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通告

  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公民的一項重大財產權,其價值不能被房屋所完全吸納,其補償問題不容迴避。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範文一

  為實施城市規劃,促進城市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市政府批准同意,決定收回東風大街以南金水路以東的土地使用權。拆遷實施單位已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了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拆遷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登出的,將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權地塊位於東風大街中段南側,其四至為:東至五里鋪四組土地,南至五里鋪四組村民宅基,西至桃園美莎有限公司,北至東風大街,面積:12.1676畝。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通告內容有異議,請於通告之日起15日內提出相關異議書面材料,公告期滿未提出異議的,將依法收回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

  聯絡地址:渭南市民綜合服務中心

  範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長興島國土資源分局決定收回大連長興島臨港工業區城市地理資訊中心位於大連長興島街道辦事處三堂村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途為科教用地,使用權面積為15000平方米,並登出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為大國用***2010***第06075號。如有異議,請於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

  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長興島國土資源分局

  20xx年10月14日

  範文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經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位於七里河區龔家灣,B246號規劃路以南、T248號規劃路***龔家坪東路***以北、蘭州玻璃廠家屬院以西範圍內,總面積為22220.5平方米***合33.331畝***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收回用地上的他項權利請自行解除,宗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人及相應的他項權利人請於本公告之日起15日內,到市不動產登記管理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或登出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將依法直接予以登出。若有異議,請持權屬檔案及相關資料,與市國土資源局聯絡。

  聯絡人:

  ***:

  蘭州市國土資源局

  20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