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環境倫理思想剖析

  摘要:對西方環境倫理思想中的人類中心主義,非人類中心主義的基本觀點,存在的理論依據及其實質分別進行了剖析,對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產生分歧的焦點—自然價值進行了深層次的挖掘,並在此墓礎上說明了西方環境倫理思想的現代價值取向,指明西方環境倫理學由人類中心主義向非人類中心主義的發展具有歷史的必然性。

  關鍵詞:人類中心主義 非人類中心主義 自然價值 價值取向

  西方環境倫理學產生於人類對環境問題的反思並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人類社會實現工業化的三百年來所創造的物質文明超過了以往所有年代總和的無數倍,作為結果是自然環境遭到日益破壞和全球生態環境惡化的局面。尤其是本世紀以來,環境危機已經極大地威脅到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經濟的迅猛發展,環境問題日益顯露,人類僅對環境本身的研究已經不能解決環境問題,從而轉向環境與人類關係協調的研究。西方環境倫理學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的。

  一、人類中心主義

  人類中心主義又稱淺環境倫理觀。其基本觀點:第一,人的利益是道德原則的惟一相關因素;第二,人是惟一的道德代理人,也是惟一的道德顧問,只有人才有資格獲得道德關懷;第三,人是惟一具有內在價值的存在物,其它存在物只具有工具價值,大自然的價值只是人的情感產物。人類中心主義可分為強式人類中心主義和弱式人類中心主義。強式人類中心主義是人類自視為自然的主人,試圖征服、統治自然,把自然界當作任意索取的倉庫,對自然界進行無情的破壞,這種生態環境價值觀導致了人類對自然的掠奪行為,引起生態危機的出現,而後者認為人類以自身利益作為行為的出發點、價值衡量的尺度,其對自然的剝削程度小於人類沙文主義。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類社會的發展應該以人為中心,人類始終是認識的主體,任何認識活動都是以認識主體為中心向四周展開的,作為利益主體的人與人類理智地、合理地對待自然的行為並不發生矛盾,這也是促使人類採取此類行為的內在動力。

  人類中心主義的產生有其重要的現實理論依據。人類偉大的哲學思想家牛頓和笛卡爾,推動了人類實現了工業化和現代化的程序。牛頓和笛卡爾是“機械論”和“二元論”思想的倡導者。人類中心主義環境倫理觀是在近代機械世界觀,以及牛頓力學和笛卡兒哲學的基礎上形成的。這種思維方式片面強調分析方法,割裂主體與客體之間的關係,將兩者對立的觀點應用於環境與人的關係中.強調人與自然的分離和對立.極力倡導人類征服自然、主宰自然,無視自然,無視自然界其它生命的存在價值,一切均以人為中心,把人類的發展建立在對自然資源的掠奪和開發利用基礎上,把人與自然的關係引上絕境。這種過分強調人與自然的對立、人的主體地位,發展了人類中心主義的價值觀。笛卡爾的二元論哲學為這種目的論哲學提供了理論依據。他認為,倫理學與“人與自然的關係”無關,動物不應得到道德的關懷,動物是無理性的、無感覺的機器,它們是感覺不到痛苦的。只有理性存在物的人類具有內在價值和目的,大自然是為了人類的目的而存在的,其它生物無內在價值,它們不能成為道德共同體的成員,不能成為人類關懷的物件,並且人類對動植物,對自然環境不負有道德義務,只有人類是大自然的主人和擁有者。

  人類中心主義究其實質是以財富單一價值為取向、以科學技術為獲取財富的高效手段的現代文明,文藝復興運動把人從中世紀封建神學統治下解放出來,是以人為衡量萬物生存價值的尺度,以人類利益為中心,把大自然當作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庫,對自然實行無情掠奪,對自然不講倫理道德。其實質是隻有人類才具有內在價值,是唯一的道德代理人,其道德地位優越於其他物種,其它存在物都無內在價值,只有工具價值,人之外的客觀存在物,只能存在於人類道德共同體之外。

  二、非人類中心主義

  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從人作為主體地位的視角出發,以人為中心,只考慮人的利益,認為動物沒有內在價值,人類可以隨意地利用它們。19世紀功利主義哲學家邊沁所持觀點是“動物有感受痛苦的能力,正是因為它們有這樣的感知,使它們有權不受人類的任意侵害”。辛格在《動物解放》一書提倡素食主義、善待動物,不要讓動物長期連續工作,要使它們得到足夠的休息,不要讓它們負擔太重,但追究其根源,其實質是對這些動物的關心是為了更好地服從人的利益,為人類服務。功利主義這種理論是基於動物與人類一樣有痛苦和快樂的感受能力,它們的苦樂具有內在的道德意義,動物的生命具有內在的道德價值;儘管動物解放/權利論對現今來說仍然是狹隘的.但相對於人類抄文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來說,把道德關懷的物件由人擴大到動物,把道德關心及權利主體的範圍由人擴充套件至動物,在某種程度來說也是一種進步。

  非人類中心主義的另一個觀點是生物中心論,也稱生命中心論。其觀點是,人類不應單純地以人類利益為中心,應超越對自身利益和價值的考慮,應看到地球上各種生物***不僅是動物***都有其利益和內在價值,不管他們是否對人類有價值,都應值得人們的尊重。人類與其它生命形式是同質的,一切生物都具有生命的自主性和目的性,沒有任何一種生命是為別的生命形式而存在的。一切生命形式都是平等的,擁有同等的生存權利以及爭取幸福的權利。其思想是把道德共同體和權利主體的範圍擴充套件至所有存在物。這種觀點相對於動物權利/解放主義來說對環境價值的認識又提升了一個階段。

  動物權利/解放和生物中心論的環境倫理將道德關心的物件關注於動物和生物個體的研究,生態中心論的環境倫理觀則集中對生態系統整體的研究。其基本觀點是從整體的角度出發,把整個自然界納人道德關懷的視野。自然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自然界的存在物是相互聯絡的,都應作為道德關懷的物件,既包括有生命的物質也包括無生命的物質,包括土壤、水體、植物、動物,甚至它們的綜合體,進一步擴大了道德關懷的範圍。與動物權利/解放論和生物中心論相比,生態中心主義更加關注其共同體而非個體,是一種整體主義的環境倫理觀,將人類道德關懷和權利主體的範圍從所有存在物擴充套件至整個生態系統。

  非人類中心主義的實質是“當且僅當環境倫理學建立在非人類自然實體具有獨立於人的價值的原則論斷或前提下,它才可能是一種具有鮮明特色的倫理學”。非人類中心主義的環境倫理觀為人與自然的倫理道德關係提供了人類利益和需要以外的價值,它沒全盤否定人類中心主義,也不否定追究人類文化傳統源遠流長的根基。非人類中心主義的理論目的是論證自然界的價值、內在價值以及人類在自然界中的地位。非人類中心主義中各種不同觀點的差異表現為價值定向差異,如生物中心主義把內在價值定向於個體有機體,生態中心主義把內在價值定向於集體有機體。非人類中心主義在平等觀理論上也存在分歧,如平等的範圍問題爭論最大,但他們都主張把平等擴充套件到非人類以外的自然中去,主張賦予它們平等的道德權利。“人類中心論、動物權利論、生物中心論和生態中心論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補充的;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並行不悖的。

  三、人類與非人類中心主義產生分歧的焦點——自然價值

  上述對人類中心主義和非人類中心主義的基本理論及觀點進行了剖析。那麼,究其根源兩者分歧的焦點是什麼呢?其根本是對自然價值問題的回答。自然是否具有價值是現代環境倫理學的一個基礎概念,自然的價值包括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是兩者的統一。在環境倫理學研究過程中,許多學者對自然的使用價值和內在價值有著不同的見解。對自然的使用價值並沒有太多的爭議,重要的是對自然內在價值的論證。自然的價值是在人與自然所構成的主客體關係中對自然的把握,即對人的有用性上表現出來的自然價值,即使用價值;在自然的必然性上表現出的自然價值,即自然的內在價值。對於自然的內在價值又主要存在以下三個萬面的見解:第一,是否只有人才具有內在價值;第二,有無內在價值能否成為接受道德關懷的唯一標準;第三,具有內在價值是否意味著道德地位一律平等?

  自然是一個有生命的有機整體,自然界中活生生的有機整體構成了自然內在價值的基礎。人作為生物物種具有內在價值,是自然界中的普通成員之一。自然界中萬物的存在與地球共生,而生命不是人所特有的,其它生命對地球存在的維持、平衡、完整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們不能不承認自然界的其它存在物具有內在的價值。自然的內在價值是自然界的存在物在生態系統中發揮其各自的作用。每一種生物都對生態系統的平衡和穩定發揮著特殊的作用,在生態系統的物質迴圈、能量流動和資訊交換過程中發揮著各自獨特作用。內在價值是由於內在原因而存在,它不依賴於外部的原因,是事物本身的價值。

  傳統倫理學的價值範疇中,人是價值的主體,是相對於人而言的,是客體滿足主體的需要及其程度。在評價某種事物是否有價值是以對人是否有用作為判斷標準。如果從自然對人有用性的角度來分析的話,稱這種滿足人的自然屬性為自然的外在價值。自然的外在價值是一事物因與別的事物發生關係而具有的價值,是以其它事物的存在為基礎的,這種外在價值是對別的事物有益,能滿足生物有機體和其它組織系統的存在需要,是自然界或生態系統的自滿自足。主要表現在:第一,自然對人具有經濟價值。自然界的各種資源是人類從事各項活動的重要資本,各種土地、水、森林、礦物及各種動物資源參與各項經濟活動。如果沒有這些資源的支援,人類基本的生活都無法解決,更不用說如何進行經濟活動了。第二,自然對人具有科學研究價值。人類可以通過對自然現象研究,使人類在不破壞自然界的基礎上能夠更好地利用自然界及自然界的各種資源。第三,自然界對人類的精神具有陶冶作用。

  “任何客體,無論它是什麼,只有當它滿足了人們的某種興趣時,才獲得價值”。作為自然界的存在物,在某種條件下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並不是完全對立的,具有相互轉化的功能。我們可以從食物鏈的關係中看到:兔子吃草,草的內在價值作為食物成了兔子維持其生命的工具價值,而老虎吃兔子,作為具有內在價值的兔子又轉化為滿足老虎生存的工具價值;從另一個角度看,作為工具價值的草在死後經過分解又為其它植物的生長提供了養料,又由工具價值轉變成內在價值。這種內在價值和工具價值的關係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實。從價值論的角度來看,人有價值,離開了人,自然無價值可言,但生態中心主義認為,自然界中其它生物也具有價值,人不是唯一的價值主體,其它生命也可以是價值的主體,是內在價值和外在價值的統一體。羅爾斯頓認為:“傳統的理由是說價值就在於利益***實為人類利益***的滿足。但現在,這個定義看來只是出自偏見與短視一個規定。主體對客體的價值評價行為“不僅屬於自然,而且存在於自然之中。評價主體與評價客體之間看似辯證的關係,實際上是一種生態關係”。自然的價值存在於生態系統中的一種普遍聯絡或客觀規律,但它是一種以人為尺度的自然價值,自然系統是一種自在價值,是其它一切價值的源泉。“我們既要承認不僅人是目的,而且其它生命也是目的;而且要承認自然界的價值。在這裡,價值主體不是唯一的,不僅僅人是價值主體,其它生命形式也是價值主體。’,欲咫***歷史的教訓向人們啟示:人類不能再只考慮自己一種物種的利益了,不能只從人類生存工具價值的角度去對待具有內在價值和工具價值的生命系統了。只有當人類實現了價值觀和倫理觀的轉換後,人類才能看到對於具有內在價值的自然物也具有工具價值,才能實現從人類中心主義到生態中心主義倫理觀的真正轉變。

  四、西方環境倫理思想的現代價值取向

  工業文明的價值指標是狹隘的人類中心主義,它是以近代機械世界觀及***人與自然***二元論為基礎,自然與人***客體與主體***是對立的。在對待人與自然的問題上,淺層環境倫理觀堅持二元論和機械論的觀點,堅持“人類主宰自然”,而深層環境倫理觀堅持生態系統中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聯絡的,“人與自然是和諧共存的”;淺層環境倫理觀認為大自然、生物只有工具價值,不具有內在價值,而深層環境倫理觀認為自然界的一切生物都具有內在價值,生物物種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淺層環境倫理觀解決生態危機的方案是依靠技術,在不觸動人類的價值理念、生產方式與消費模式、社會政治和經濟結構的前提下,單純依靠技術進步的方式來解決當前的生態危機,而深層環境倫理觀則主張人類面臨生態危機是文化和價值層面的危機,人類只有確立人與自然界和諧相處的新觀念下才能從根本上克服生態危機。

  環境倫理學不同倫理觀發展的歷史軌跡表明,每一次環境運動都是對舊價值觀的揚棄,作為其表現形式是人類道德共同體範圍不斷得到擴充套件。以動物權利/解放論、生物中心論、生態中心論和深層生態學為代表的非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對人類中心主義進行了猛烈的抨擊,權利主體和道德共同體的範圍從人類擴充套件到動物,從動物擴充套件到植物和所有生命共同體,進而擴充套件到整個生態系統。在倫理上擴大了道德共同體,“從人擴充套件到自然界,人、地球上其它生物和整個自然界成為新的道德共同體”歐既,。西方環境倫理學的發展由人類中心主義向非人類中心主義的發展具有歷史的必然性,隨著人類的生態環境理論和實踐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