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古音樂是怎樣的

  中國上古音樂:從目前考古發現來看,最早可追溯到八千年前,甚至更為久遠。早在原始社會,音樂就已萌發,可以說音樂是隨著人類的出現而出現,並伴隨著人類生產勞動和生活的不斷髮展而發展。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隨著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人類的音樂思維水平也在不斷地提高。當我們的祖先逐漸擺脫了“野蠻狀態”進入文明社會後,音樂更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進入人類的歷史,在兩個階級對立中逐漸發展。新石器時代後期,一些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逐漸演變成人們進行娛樂的樂器。河南舞陽賈湖村所出土的骨笛,浙江“河姆渡文化遺址”和西安“半坡文化遺址”陶壎的發現,更向我們展示了迄今六千多年前中國音樂發展的高度;而那“如火烈烈”的遠古“樂舞”,則向我們說明了我們祖先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年代裡所產生的宗教信仰和他們對美好生活的願望和祈求。這一切都說明音樂是隨著人類的發展而發展,有了人類就開始有了音樂。音樂能夠發展到今天成為一門文化藝術是從上古開始的。

  上古音樂歷史

  先秦典籍<呂氏春秋>裡說:“音樂之所由來者遠矣!”遠至何時,史無確載,但不斷髮現的音樂文物,一次又一次地證明了它的“由來”之遠。

  本世紀五十年代初,安陽殷墟“商代虎紋大石磐”出土,證明中國樂器已有3000餘年的歷史;五十年代中,西安半坡村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出“一音孔陶壎”,樂器曳一下子上溯到6700餘年前;七十年代,浙江餘姚河姆渡新石器時代遺址又發現大批7000多年前的“骨哨”和一件“陶壎”……中國音樂確實像一條歷史的長河,這條河曲折婉蜒、多姿多彩,永不止息;這條河由涓涓細流匯成滔滔大江。近些年,河南舞陽賈湖村的一次考古發掘使它再向更古老的年代延伸……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儘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準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係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壎、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佈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壎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壎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製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壎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壎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壎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程序,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程序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係;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壎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係,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音樂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儲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巖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物件,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朝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誌。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祕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音樂神祕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儲存下來的一些音樂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公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音樂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夔和雷獸都是想象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鼉***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音樂的“人”***神***。蒙鼓的夔成為主管音樂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臺,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音樂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