餘力,以獨特的“罰米例”,對失職官吏以罰米為單位的俸祿為手段,“丁末,工科給事中吳儀核寧夏、固原等處倉場秋坯虧折之數,劫歷任巡撫都仰史徐廷薄等十六人,侍郎碩佐及管糧郎中、副使、金事徐鍵等十八人,又通判董全等一百八十八人,又以馬價鹽課劫巡撫寧夏全都御史劉憲、巡撫陝西右副都御史楊一清及苑馬寺卿、全事、知府、間知及管屯衛宮十餘人,皆入罰米例,重者五百石,輕者三百石以下,致仕者半之。”又,“辛丑,給事中白思誠、御史儲珊等,復參遼東倉庫自弘治十五年至正德三年前後各任椰移虧折之數,遂及都御史王宗彝及郎中、給事中、御史等凡數十人。除病故者勿追,餘俱各罰米輸邊,自一千石以下有差,其中所罰有至再至三者。”***《明通鑑武宗》***

  劉謹的改革措施還包括降賦稅,減輕農民負擔。“三月,甲辰,振浙江飢又停止本年應解雜款銀六萬兩以寬民力。”建立官員不定期考察制度,“己酉,詔吏部考察京宮不必以時。”為避免戰事發生時各鎮守將領擁兵自保或各自為戰,邊防方面,“乃請仿王越、秦等故事,仍設文職大臣總制三達,鎮、巡以下皆受節制”,對於屯制,劉謹下令作重新的全面勘查,清理了一些假冒的不法之事,整頓鹽法亦有成效,“秋,七月,戊戌,劉復矯旨造御史喬岱等往核兩浙鹽課,追論歷次巡鹽御史及運司官賠償商課,自數千兩至數百兩,按歷年深淺及大課多寡以定陪納之數,皆令輸京師內承運庫。”***《明通鑑武宗》***

  劉謹用事期間,組織編纂了《通鑑纂要》,此外,調整過各省的科舉錄取名額,增加西部地區陝西、河南、山西等地錄取人數,降低了江西錄取人數。還有一些不拘禮法,在當時看來很奇怪的舉措,如“令寡婦盡嫁,喪不葬者焚之”等,為時人所側目。

  作威作福

  在將異己的大臣們都清除後,劉瑾便隨心所欲地專權了,他很會控制皇帝為他所用。先用打球跑馬、帶鷹抓兔等纏住愛玩的武宗,然後,專門在武宗玩得高興的時候向他請示政事,武宗總是心煩地說:“怎麼什麼事都來找我,你們都是吃閒飯的嗎?”劉瑾裝得灰溜溜的樣子退下,心中美滋滋地專權誤國去了。通過這一手,劉瑾很容易地將內閣的大權也握在手中了。為了徹底掌握內閣,他還將原來向自己告密立功的焦芳安排在內閣任職,焦芳則事事仰劉瑾的鼻息行事,這就開了內閣輔臣聽從太監指揮的惡例。

  為了增加自己的權勢,劉瑾還建立了另外的特務組織“內行廠”,權利在錦衣衛和東廠之上。通過特務來監督官吏和百姓,製造恐怖氣氛,維持自己的專權。

  終被凌遲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官員們向他行賄後,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機於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發動叛亂,由於不得人心,叛亂很快被平定。在劉瑾被處死後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便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楊一清平定叛亂後與前來監軍的張永商討除劉大計。叛亂平定之後,太監張永利用獻俘之機,向武宗揭露了劉瑾的罪狀,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在李東陽的幫助下,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經會審,劉瑾被判以凌遲。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惡貫滿盈的明朝太監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覆.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天時,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行刑完畢,割下的小肉塊被受過其害的人家搶著買下吃掉,一文錢一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