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儒家倫理思想對和諧社會建設的當代價值論文

  從一定意義上看,公平正義構成個體與社會間關係的核心價值。如何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則是保持人與社會和諧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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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關鍵詞:儒家倫理思想;和諧;價值

  論文摘要:“和諧”的人文情懷和倫理追求在儒家倫理思想中佔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儒家倫理所蘊含的和諧思想在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以及人自身的和諧方面都有所體現。在古代,這一思想體系對於培育和塑造中華民族精神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今天,儒家關於“和諧”的倫理意蘊對於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同樣有著重要的啟示和借鑑價值。


      論文正文:

淺析儒家倫理思想對和諧社會建設的當代價值
 

  每一個民族和國家在歷史發展程序中都會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倫理思想與文化傳統。五千年來,中華民族以其獨特的辯證思維和哲理智慧創造了博大精深的倫理思想文化。其中,追求和倡導“和諧”便是中國古代倫理思想文化的重要內容之一,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遺產。毋庸置疑,對於以倫理道德為核心內容並且一直佔據主導和支配地位的儒家思想來說,無論是從它所闡述的人與自然的相互關係,抑或是從它所追求的個人內在修養,還是從它所倡導的人際交往倫理上來看,都無不滲透著“和諧”思想。因而,“和諧”的人文情懷和倫理追求成為儒家倫理思想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古代,這一倫理思想對於培育和塑造中華民族精神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今天,儒家倫理思想的這種追求和實現“和諧”的倫理意蘊對於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同樣有著重要的啟示和借鑑價值。

  儒家倫理所蘊含的和諧思想可以從4個方面來審視,即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以及人自身的和諧。
 

  一、人與人的和諧

  人與人的和諧即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人際交往和諧。實現人與人之間在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和諧無疑是儒家倫理思想最重要的方面。儒家倫理思想的智慧首先在於它把人看作是處於社會聯絡中的人,從人與人的不同中求同,從對立中求統一。

  儒家“人和”思想由來已久,它把“和”視為處理人際關係的一個重要準則。追求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也是儒家倫理思想的基本價值取向和基本精神。在人與人的關係上,儒家文化重視建立融通的人際交往及和諧的人際關係,提倡成己及人、寬和處世等貴和尚中的和諧友愛精神。儒家的創始人孔子把“仁”作為自己哲學的核心範疇,“‘仁’學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的倫理學說的根本。在《論語》中,談到‘仁’的有58章,‘仁’字出現105個”。“仁”的本意就是指人與人之的相互關係,因而儒家的“仁學”就是一種處理人際關係的學說。儒家把“仁”解釋為“愛人”,孟子說:“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闡明瞭對他人的關愛與尊重的意義,其目的是為了實現人際和諧。對於以“仁”為核心處理人際關係,孔子提出了兩條基本原則,一條是“恕”,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最基本的要求,即是說不能把自己的要求強加於人,更不能把不希望加之於自己的要求加之於別人;另一條是“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這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進一步要求,即是說要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還要求發揮人的善性,要“善群”、“利群”、“樂群”,也就是要成己及人。從“忠恕之道”出發,儒家倫理思想又進一步提出了需要協調的5種人際關係,即父子關係、君臣關係、夫婦關係、長幼關係等,即所謂“五倫”,強調要以仁、義、禮、智、信、寬、勇、忠、恕、孝等倫理規範來實現人際關係和諧。儒家正是以“忠恕”之道為途徑來調整人與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從而實現人際和諧的。

  人與人之間的和睦相處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也是社會穩定發展的基礎。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人與人之間的聯絡交往會愈加頻繁,人際關係也更加重要,要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就必須藉助於良好的人際關係。然而,在現代社會,伴隨著人們個性化意識的覺醒和對物質利益的過度追求趨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顯現出冷漠和淡化的境況。人際關係的冷漠、甚至某種程度的緊張,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個人的全面發展,破壞了自身存在的人際交往生態,破壞了社會的和諧。而儒家強調“和”、“與人為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成己及人的思想,倡導仁愛、諒解和寬容,這對於處理好各種利益關係,形成良性互動的和諧人際關係、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氛圍非常有益。因此,作為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寶貴財富,這些思想並不因經濟的發展、社會的變遷而失去生命力和合理性,其內涵與今天構建和諧社會所追求的新型人際關係有著一致之處。
 

  二、人與社會的和諧

  社會是由人組成的,人是社會活動的實踐者,因而在“人和”基礎上形成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重要標誌。儒家倫理思想認為人是一種“群”的存在,個人總是生活在群體之中,個人的命運與群體息息相關,只有群體才能夠保證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也只有把個體融入群體之中,才能實現人與社會的和諧統一,以達到天下大治的目的。正是基於此,許多學者曾指出,儒家倫理思想實質上是一種社會本位的整體或群體主義思想。

  從一定意義上看,公平正義構成個體與社會間關係的核心價值。如何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則是保持人與社會和諧的關鍵。儒家關於人與社會之間的和諧思想,主旨就是在“民為邦本”的基礎上形成“公平正義”的社會結構與體制,其主要思想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儒家倫理思想認為社會和諧的前提是實現政治和諧,即統治者要創造一個公平正義的政治環境。儒家認為社會的穩定執行,在於統治者實行“王道”,即“保民而王”,行王道的核心在實施“仁政”。“仁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德政”,即“修德為政”和“以德治國”,提倡“以德服人”的王道,反對“以力服人”的霸道。孔子有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漢代賈誼則認為:“故君能為善,則吏必能為善矣。吏能為善,則民必能為善矣。故民之不善也,失之者吏也;故民之善者,吏之功也。故吏之不善也,失之者君也;故吏之善者,君之功也。”二是以民為本,即“民為邦本”的重民尊民親民愛民思想。如荀子認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孟子進一步指出:“民為貴,社租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民為天子…...“。仁政”的這兩方面思想是聯絡在一起的。

  其次,儒家倫理思想將社會利益和諧作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主要內容,核心在於“均貧富”。孟子認為“有恆產者有恆心,無恆產者無恆心”,意思就是必須讓百姓擁有固定的收入才能使社會變得穩定和諧。在財富分配方面,儒家強調“均”。孔子說:“有國有家者,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儒家反對“富者地連籲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兩極分化現象,認為這是社會動盪的根源;社會公平正義的主要表現是社會“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即生產活動要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社會生活要老有所終、皆有所養。這是一幅人無後顧之憂、安居樂業的和諧社會生活圖景。

  儒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實現人與社會和諧的社會倫理思想,把構建和睦和諧的人與社會關係、公平正義的社會政治環境,作為衡量社會發展的重要方面,作為社會協調的價值尺度。這些思想,對構建和諧社會無疑有著重要的借鑑意義。當然,在借鑑的同時,仍然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儒家倫理思想的歷史侷限性,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帶有封建性的因素,比如強調統治者對人民大眾施行“仁政”,這仍然是站在維護封建統治的立場上的。現代民主社會在吸收儒家這方面的思想時,應當進行現代轉換,使其融入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現代價值觀。比如公民權利義務觀、政府的服務意識。因為在現代社會,政府、官員與公民不是臣與民、官與民的關係,而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政府要為公民利益服務,而公民也應該為社會盡責。
 

  三、人與自然的和諧

  儒家認為人生活在天、地之間,因而天、地、人之間就存在著相生相剋的關係,並由此提出了以“天人合一”為核心思想的和諧生態倫理思想。

  首先,儒家關於天、地、人之間辯證關係的觀點反映了中國古代勞動人民對人與自然之間關係的樸素認識。例如,儒家關於“天地生萬物”及“仁民愛物”、“物我相親”的觀點就反映了人與自然之間的辯證關係。儒家在強調自然對人類影響的同時,提出了人也可以利用自然、影響自然。孟子就認為:“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署不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只要充分地利用自然條件,做到與自然和諧相處,人類才能得以生存和發展。可見,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社會和諧必不可少的環節,也是通往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

  其次,在儒家的倫理思想中,“天人合一”是其重要的一個命題。儒家早期的思想家雖沒有明確提出“天人合一”的概念,但不能說他們沒有這種思想。張岱年先生就認為:“孟子沒有直接提出‘天人合一’觀念,但他的‘性夭同一’的觀點是宋明理學中‘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淵源。”董仲舒認為:“以類合之,天人一也”、“天人之際,合而為一”.並提出“天人感應”的理論。張載則明確提出:“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朱熹也認為:“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於天地,即生此人,則又在天矣。”王陽明說:“蓋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雖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在內涵和旨意上遠遠超過人與自然的關係範疇而指向人與世界關係的精神層面,但它本身所蘊涵人與自然關係的和諧追求卻是不言而喻的。可以說,“天人合一”、與自然和諧的精神構成了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的哲學基礎。

  在人類認識的發展史上,對人與自然關係的認識,經歷了絕對人類中心論、相對人類中心論等人類中心主義思想到動物解放一權利論、生物中心論、生態中心論等非人類中心主義思想的不斷轉換。雖然這其中也出現了對人與自然、人與世界統一關係的論證和認識,但卻都不可避免地帶有人類中心主義或非人類中心主義的某種傾向,總是逃脫不了人與自然、人與世界關係的對立認識。在近代化和現代化的發展程序中,受其影響,人類中心主義和非人類中心主義思想都影響著人們對人與自然關係的認識。

  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內涵。儒家人文精神中“天時、地利、人和”、“天人合一”以及民胞物與、盡物之性的生態倫理觀念裡所閃現出的哲理與智慧為我們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提供了廓清思維的燭照之光。它不僅有助於消解西方人類中心主義和非人類中心主義中的二元對立思想,而且還為我們實現人與自然、人與世界的和諧統一提供了一種思維方式、一種實踐方法。儒家關於人與自然和諧的倫理思想給予我們的啟示是: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人類生存與發展最基本的關係。一方面,人是具有主體精神的,可以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去認識、利用和改造自然;另一方面,在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同時,不能違背自然固有的發展規律,應該注意保護和尊重自然,最終就可以做到“天人合德”、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了。在構建和諧社會的程序中,必須摒棄那種將人與自然絕然對立起來的思維模式,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辯證思維,把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推動社會發展的根本途徑。
 

  四、人自身的和諧

  注重修身在中國的傳統倫理思想中居於重要的地位。儒家倫理思想非常重視人的身心和諧與個體的人格完善,並把它作為實現社會、人、自然三者和諧統一的基本途徑,它也是儒家“和諧”倫理價值觀的基礎。“如何培養‘仁且智’的理想人格,是孔子倫理思想所要解決的又一個重要問題。對此,孔子根據自己長期的教學實踐總結出一套道德修養即所謂‘修己’的理論與方法”。儒家一直強調要通過正心、誠意、修身來規範自己的行為,從而達到身心和諧。孔子認為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有精神生活,特別是在於人有道德。孔子以“仁愛”為中心,推演出溫、良、恭、儉、讓,仁、義、禮、智、信,把培養具有高尚道德、完善人格的人作為根本,認為這是社會穩定和諧的根基。

  可以看出,儒家和諧社會的理想是建立在個人道德與人格修養提高的基礎上,它通過提高個人自身的道德與人格修養來達到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係的和諧,從而使社會成為一個和諧的理想社會。孔子曾這樣總結自己仁德修養的發展歷程:“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夭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他還特別強調“自省”對修身養性的重要意義。《論語·學而》中記載說:“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論語·里仁》裡也強調“見賢而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因而,孔子所闡述的身心修養方法,有著非常豐富的內容,“為仁由己”、“修己安人”則是他所倡導的修養方法的基本原則。孟子也同樣認為:“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夭下平。‑荀子則提出在禮的制約下“治氣養心”,他提出達到善的方法有:“血氣剛強,則柔之以調和”、“勇膽猛慶,則輔之以道順”、“狹隘蝙小,則廓之以廣大”、“凡治氣養心之術,莫徑由禮”。這種治氣養心術也是一種體現內心和諧的修養方式。通過治氣養心,實現善的目的,使主觀同客觀要求相和諧。而《大學》中則有云:“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身;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強調了修身、正心在人的修養中的辯證關係。因而,儒家非常重視個人的道德修養對人的身心發展所產生的激勵作用,強調它能夠使人產生崇高的神聖感,內心產生和諧的體驗,實現主觀和客觀的和諧,知、情、意、行的和諧,從而達到道德客觀要求同主觀修養、主觀追求的和諧和統一。

  以“修身養心”為道德準則的儒家身心和諧思想對現代人的心志調節、培育社會主體理想人格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在當代社會,由於市場經濟過度膨脹,利益原則逐漸成為主導,人們無顧忌地索求,失去了修己與內省的精神,導致個人慾望膨脹,人格異化,心理失衡。因而,超越自我的束縛,正確處理義與利、物質與精神之間的關係,培養現代人的高尚人格,提高精神修養,是造就一代身心健康現代人的必然要求。儒家倫理思想重視人的身心和諧發展,強調通過“修己”、“內省”而化除私慾,以義利統一作為修身的基本原則,以道德自律作為修身的基本途徑,使人生脫離物慾滿足的低階趣味而進入理想人格追求。修身克己,實現道德自律和內在超越,從而達到身正心和。很顯然,儒家倫理思想這種通過道德修養實現人身心和諧的追求是與和諧社會對人的素質期待、要求相一致的。這對於當代和諧社會乃至和諧世界的建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