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可持續發展的毛概論文參考

  可持續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科學的發展觀, 已經深入到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論林業工程與可持續發展》

  摘要:可持續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科學的發展觀,已經深入到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面對我國日益嚴峻森林資源管理和林業發展,要求我們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林業的建設中來。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公平性;持續性;共同性

  1概述

  “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作為建設全面小康社會的目標,對於林業工程提出了更高要求,林業可持續發展是對森林生態系統在確保其生產力和可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生態系統的物種和生態多樣性不受到損害前提下的林業實踐活動,它是通過綜合開發培育和利用森林,以發揮其多種功能,並且保護土壤、空氣和水的質量,以及森林動植物的生存環境,既滿足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又不損害未來滿足其需求能力的林業。可持續林業不僅從健康、完整的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良好的環境及主要林產品持續生產等諸多方面,反映了現代森林的多重價值觀,而且對區域乃至整個國家、全球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生存環境的改善,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這種作用幾乎滲透到人類生存時空的每一個領域。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保護性資源經營並以後者為基礎的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採伐與更新、森林保護***含病蟲害防治與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撫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森林雖然是一種可再生的資源,但經過幾十年粗放式開採,使得森林資源變得脆弱,敏感。因此加強對林業可持續發展變得迫切。林業的可持續發展要求我們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林業建設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個層面,構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法律體系,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後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從而實現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和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我國的林業發展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第一個階段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採伐原始林的過程。第二階段是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1978-1992***,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是在集體林區和其它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但由於對改革的目標認識不足,林業改革的進展,遠遠落後於其它部門,迄今未走出一條可行之路。第三階段始於1992年,受世界環發大會和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現狀的影響,我國的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但這一過程很漫長。特別是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一般說林區多在山區,而這些地區也是經濟上最貧困的地區。因此,基於經濟的誘惑,各地破壞性掠奪式採伐利用仍時常發生。這一時期的林業的發展必須落實到林業的科學經營上。否則,再像過去幾十年只知道造林、採伐而不知道森林經營,最終將葬送林業的發展。這也就提出了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經營模式。筆者認為要搞好林業工程技術的管理要遵循以下三條原則。

  2公平性原則

  本代人之間的公平、代際間的公平和資源分配與利用的公平人類無序的砍伐,開發林業資源,使當代生態危機和社會危機的日益突出,要解決當代社會物質需求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求,又要滿足人對森林的多種需要和願望。所以林業的任務任道而重遠。因此林業開發因遵循公平性,林業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機會、利益均等的發展。它既包括同代內區際間的均衡發展,即一個地區的發展不應以損害其它地區的發展為代價;也包括代際間的均衡發展,即既滿足當代人對林業的需要,又不損害後代的林業發展能力。該原則認為人類各代都處在同一生存空間,他們對這一空間中的自然資源和林業擁有同等享用權,他們應該擁有同等的生存權。因此,林業可持續發展把消除貧困作為重要問題提了出來,要予以優先解決,要給各國、各地區的人、世世代代的人以平等的發展權。

  3持續性原則

  林學自創立以來,各國對於林學、森林、林業的認識發生了很大變化。可持續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科學的發展觀,已經深入到林業工程技術的管理。可持續發展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是指社會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的可持續發展。人類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自然條件,而自然條件的優劣往往又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影響。在報告裡提出了我們應致力於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結合的發展模式,並且對可持續發展作了明確的定義:既滿足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後代人滿足需要能力的發展。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依靠科技發展林業。我認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發展,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

  那麼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

  林業可持續發展需要有一個非常有效的管理體系。歷史與現實表明,環境與發展不協調的許多問題是由於決策與管理的不當造成的。因此,提高決策與管理能力就構成了林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可持續發展管理體系要求培養高素質的決策人員與管理人員,綜合運用規劃、法制、行政、經濟等手段,建立和完善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組織結構,形成綜合決策與協調。

  4共同性原則

  各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模式雖然不同,但公平性和持續性原則是共同的。地球的整體性和相互依存性決定全球必須聯合起來,認知我們的家園。因此,現代林業可以歸納表述為“和諧林業”: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和手段,研究並協調社會――生態系統中的社會關係和生態關係,實現社會高度文明,生物圈永久穩定和繁榮,人類共同幸福與進步。

  只有通過科學高效的手段,協調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使這些關係和諧協調,才能迅速克服日益突出的生態危機和社會危機。顯然,這種定義克服了傳統的割裂“社會”與“生態”的觀點的弊端,強調了“關係”的重要性,突出了“關係協調與和諧”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我國林業工程技術發展要做到“三個堅持”:首先,遵循中國的國情、森林狀況、總體規劃、重點出發的基礎上的自然和經濟規律、因地制宜的客觀規律;第二,堅持了全面的方式預防,同時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改善了生態環境,建設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第三,生態建設產業,產業發展生態很快就會增加資源總量,優化資源結構,提高林分質量和加強資源保護為重點的林業生態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相結合。

  5.結束語

  林業可持續發展目標應當包括公平性、持續性、共同性,3個方面,公平性、持續性、共同性,體現的是全人類的利益,即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經濟,需要林業持續的提供物質產品與生態環境服務功能。而作為人類群體中的林業生產經營者來說,不僅需要自身的實踐活動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更具有意義的是要求其自身經濟利益的持續性,這也是不同利益主體對林業問題構成不同態度的深刻原因。林業工程技術的管理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篇二

  《論林業經濟建設與可持續發展》

  摘要:目前,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林業經濟建設中存在著一些必須及時妥善解決的問題。對此,本文從林業經濟建設與可持續的角度做了較為全面的論述。

  關鍵詞:林業經濟建設;問題;發展方向

  林業是一個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它為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我國林業已經處於一種較尷尬的地位,其先天的不足及在歷史程序中對它的不合理作用、養護和建設不足的弊端已鮮明地表現出來。林業狀況的相對滯後,無疑會給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迅速發展造成較大的影響。

  1我國林業經濟發展存在的問題

  1.1林業資源相對短缺我國的林業是落後的,如果與良性的經濟發展所必需的森林資源的要求相比,差別更大。總體看來,我國森林資源總量不足,質量不高,生態服務功能低下。

  1.2林業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片面追求滅荒速度及數量,忽視了對林木培育目標及市場前景分析和判斷,樹種、林種趨同化現象嚴重;對提高林木質量特別是種苗及撫育工作重視不夠;林木管理跟不上,火、病蟲害等嚴重,生態功能退化,經濟效果差。

  1.3開發與建設相對不平衡由於歷史的原因及觀念的落後,在以往,我國林業很大程度上說,主要是以用林為主,而造林、護林、養林、的工作相對滯後,造成森林資源大量被破壞,而後續工作跟不上。我國現有森林中,人工林的比重量較大,但成林率及鬱閉度較低,不足以發揮巨大的森林作用,生態功能相當低,這種開發與建設的不平衡,極大地制約了我國林業的繼續發展。

  1.4林業企業生產技術落後,研發能力差。中國林業企業在生產技術和裝備上普遍比較落後,與發達國家相比,要落後十多年甚至數十年。首先是代表現代技術水平的生產裝置,我們還不能設計生產,主要是引進國外生產裝置。所以中國林業企業的生產裝置始終趕不上世界先進水平。

  1.5衝國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發展不平衡。中國林業企業普遍存在規模過小,生產分散,重複建設等問題,這直接影響產品的生產成本,規模經濟效益。同時,沿海發達地區與內地及西部地區之間差距也較大,發展很不平衡。林業企業還普遍存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多,技術密集型企業少的不合理的產業結構,致使生產效率低下,影響林業經濟的發展。

  另外,我國林業還存在著資金投入滯後、林業資源利用不充分,機械作業程度不高、林業科技水平低下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不能得到逐步的、確定的解決和完善,那麼林業想得到快速發展是很困難的,林業對於國民經濟應作出的貢獻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展示。

  2林業經濟發展的方向

  2.1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任何時代,林業都是對國民經濟建沒、人文文化的建設服務的,林業資源是必須要加以利用的。但在利用的同時,必須加以保護和建設,對原生林的利用要合理有序,對次生林要以護為主,穩妥利用,講效率還要講效應,要注意生態,平衡好用與造的關係,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2.2從決策和政策理念上,在整體觀、系統觀、可持續發展觀的引導下,進一步要求在實施森林可持續經營中協調人與自然關係,保障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2.3提高科技含量,提高林業的綜合能效。我國林業整體水平低下,除自然和歷史的原因之外,還長期存在著科學技術水平低下的嚴重缺陷。“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如若仍沿襲原始的種植養護手段,不求新、求變,科技跟不上發展的需要,那麼,林業的發展無論如何也快不起來。因此,無論是造林還是用林,科技都必須與時俱進,這樣林業才會得到與時俱進的機會。

  2.4從科學和實踐上,實施森林可持續經營需要基於生態系統綜合管理出發,協調森林生態系統各部門間的關係,通過學科間的交叉滲透和綜合整合,系統研究和調控生態系統整體行為,以提升森林可持續經營水平。森林可持續經營中最難的工作是基於現實的社會經濟發展需求與森林恢復的科學目標的有機結合,也就是尋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2.5從社會經濟發展角度,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實施,需要由森林恢復中單一目標的建設向系統多功能多效益綜合調控轉變,以及森林管理過程由森林收穫管理向森林培育全過程控制和迴圈利用方式轉變,還需要不斷適應社會生產和消費模式不斷轉型的需求,尤其是經濟模式由線性經濟向迴圈經濟的轉變等等。森林可持續經營能帶來社會經濟和投資回報,減少貧困,加強糧食安全、促進社會平等和可持續生計。因此,森林可持續經營是競爭性土地利用的一種可行選擇。

  2.6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實施,必須注重區域差異,包括自然條件的差異,也包括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還包括地域文化體系的差異。不同地域之間,相互交流,相互協調,創造適應各自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決策、管理與技術系統,改善和恢復森林,促進全社會的和諧和可持續發展。

  2.7儒要積極參與森林管理,參與各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組織、聯合國森林論壇、森林合作伙伴關係成員之間的資訊和經驗共享,以提高國家直至經營單位的森林管理水平。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必須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大力營造速生豐產林,充分發揮林業的經濟效益。

  2.8長線與短線的結合,走林業產業的道路。長線著眼於生態環境的改善和建設,短線著眼於林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只有兩者相得益彰、長短互補,才能協調人與林、人與環境的關係。林業產業化、集約化的發展是必然的趨勢,是提高林業產出的有效手段,將思維跳出林業就是種樹、護樹、砍樹、賣樹的狹隘思維模式,大力發展與林有關的多種經濟形式,諸如發展林區旅遊經濟、特色林業經濟等,使林業作業和經營形式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