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書法作品欣賞

  提筆揮毫,,自能悠遊其間,獲得心靈的調劑;而較有閒暇的人,若能提筆練字,必能由於練習書法而充實生活。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

  史上書法內容:殷商書法思想的推測

  按照郭紹虞的分法,所謂字型有三種不同含義:文字的形體、書寫的字型、書法家的字型。三者又有很密切的聯絡.。文字的形體是約定俗成,是身外的事,而書寫的字型與書法家的字型.卻是熟練程度不同的兩個大階段。“家”的字型,可以說是當時人們認為足資楷模的很美的字。從這種“家”的字型,我們可以推測當時人的書法觀念。自然,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的,因為在甲骨文字中找不到談書法問題的例證,不得不從骨片上所刻的字來作推測。

  文字的形體,如前所述,只是一種規範,不論什麼人,都得遵循這個規範去寫,否則大家便不能看懂。那麼,一般人寫字,只需將線條按字的結構去組織,也便算合乎要求,他們的標準是正確。而書法家雖也遵循文字結構寫,但這個“寫”,從結構上說,便是造型,根據字型作結構上的藝術處理,其標準便是美了。

  :

  我國自古至今學習書法的人,無不經過臨幕的階段,作為提供臨摹範本的東西,無疑便是“書法家的字型”了。殷代人當然不會具有為當“家”而練習字的觀念與習慣。可是,寫字總是一種技術,從不會到會,要練習,從會到好,也離不開練習,舍練習便談不到會寫字,這恐泊是一個真理。

  郭沫若先生有一個重要的發現,這個發現,對於研究殷代的書法觀念,尤關重大。因為,在十萬以上的甲骨片中,哪一些是“書寫的字“家”而練習字的觀念與習慣。可是,寫字總是一種技術,從不會到會,要練習,從會到好,也離不開練習,舍練習便談不到會寫字,這恐泊是一個真理。

  郭沫若先生有一個重要的發現,這個發現,對於研究殷代的書法觀念,尤關重大。因為,在十萬以上的甲骨片中,哪一些是“書寫的字型”,哪一些才算得上是“書法家的字型”,過去是弄不清的。弄不清便只能用文字學的觀點,即將“文字的字型”當成“書法家的字型”,將“書寫的字型”當成“書法家的字型”,團圈吞棗地去寫文章。

  :

  郭沫若先生在如此眾多的甲骨中,發現了一片練字骨***即礁沒契萃嘟第1468片***。該片內容為從甲乙到癸酉的十個干支,反覆刻了好幾行,刻在骨板的正反兩面。

  其中有一行特別規整,字既秀麗,文亦貫行;其他則歪歪斜斜,不能成字,且不貫行。”①郭沫若先生分析說:“從這裡可以看出,規整的一行是老師刻的,歪斜的幾行是徒弟的學刻。但在歪斜者中,又偶有數字貫行而且規整,這則表明老師在一旁捉刀。這種情形完全和後來初學者的描紅一樣。”。除捉刀之說有臆斷之嫌外,郭先生的辨析,是極精微的。

  這一例的發現,使我們可以避免主觀的妄斷,用今人的意識去看待殷人的字,到底殷人的觀念是否如此,便不甚了了。《殷契萃珊第1468片,一片之上,工拙皆有,那刻得規整的一行,即如今之範本,這一行,便是當時“美”的觀念的體現,那不美的,自然是其他幾行了。

  有的論者認為甲骨中已寫未刻的那些字,其線條有肥瘦方圓的變化,是美的。其實,這是後人的想法,後世普遍用毛筆而不用刀筆,工具的改變也便影響到了線條。在殷代,至少從甲骨中可以看到,仍是刀刻為主,所以,殷代人對筆畫的觀念,即什麼樣的線條才是好的,什麼樣的線條是不好的,只能從刀刻這一點出發。刀刻出的線條自然不能用毛筆寫出的線條觀念去批評。

  又如,有的論者認為殷人寫字的章法,是以錯落分佈為美,即不一定以“貫行”為好。這也有以今人的觀念強加在殷人之上的嫌疑。若從那一片練字骨去看,貫行、整齊,仍是被視為模範的。自然,這種“貫行”是相對而言,甲、骨畢竟不是紙帛,依骨布字必不能如在紙上寫字那樣,字行筆直。翻看種種甲骨影印冊集,便感到,整個而言,還是以“貫行”為常例。至此,我們可以說,殷人的線條觀念,是“刀治”的產物,因此,因筆法變化而帶來的意象無窮的線條感是不強的。具體言之,是以平、直為尚,少曲勢、少提按。但因當時也已用筆,肥瘦利鈍的線條在實踐上,是萌芽了的。至於字型及章法.如前述,仍是以“規整”、“貫行”為楷則。

  以材料取名,稱作“甲骨文”,以用途取名,稱作“卜辭”,合此二者,即是書刻於甲骨之上而用以卜笠的文字。中國文字最早是大量用於神事的。文字自然有交流的性質,但這種交流,卻是溝通人與神的,並非僅僅作人際的實用交流。惟其如此,文字產生才會“天雨粟”、“鬼夜哭”,而“造字”諸家,才是既神既人的中介物。殷商時代的人,借文字以卜笠,不用說對文字是懷著怎樣的誠惶誠恐之心了。在中國,玩忽文字被視為一種罪孽,無異乎是狠裹神靈。這種觀念產生極早而流傳極久,文字本身被蒙上如此神祕、莊嚴的靈光,正是書法能在中國產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