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汽車金融服務盈利模式研究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模式主要是國外汽車金融服務公司,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設立專業性的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在我國,汽車金融服務的主要內容是汽車消費信貸業務。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於aaa的內容,歡迎閱讀參考!

  國內外汽車金融服務盈利模式篇1

  淺談國內外汽車金融服務盈利模式

  [摘要]從汽車金融盈利模式的介紹入手,對比分析國內外在汽車金融盈利模式方面的異同點。同時在借鑑國外拓展汽車金融盈利模式成功經驗基礎上,針對我國目前該領域的現狀,提出了可行性的應對方案。

  [主題詞]金融服務,盈利模式,汽車

  1、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盈利模式研究

  1.1、基本盈利模式在美國,汽車金融公司提供的汽車信貸業務,按貸款物件可分為批發性和零售性汽車信貸。批發性信貸是汽車金融公司向汽車經銷商提供存貨融資,其業務模式為:汽車金融公司先根據經銷商的信用等級及銷售狀況決定其庫存額度,雙方簽訂貸款協定,由汽車金融公司提供貸款,在州政府進行融資抵押登記,經銷商提交購車單,由製造商將汽車賣給經銷商。

  在汽車金融公司支付車款後,汽車經銷商向保險公司購買車輛財產保險,經銷商即可把汽車出售給使用者,最後由經銷商按照貸款協定向汽車金融公司還本付息。此外,汽車金融公司還向經銷商提供融資、批量租賃以及客戶特殊培訓服務和客戶金融諮詢計劃等服務。零售性信貸是商業客戶向經銷商分期付款購買汽車,經銷商將分期付款合同賣給汽車金融公司***類似貼現***,汽車金融公司將合同款付給經銷商,然後由客戶向汽車金融公司歸還貸款。零售性汽車信貸佔整個汽車信貸的3/4以上,利潤也遠大於批發性信貸。

  1.2、增值盈利模式

  汽車消費涉及的金融服務很多,如果消費者提前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存入一定比例的購車儲蓄,就可以更快、更優惠地獲得購車貸款。除了購車貸款外,還包括汽車消費過程中的金融服務。消費者可以向汽車金融機構申請汽車融資租賃,租賃到期後,可以選擇繼續擁有或換新車,汽車維修和保養也由提供租賃方負責;消費者可以獲得汽車公司發放的專門信用卡,累計消費到一定額度後,可以優惠買車,或者獲得與汽車有關的旅遊小額信貸支援。此外,汽車金融公司還會提出全套汽車維護保養方案,以幫助客戶得到價格合理的及時維修服務,維修費用可以設計在分期付款中,充分體現了其人性化。

  汽車金融服務是一個規模大、發展成熟的產業,有著多樣化的服務型別。如價格浮動式、投資理財式、以舊換新式、公務用車汽車金融服務等。與股票、債券、銀行存款等大眾化的金融服務相比,汽車金融服務較為複雜,它是圍繞汽車銷售而展開的。隨著消費者偏好的多樣性和易變性的不斷提高,對汽車金融服務的需求也呈多樣化趨勢。汽車金融公司為滿足消費者的多樣化需求,會不斷開發新的汽車金融服務。

  1.2.1、汽車融資租賃式增值盈利模式

  汽車租賃包括兩大類,一類是融資租賃***如圖1***,另一類是經營租賃,即有“融資”與“融物”之分。兩者的區別是:

  ***1***經營租賃的承租人利用汽車租賃的主要目的,取得汽車的暫時使用權,而融資租賃的承租人主要通過融資達到融物的目的,即最後取得汽車的所有權。

  ***2***在經營租賃形式下,僅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為,而融資租賃形式下,涉及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3方的責任。

  ***3***融資租賃的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別於經營租賃,這些變化包括汽車租賃的選擇方式、維修保養、合同的不可延續性等等。

  ***4***在經營租賃形式下,承租人對租賃汽車有退收或拒收兩種選擇,而在融資租賃條件下,承租人取得所有權。

  ***5***經營租賃的承租人支付的租金通常小於汽車的購買成本。而在融資租賃形式下,承租人付出的租金總額大於汽車的購買成本。因此,融資租賃在金融中的作用比經營租賃重要、突出。

  汽車融資租賃在汽車廠家和消費者之間架起橋樑,讓消費者先取得汽車的使用權,然後每月付租金,在租賃期滿後一般要購買裝置的所有權。作為一種買賣與租賃相結合的汽車融資方式,汽車融資租賃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否則不屬於汽車融資範疇,只是一般的汽車租賃。這些條件包括:

  ***1***消費者需向銷售商支付相應的租金***汽車使用補償費***。

  ***2***如果消費者支付的費用***租金及相應賦稅***已經相當或者超過汽車本身的價值,依照汽車租賃合同,消費者有權獲得該汽車的所有權。

  ***3***如果消費者在租期屆滿時所付租金總額尚未超過汽車價值,消費者此時享有選擇權,對租期屆滿後的汽車有下列處理方式:在補足租賃合同中事先約定的相應餘額後成為汽車的所有權人;如果汽車現值高於約定的餘額,消費者可以出賣所租汽車,向零售商償還該餘額,保留差價從中獲利;將該汽車返還給出租人。

  ***4***在租賃屆滿時,消費者欲購買所租汽車,不必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付清尾款。但嚴格地說,融資租賃方式和上述分期付款的汽車零售方式還是有一定的差別。該法案規定的汽車分期付款的零售方式,實質上是附條件買賣。銷售商保留汽車的所有權,其實是債權人為實現保護自己債權而設定的一種擔保,但是,合同的目的仍在於轉移汽車的所有權。融資租賃則不同,它是買賣與租賃的結合,消費者最終是否成為所租汽車的所有權人,選擇權在消費者。

  與貸款買車相比,融資租賃有優勢。對於承租人來說,“先租後買”方式比較靈活。在租賃期滿後,承租人享有選擇權,決定是否購買所租汽車。消費者如不想購買所租車輛,則可將該車返還汽車出租方;如想購買所租車輛,消費者付清租賃合同上確定的折舊價***亦稱尾款***即可。對於承租人來說,如採用租賃方式,承租人不必擔心汽車被轉賣,因為汽車的所有權歸屬對承租人並不重要;而對於採用傳統分期付款購車的買車人來說,如果在其未付清餘款之前,銷售商將汽車轉賣,買車人將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

  融資租賃是汽車金融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在美國,由於信用體系比較完善,消費者可以先在一個城市向全國性的汽車租賃公司租車,然後在另一個城市歸還。

  1.2.2、汽車金融投資理財式增值盈利模式

  汽車投資理財業務是以汽車消費為目的專業性投資理財服務***如圖2***。目前各個國家在汽車金融服務機構能否吸收短期儲蓄上有不同規定,但代客投資理財通常是可行的。即使在金融管制比較嚴格的市場環境中,通過金融工程,可以設計出對政策和制度具有規避性的方法,比如以私募基金方式來吸收一部分資金,其收益部分主要用於支付汽車消費的相關款項,小部分作為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投資回報。該業務模式的實行始於20世紀六七十年代,當時受通貨膨脹影響,歐美國家開展金融創新,汽車金融服務公司開始涉及資本投資市場,相繼開發了汽車投資理財產品。投資理財式的汽車金融服務成為各國汽車金融業同其他金融行業競爭的有利工具。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公司,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設立專業性的基金或者私募基金,如以品牌汽車俱樂部名義,通過吸收本俱樂部成員參加,為其理財,用理財的收益去償還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購車本息。這樣,客戶能夠直接參與汽車金融服務公司投資管理活動,享受專業理財帶來的投資收益,同時也將面臨一定的投資風險。

  汽車投資理財服務運用購車與理財相結合的方法。在汽車投資理財模式中有兩個資金單位,一個是購車資金單位,用於支付購車的前期費用,包括首付款等費用;另一個是理財資金單位,由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投資專家或委託信譽良好的投資公司管理。理財資金單位的收益迴流到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用於償還汽車消費者的融資貸款的本息,代替客戶的定期償還行為。

  開展汽車投資理財服務主要有以下作用:一是有利於增強汽車消費者的消費能力。消費者能夠通過購車資金單位提前支取未來收入實現汽車消費,並通過專業理財投資於多樣化的投資組合,增加理財資金單位收益,提高對汽車消費的償還能力。二是有利於消除信用風險,保障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利益,提高公司競爭力。由於消費者將一部分資金委託汽車金融服務公司進行投資,無形中增加了一道信用保險,降低了汽車金融服務公司面臨的違約風險和利率風險。汽車投資理財服務令消費者同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聯絡更加緊密,有利於培養顧客對公司的忠誠度。此外,通過汽車投資理財,汽車金融服務公司能獲得一筆使用時間相對較長的資金,有利於加快公司資金的週轉、增加資產的流動性。三是有利於擴大汽車消費,增加汽車公司的銷售收入。汽車投資理財服務在滿足顧客購車需求的同時,為顧客帶來投資收益,擴大了汽車購買力,增加了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的銷售收入。

  2、國內汽車金融服務盈利模式研究

  在我國,汽車金融服務的主要內容是汽車消費信貸業務,該業務的主體主要涉及銀行、汽車經銷商、汽車集團財務公司以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各主體在信貸業務過程中所承擔職責及與消費者關聯度的不同,目前國內汽車消費信貸盈利運作模式可以分為3種:以銀行為主體的直接模式,以銷售商為主體的間接模式和以非銀行金融機構為主體的直接模式,一般性的業務操作流程如圖3。

  2.1、以銀行為主體的直接盈利模式

  該模式是銀行直接面向客戶開展業務,是各個業務流程的運作中心。如銀行委託律師進行使用者資信調查、評價,並直接與使用者簽訂信貸協議等。要求使用者到指定的保險公司買保險,到指定的經銷商處買車,相關風險也主要由銀行和保險公司承擔。該模式可以充分發揮銀行資金雄厚、網路廣泛、資金成本較低的優勢。但銀行直接面對使用者,工作量會大大增加,另外銀行還要去做資金運作之外的其他很多工作,比如對汽車產品本身的效能、配置、價格、經銷商及其服務等方面的情況有比較全面和及時的瞭解,這樣勢必加大相應的人力財力的投入。由於汽車市場變化很快,汽車生產企業或商業企業的競爭和市場策略也在不斷調整,但是銀行對這種變化的反應往往滯後,從而影響金融產品的適應性,影響服務質量。因此,在目前汽車消費信貸規模還不是很大的情況下,這種運作模式還能適應,但隨著汽車信貸業務量的不斷增加,這種模式將遇到極大的挑戰。

  2.2、以銷售商為主體的間接盈利模式

  由經銷商直接面對客戶,與使用者簽定貸款協議,銷售商通過收取車價2%-4%的手續費,完成對使用者的信用調查與評價,辦理有關保險和登記手續,並以經銷商自身資產為使用者承擔保證責任,為使用者辦理貸款手續,代銀行向用戶收取還款。該模式的最大特點是方便使用者,實現對使用者的一門式服務。與此相對應,信貸風險也主要由經銷商和保險公司承擔。由於經銷商對市場最瞭解,對汽車產品和服務反應最直接也最及時,所以他們能夠根據市場變化,推出更合適的金融服務。由於放貸標準上的差異,該模式更有利於擴大貸款範圍,從而起到培育市場、穩定銷售網路、鎖定使用者群體的作用。但是,經銷商的資金來源和自身資產規模有限,資金成本較高,而且信貸業務也並非其主業,在信貸業務上經驗相對缺乏,因此該模式只適用一定範圍。

  2.3、以非銀行金融機構為主體的直接盈利模式

  這種模式與銀行的直接模式運作基本一致,但是放貸主體通常是汽車集團所屬的汽車財務公司,由汽車財務公司行使放貸主體職能,業務範圍基本只針對本集團的汽車產品,經營風險由汽車財務公司和保險公司承擔。以汽車金融公司為主體的汽車消費信貸模式是世界上通行的運作模式。汽車金融公司有效地連線汽車生產企業、商業企業和銀行,並以金融為其主業,可以將銀行和企業的優勢較好地聯絡在一起。

  3、國外汽車金融盈利模式借鑑

  3.1、擴大經營業務品種

  比照國外經驗,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業務受管制較多,業務品種單一。根據中國銀監會規定,汽車金融公司可以從事的業務有:接受境內股東單位3個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購車貸款業務;辦理經銷商採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裝置貸款;轉讓和出售汽車貸款應收款業務;向金融機構貸款;為貸款購車提供擔保;從事與購車融資活動有關的代理業務;以及經中國銀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等。與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發展相比,我國汽車金融服務在經營品種的開發方面還遠未達到應有的水平。所以,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應該從目前主要以傳統借貸為主,服務僅限於為汽車經銷商和消費者提供消費信貸的局面,向縱深方向發展,比如開展與汽車消費有關汽車維修、保險和加油等業務,同時進一步加強我國汽車金融服務在汽車關聯消費所涉及的信貸、信用卡、保險,甚至代客理財全方位服務的發展。

  3.2、投融資方式應向多元化發展

  根據銀監會頒佈的《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規定,我國汽車金融公司只能從事單一的汽車貸款業務,以及轉讓與出售汽車貸款應收款業務,不能涉及汽車租賃等盈利性較強的中間業務。對比國外的先進經驗,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機構應轉換經營思維。有效開展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機構在融資租賃、信託租賃、汽車分期付款合同的轉讓與再租賃、保險、抵押等其它風險較小、回報率穩定的中間業務,才能有效避免我國汽車金融服務盈利空間小的問題。

  另外,借鑑國外汽車金融服務機構在融資渠道方面的經驗,完善國內的金融監管機制,使國內汽車金融機構能充分利用商業票據發行、公司債券、購車儲蓄、以應收帳款抵押向銀行借款、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出售應收帳款、應收帳款證券化等融資方式。

  3.3、加強銀行與汽車金融公司的競爭與合作

  國內商業銀行在提供汽車金融服務方面的優勢很明顯。資金實力雄厚,營業網點較多,分支機構較廣,長期開展信貸業務,具有一大批懂市場、懂業務的專業隊伍。而且,國內商業銀行已經開展了一段時間的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積累了不少經驗,形成了一整套比較可行的操作模式和風險控制機制,加深了對我國汽車消費者和相關汽車金融服務參與者的瞭解,這是許多汽車金融參與機構和潛在參與機構所不具備的。銀行佔有貸款餘額和放貸規模上的優勢,優勢的根源主要有3個:一是銀行既有的信用和評估體系採用規模評價,強於剛剛起步的汽車金融公司的個體評估;二是銀行的評估體系可以幫助廠商降低評估成本,而目前汽車金融公司的評估體系尚在建設中;三是可以幫助實力差的汽車金融公司規避風險。

  國內商業銀行最大的不足在於沒有汽車行業背景,缺乏相關專業知識,不熟悉汽車業務,與經銷商和製造商之間的關係鬆散,對客戶的支援和開發能力不夠,因此,也就不能夠在汽車信貸以外的環節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給客戶帶來不便。

  對於汽車金融公司而言,作為向中國境內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貸款的非銀行金融企業法人,專門從事汽車貸款業務,其業務不同於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其服務物件為中國大陸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和銷售者。目前國內已經批准設立了6家汽車金融公司,其中4家是外商獨資,2家是中外合資。

  另外,汽車金融服務在國外已有80多年的歷史,因此,外資汽車金融公司相對國內提供汽車金融服務的企業而言,在經營模式、創新工具、管理手段和體制、產品結構、國際網路、財務實力等方面具有相當大的優勢,其良好的聲譽也有助於贏得客戶。進入中國市場的時候,由於具有成熟的運作體系和風險監控體系,外資汽車金融公司能夠省去汽車消費中間環節的費用,如免收信用保險費、管理費、律師費等。劣勢是對中國市場缺乏足夠的瞭解,面對不同的制度、政策、客戶和市場環境,缺少龐大的外勤營銷隊伍,人民幣資金來源受到限制,網點不夠發達等等。

  綜合我國汽車金融服務兩個運營主體的優缺點,同時結合國內現有的針對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業務開展的政策體制性因素,我們不難看到,競合是商業銀行與汽車金融公司在未來中國汽車金融服務領域尋求發展的解決之道,在競爭中合作,在合作中競爭,實現“雙贏”。一方面,可採取內部合作的方式,即汽車金融公司負責消費者的信用評價、貸款回收和還款保證,銀行則負責放貸,並向汽車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費用;另一方面,可通過外部合作,即外資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費者提供汽車信貸,銀行向汽車金融公司提供以綜合授信、資金結算、相互代理為內容的各項業務。從實際狀況來看,最可行的是加強外部合作。此外,若能夠突破《商業銀行法》的約束,銀行也可以設立合資或獨資的專業汽車信貸公司來開展業務。總的來說,銀行與汽車金融公司合作的機會大於競爭,可以預見:我國汽車金融服務業必將迎來一個獨具中國特色的快速發展時期。

  4、結語

  汽車金融好比流淌在生產、流通、購買和消費等“軀幹”組成的汽車產業“軀體”中的血液,軀幹在不斷長大,而作為“血液”的汽車金融由於“血管”的限制,金融產品單一、功能落後,造成“供血不足”。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是既要“輸血”***引進外資、中資及民間資本進入汽車金融服務領域,學習國外的先進管理經驗***;同時更需要完善自我的“造血機能”,關鍵是汽車金融服務業的創新,這需要有金融業改革的支援,如融資信貸、分期付款、租賃銷售等,也需要汽車金融服務以顧客需求為中心,設計出“無微不至”的汽車金融產品來滿足市場和消費者,促進我國的汽車金融服務不斷完善和自我積累,向信用化的市場經濟轉變,使汽車金融公司的盈利模式更加多元化,更加有效地發揮汽車金融對我國汽車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