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漢字構形理據對漢字形體結構的影響論文

  漢字在發展演變過程中,有些構件已經不能體現構形理據了,就演變成了記號,有些漢字形體的構形理據只是部分消失,形成了半記號字,有些漢字形體的構形理據全部消失,就成了記號字。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因某方面的原因,有相當一部分形體失去了構形理據,遂成了記號字、半記號字,漢字形體結構的發展呈現出記號化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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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漢字構形理據對漢字形體結構的影響
 

  一、 漢字構形理據的歷史演變與漢字構形的發展

  漢字的構形理據,指的是漢字採用某種形體結構的理由和根據,構形“體現了何種造字意圖、帶來了哪些意義資訊”,在漢字的形、音、義三要素中,只有形體屬於文字本身,漢字的音義來源於漢語。漢字是記錄漢語的表意文字,漢字的構形理據探尋的是漢字字形與它所代表的詞或語素的聯絡。

  文字是由圖畫發展而來的,漢字始於象形,其特點是直接描摹客觀事物的形體,字形是詞所反映的客觀物象的簡略輪廓和線條,漢字構形物象性強,個體特徵鮮明。建立在物象基礎之上的文字元號直接與該事物聯絡起來,間接表示與該事物關聯的某詞某義,王貴元先生說:“通過對商代文字構形的分析,可以發現早期漢字是字形直接表示事物、間接表示詞的音義。”在這一階段,漢字的構形理據主要體現在形體本身的象形性和形體之間的組合,漢字構形的理據是物象。

  隨著漢字的發展,漢字構形的理據轉化為詞的音義,通過會意、音義結構體現出來,聲符和意符參與整個字的構成,聲符和意符的功能在參與整個字的構成中體現出來,形聲成為主要的結構方式,漢字構形的系統系增強。形聲構形方式的產生,並逐步發展成主要的結構方式,為漢字的進一步抽象和簡化提供了條件。

 

  1 物象構形階段漢字的構形情況

  物象構形階段的漢字採用按物繪形的方法構形,物象性強,個性特徵明顯,其形體與構形系統的特點具體表現在:

  ***1***基礎構件表形,構件數量多,變體數量也多。象形文字的構件具有濃厚的象物性,依物象之形表意,構件的形體、位置,因物象而異,形體呈現多樣性。基礎構件規範性差,沒有定形、定量,基礎構件數量就多。趙誠先生說:“根據漢字發展的大勢看,愈古老的系統,形體差別愈豐富,分類愈多,特殊而例外的現象愈複雜。與此相應,規範性就要弱得多。”

  ***2***構件組合關係的平面性,字形結構的象形性。以物象為基礎繪製的字形各組成構件都處在同一平面上,成圖形性平面結構,各構件分不出組合的先後層次,同處在同一平面上。構件的組合是根據具體物象的實際位置關係來體現構意的,字形結構的象形性很濃。

  以物象為基礎的漢字,圖畫色彩濃,具象性強,構形的隨意性強,構形的系統性差。王貴元先生說:“物象的畫面性和飽滿完整性與字形的線條性和擇要性是造成同一物象多種字形的根本原因,所以,是字形表現的物件決定著構形系統的面貌。在字形以物象為表象的時代,其構形系統必然呈現象形和一物多形之態,也就是說,象形和一物多形的構形系統狀態就是其成熟的狀態。”
 

  2 音義構形階段漢字的構形情況

  ***1***基礎構件音義符號化,構件形體固定化。音義構形階段,漢字構形的理據為詞的音義,這時構件形體表示的是音和義,就是構件獨立成字時,所記錄的詞的音和義,構件成為詞的音義的載體,這些構件就成了意符和聲符,構件大多來源於原初的象形字。構件以自己獨立成字時的音和義參與構形,而不是物象,構件的直觀物象性就逐漸淡化了,在書寫便利的驅動下,形體與原來的客觀物象越拉越遠,漢字形體逐漸演化,形體的符號性逐漸增強,隸變之後,象形性消失了,構件就完全成了音義符號――聲符、意符。

  到了音義構形階段,構件是原初獨立成字的象形文字,這些象形文字以它們獨立成字時所記錄的詞的音義來參與構形、體現構意。而在物象為基礎的構形階段,一物多形十分普遍,構件的寫法不固定,變體數量多,構件的形體往往隨著所構之字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到了音義構形階段,這些作為音義構件的象形文字的形體逐漸固定下來。構件形體的固定化有一個過程;這一過程,王貴元先生稱之為定形、定量、定位和定向。定形指的是同物象形體的單一化、固定化,定量指的是單字形體構件及其數量固定化,定位指的是構件在被構字中上下左右等位置的固定,定向指的是構件在被構字中方向的固定。

  構件形體固定化的過程,就是構件形體象形性消失的過程,隸變之後,部分構件成了固定的部首。
 

  ***2***會義、音義組合的層次性,形聲成為主要的構形方式。會義組合指的是意符和意符的組合,音義指的是聲符和意符的組合,構件以所記錄的詞的音義來參與構意,表形構件變成了音義化符號,圖形式的平面組合結構方式,逐漸變為層次組合的結構方式。隨著基礎構件固定化的過程,構件的符號化增強,基礎構件相對減少,構件構字的頻率逐漸提高,層次組合方式的出現,所需要的構件數量相對減少。

  音義結合的形聲字,聲符與所記錄的詞的讀音聯絡起來,意符與所記錄的詞的意義聯絡起來,既實現了構形的理據性,延續了漢字表意的特點,明確了漢字是漢語的詞的符號,增強了漢字記錄漢語的明晰性,又簡化了漢字的構形方式,實現了造字的便捷,具有極大的優越性。形聲結構產生以後,漢字的孳乳分化,選擇了形聲化的方向,形聲字的數量急劇增加,它在整個漢字系統中的比重也相應加大,形聲字逐漸成為漢字主體。據統計,甲骨文中的形聲字約佔20%,到了金文就增長到了50%以上,到了《說文解字》所收的小篆中,形聲字已佔到了80%以上,到了《康熙字典》,形聲字約佔90%,形聲逐漸成為主要的構形方式。

  二、 構形理據的消失與漢字形體結構的記號化

  漢字在發展演變過程中,有些構件已經不能體現構形理據了,就演變成了記號,有些漢字形體的構形理據只是部分消失,形成了半記號字,有些漢字形體的構形理據全部消失,就成了記號字。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因某方面的原因,有相當一部分形體失去了構形理據,遂成了記號字、半記號字,漢字形體結構的發展呈現出記號化的趨勢。

  1 物象構形理據的消失而導致漢字形體的記號化

  原初漢字是象形的,構形理據為物象,隨著漢字形體的演變,尤其是隸變之後,漢字形體由“隨體詰詘”的線條變成了“平直方折”的筆畫,漢字不再象形,形義聯絡淡化,這些象形字就成為了記號字。例如:日、月、水、木、刀、弓、車、舟……,這些字現在已看不出物象了,象物性喪失,變成了記號字。

  2 音義構形理據的消失而導致漢字形體的記號化

  漢字的構形理據轉換為詞的音義後,漢字以會義、音義結構為主,但隨著詞的音義的發展,或者漢字形體的簡化、訛變等原因,構形理據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形成了記號字、半記號字。

  ***1***字形變化而導致構形理據的消失。隨著形體的演變,尤其是隸變,漢字形體線上條化、筆畫化過程中,許多形聲字、會意字的構件發生變化,而導致構件理據完全消失或部分消失而成為記號字、半記號字。如:《說文》:“更,改也。從攴,丙聲。”“更”,原本是一個形聲字,隸變之後,構件粘連而失去理據成為記號字。《說文》:“春,從?從日,屯聲”。“春”,原本是一個形聲字,隸變之後,保留了構件“日”,具有表義功能,構件“?”和“屯”粘連成為記號,“春”成為半記號字。《說文》:“年,谷熟也。從禾,千聲。”“年”,原來是一個形聲字,隸變之後,構件粘連而成為了記號字。漢字簡化也導致了漢字構形理據的消失而形成了記號字、半記號字。簡化,或直接減省繁體字的某些筆畫、構件,或通過簡單的符號代替原來的聲符、意符等方法,簡化了大批的漢字,亦形成了不少的記號字、半記號字。如:“雞”,原為從鳥奚聲的形聲字,經過簡化,聲符“奚”變為記號“又”,“鳥”仍為意符,整個字變成了半記號字。“?”,小篆由“聿”和“者”構成的形聲字,“聿”是意符,“者”是音符,隸變之後,“者”簡省為“曰”而成為一個記號,“?”成為一個半記號字,“?”通過草書楷化而又簡化成“書”,“書”就是一個記號字了。

  ***2***語音變化而導致構形理據的消失。對於形聲字來說,字音的理據來源於聲符的讀音,隨著語音的演變,漢字所記錄的詞的讀音和聲符的讀音都在發生變化,這種變化不總是同步的,就使得許多形聲字的聲符失去了表音功能而成為記號。如:“輩”,從“非”得聲,“輩”和“非”上古都屬於幫母,隨著語音的演變,“幫”組聲母分輕脣、重脣,“輩”為重脣,“非”為輕脣,“非”作為聲符就失去表音功能而成為記號;《說文》:“刻,鏤也。從刀,亥聲。”現在,聲符“亥”已失去了表音功能,“刻”成了半記號字;《說文》:“溺,從水,弱聲。”聲符“弱”已失去了表音功能,“溺”成了半記號字。
 

  三 理據重構與漢字的形體結構變化

  在漢字發展和使用過程中,漢字構形理據不可避免地不斷弱化甚至喪失,但漢字是據意構形的,追求形義的統一貫穿於漢字發展的全過程,構形理據的弱化、喪失的同時,也就伴隨著理據的重構,推動著漢字形體結構的變化,於此產生了大量的古今字、異體字等。
 

  1 詞義理據的重構

  ***1***意符的增加。物象構形理據的消失,導致漢字形體的記號化,而一少部分早期的物象字增加了意符或聲符,改造成了形聲字,使形義關係得到重新統一,實現了理據重構。“果”,原為象形字,上部為物象之形,隨著形體的演變,失去了物象之形,於是新增意符“艹”而成形聲字“?”,後又求書寫的便利簡化為“果”。“雲”,原為象形字,後加意符“雨”成為形聲字“?”。“止”表腳趾意,原為象形字,後加意符“足”而成為形聲字“趾”。

  詞義的引申,導致字形與所記錄的詞義之間的聯絡變得疏遠,構形理據弱化,增加新的意符,重構理據,後加意符而成的形聲字有一部分為亦聲字。“取”加意符“女”而成“娶”,“竟”加意符“土”而成“境”,“介”加意符“田”而成“界”,“慈”加意符而成“?”。

  文字假借,導致字形與所記錄的詞義之間的聯絡喪失,增加意符,重構理據。“吳公”、“倉庚”等,加意符而成“蜈蚣”、“倉庚”;“闢”加意符而成“僻”、“避”、“壁”等。

  ***2***意符的換用。由於文字的假借或詞義的引申,字形與所記錄的詞義之間關係疏遠甚至喪失,更換意符,重構理據。“沒”更換意符而成“歿”,“佩”更換意符而成“?”,“振”換意符而成“賑”。
 

  2 詞音理據的重構

  ***1***聲符的增加。增加聲符,使字與所記錄詞的讀音有聯絡。“網”加聲符而成“罔”;“食”加聲符而成“飼”;“?”,甲骨文是象形字,後來加聲符“奚”而成“?”;“?”,甲骨文為象形字,後來加聲符“凡”而成“?”。

  ***2***聲符的換用。隨著語言的演變,聲符不再表音,更換聲符,重構理據。形聲字“?”,聲符“?”隨著語音的演變,不能表示“?”字實際讀音,而換成“乃”以表實際讀音。“?”與“?”,“?”與“蹤”等都屬於聲符的換用而重構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