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字銘書法作品

  書法作品是書法家的精神產物。本質上是精神的映照,書法作品凝聚著作者的功力、心血,同時也是其學識、修養、性情、氣質的體現。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希望你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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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法之優越性以表明其價值:

  作品是書法實踐的物化形態,而文獻則是歷代人們對書法進行思考、評說和審美體驗等意義內容的文字記錄。在客觀上,維繫中國書法價值並推動其不斷髮展的潛在力量,很大一部分便源自這些記錄著人們關於漢語言書寫活動的書法文獻。以文獻是否討論並確立書法的價值為內容劃分標準,書法文獻當可分為書法價值論文獻和非書法價值論文獻兩類。這其中,鮮明地以努力確立和鞏固書法在人們精神與社會生活中的價值為直接目的的第一類文獻,其數量不多,佔絕大多數的是後者。這類文獻雖不以論書法價值為目的,但它對書法涵義的闡釋及其所營造的觀念圖景,言說氛圍和知識背景,卻間接地為書法價值的存在提供了廣泛印證的基礎。在潛在的客觀效用上,這類文獻與第一類文獻共同營構起書法藝術的價值世界。

  此類如“文則數言乃成其意,書則一字已見其心”,言書法比之文學更簡潔有效,更能直擊心靈。此處“一字”之價貴於“數言”,“見其心”的價值高於“成其意”。這種言說通過比較的方式,讓接受者對書法產生優越感的認知體驗,以此助其價值的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