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理財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為加強對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監督管理,規範各類投資理財行為,促進投資理財行業健康發展,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監督管理,規範各類投資理財行為,促進投資理財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等,參照中國銀監會等七部委下發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制度》,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及分支機構,從事投資理財業務活動,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投資理財業務是指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融資諮詢、投資顧問、資金中介等行為。

  本制度所稱投資理財類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投資理財類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夥制企業。

  第四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誠實守信的經營原則,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

  第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為客戶保密,不得利用客戶提供的資訊從事任何與業務無關或有損客戶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七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由各級政府實施屬地管理。

  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風險防範處置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市政府成立市投資理財類業務監管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級聯席會議***,負責投資理財類公司的政策制訂和督導檢查工作;市金融辦、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銀監分局、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市金融辦為牽頭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絡和排程。

  各縣***市、區***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也要成立相應的聯席會議***以下簡稱縣級聯席會議***,負責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管理與服務。

  第九條投資理財類公司建立行業自律組織,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督促會員單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依法合規經營,並自覺接受市級聯席會議的指導。

  第二章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十條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規定的註冊資本。

  ***三***主要負責人應具備金融、信貸、擔保、投資或理財從業經歷。

  ***四***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第十一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其實收資本金必須為貨幣資金,並且一次性繳付。

  第十二條企業法人投資入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信用記錄良好。

  ***三***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五***法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於30%。

  第十三條自然人投資入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信用記錄良好。

  ***二***堅持股東本地化原則,本轄區股東持股比例不低於60%,原則上不吸收市外股東入股。

  ***三***有持續出資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四***具備一定的經濟金融知識和投資理財從業經歷,熟悉國家、省市有關投資理財行業的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設立投資理財類公司,應向工商部門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一***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投資理財類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和業務範圍等事項。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四***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

  ***五***法人股東的企業信用報告,個人股東的個人信用報告、資金來源證明;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個人股東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基本情況。

  ***七***營業場所證明材料。

  ***八***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資料。

  第十五條工商部門收到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申請後,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辦理註冊登記手續,並及時告知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

  第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報經工商部門批准後,提交聯席會議重新備案: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註冊資本。

  ***三***變更公司住所。

  ***四***調整業務範圍。

  ***五***變更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

  ***六***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

  ***七***分立或者合併。

  ***八***其他變更事項。

  第十七條市轄區內投資理財類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市範圍內設立分支機構,需按新設立公司的要求向擬設分支機構所在地工商部門提交檔案資料。原則上不允許市轄區外投資理財類公司在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有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嚴重危害市場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十九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解散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債務清償計劃及時償還有關債務。縣級聯席會議監督其清算過程。

  第三章業務範圍

  第二十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經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一***以自有資金對外投資。

  ***二***融資諮詢業務。

  ***三***投資顧問業務。

  ***四***資金中介業務。

  ***五***金融管理部門批准的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十一條投資理財類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吸收存款。

  ***二***發放貸款。

  ***三***受託發放貸款。

  ***四***受託投資。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非法活動。

  第四章經營規則和風險控制

  第二十二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式和內審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配備或聘請經濟、金融、法律、技術等方面具有相關資格的專業人才。

  第二十四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等要求,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所收取的各種費用,可根據專案的風險程度,與當事人協商確定,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與當事人應當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建立業務關係,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各方承擔責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條投資理財類公司與債權人應當建立債務人相關資訊的交換機制,加強對債務人的信用輔導和監督,共同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每季度將公司治理情況、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資本金構成及運用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等資訊報送至當地金融管理部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市級聯席會議對全市投資理財類公司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職責:

  ***一***負責起草有關規章、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

  ***二***負責全市投資理財類公司資訊統計工作。

  ***三***指導全市投資理財類行業自律組織建設。

  第三十條明確市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市金融辦負責搞好組織協調;市工商局負責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變更和終止;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有關部門移交和群眾舉報的涉嫌犯罪線索,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人行市中心支行、銀監會監管分局負責對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理財業務活動的監管,及時向聯席會議反饋有關監測情況。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負責加強對投資理財類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管,其中對有合法手續的投資理財類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由市工商局負責監管和查處;對無合法手續的投資理財類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由市公安局負責查處。

  第三十一條各縣***市、區***,經濟開發區聯席會議負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風險防範與處置,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稽核備案投資理財類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設定業務範圍。

  ***二***負責對投資理財類公司負責人、高階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

  ***三***負責本轄區投資理財類公司重大風險事件的報告和應急管理,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市級聯席會議報告本轄區投資理財類行業的重大風險事件和處置情況。

  第三十二條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按照《企業年度檢驗制度》的規定及時向工商部門報送經營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合法合規報告等檔案和資料;提交的各類檔案和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工商部門稽核後抄送縣級聯席會議其他部門。

  第三十三條縣級聯席會議根據監管需要,有權要求投資理財類公司提供專項資料,或約見其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進行監管談話,要求就有關情況進行說明或進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條縣級聯席會議根據監管需要,每半年對轄內投資理財類公司現場檢查一次,投資理財類公司應當予以配合,並按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

  現場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向投資理財類公司出示檢查通知書和相關證件。

  第三十五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發生風險案件,金額可能達到其淨資產5%以上的投資損失,以及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高管人員涉及嚴重違法、違規等重大事件時,縣級聯席會議應當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向市級聯席會議報告。

  第三十六條投資理財類公司的經營活動涉嫌違規經營的,由相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行政執法機關應及時將案件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符合立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於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公安機關可以邀請檢察機關介入偵查。

  第三十七條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涉嫌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市金融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篇二

  1.目的

  為規範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現金投資理財管理,提高資金運作效率,增加閒置現金資產收益,防範現金投資理財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相關風險,根據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配套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下屬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資理財管理。

  3.定義

  本制度所稱現金投資理財是指公司以暫時閒置資金進行短期財務投資行為,持有時間不超過 6 個月,投資範圍包括金融機構現金理財產品、貨幣市場基金及其他公開發行的短期理財產品。

  4.責任機構和職責

  4.1.公司股東大會為公司進行現金投資理財業務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根據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擁有授權範圍內現金投資理財決策權;根據董事會授權,總裁班子擁有授權範圍內現金投資理財決策權;根據總裁班子授權,公司投資理財評審小組擁有授權範圍內現金投資理財決策權。

  4.2. 公司投資理財評審小組履行現金投資理財專案評審職責;財務管理中心、戰略發展中心、監察審計部根據崗位職責履行現金投資理財管理工作。

  4.3 .公司投資理財評審小組議事規則

  4.3.1.現金投資理財專案需經公司投資理財評審小組審議。

  4.3.2.評審小組由公司分管財務副總裁、財務管理中心經理、財務管理中心資金 主管、戰略發展中心投資主管、監察審計部法務主管等人員組成,公司分管財務副總裁擔任組長,財務管理中心經理任副組長。

  評審小組組成人員無法參加評審會議時,由所在部門經理或其指定人員參 會。

  4.3.2.評審小組對現金投資理財專案應進行充分討論,意見力求取得一致;當有 分歧、無法取得一致意見時,提交總裁班子決定;

  4.3.3評審小組應在現金投資理財審批表簽署意見並簽名。現金投資理財審批表格式見附件1。

  4.3.4.屬投資理財評審小組投資決策許可權的,評審小組會議通過即獲得批准;屬總裁班子、董事會、股東大會投資決策許可權的,應提交總裁班子、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

  4.4.財務管理中心為公司現金投資理財的職能管理部門,職責為:

  4.4.1.負責現金投資理財專案投資論證,對現金投資理財的資金來源、投資規模、預期收益進行可行性分析,對投資品種提出風險評估意見。

  4.4.2.負責編制具體的現金投資理財方案,包括投資金額、投資配置策略、投資事項、投資期限和投資品種等。

  4.4.3.負責開設並管理理財相關賬戶。

  4.4.4.負責現金投資理財活動的執行、跟蹤。

  4.4.5.負責跟蹤到期資金和收益及時、足額到賬,對公司現金投資理財業務進行日常核算;每月第二個工作日,以報表形式向評審小組、總裁班子報告現金理財情況。

  4.5.戰略發展中心為公司現金投資理財的協辦部門,協助財務管理中心對投資理財專案的可行性分析。

  4.6.監察審計部職責:

  4.6.1.負責理財專案合法性稽核;

  4.6.2.對理財專案合同等檔案進行法律稽核,並提出稽核意見;

  4.6.3.負責投資理財的審計與監督。

  5.公司從事現金投資理財產品交易的原則

  5.1.現金投資理財產品交易資金來源於公司閒置資金,其使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投資需求;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應按募集資金管理規定履行相應審批程式。

  5.2.現金投資理財產品交易的標的為低風險、流動性好的產品,公司投資的理財產品的期限不得超過 6 個月。

  5.3.公司進行現金投資理財產品業務,只允許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不得與非正規機構進行交易。

  5.4. 現金投資理財必須以公司自身名義、通過專用投資理財賬戶進行,並由專人負責投資理財賬戶的管理,包括開戶、銷戶、使用登記等。嚴禁出借投資理財賬戶、使用其他投資賬戶、賬外投資。

  5.5.公司投資單一理財產品的投資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 1 億元。

  5.6.公司分、子公司閒置資金統一歸集廈鎢總部統籌使用,原則上不得自行對外進行投資理財;因廈鎢總部資金統籌安排產生短期大額閒置資金***超過 5000 萬元,閒置時間超過 1 個月***,經廈鎢總部投資理財評審小組同意、協助確定投資品種,並按所在公司內部審批程式報批後可以辦理閒置資金投資理財。同時,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所在公司現金投資理財管理制度。

  6.現金投資理財決策許可權

  6.1.單筆現金投資理財金額在 3,000 萬元以下且當年累計現金投資理財餘額低於 9,000 萬元的現金投資理財交易,由公司投資理財評審小組審批。

  6.2.以下交易由總裁班子審批:

  6.2.1 單筆現金投資理財金額超過 3,000 萬元且當年累計現金投資理財餘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總額 10%的現金投資理財交易。

  6.2.2 當年累計現金投資理財餘額達到 9,000 萬元但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總額 10%的現金投資理財交易。

  6.3. 當年累計現金投資理財餘額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總額 10%但不超過 30%後的任何現金投資理財交易,由董事會審批。

  ***.當年累計現金投資理財餘額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總額 30%後的任何現金投資理財交易,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6.5. 公司使用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投資理財,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按照相關規定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還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7.投資理財的實施與監控

  7.1.選擇理財機構及理財產品

  財務管理中心根據公司資金情況,選擇理財機構及理財產品,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理財機構優先選擇上市公司金融機構,理財產品優先選擇保本、容易變現的產品。

  7.2.編制投資理財計劃書

  財務管理中心對選擇的投資理財專案進行分析、論證,在評估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編制投資理財計劃書。投資理財計劃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目的、投資方式、投資規模及資金來源、盈利方式、效益預測、風險預測等。

  7.3 投資理財評審小組稽核

  7.3.1.財務管理中心將投資理財計劃書提交投資理財評審小組稽核。

  7.3.2.評審要點:財務管理中心經理、資金主管對理財產品的資金來源、收益、財務風險進行分析說明;戰略發展中心投資主管對理財產品的可行性、是否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和發展戰略等進行分析並提出意見;監察審計部法務主管對理財產品的法律風險進行評估並提出意見;公司分管財務副總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提出意見。

  7.4    根據上文第 6 條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完成審批後,進入實施階段。上述申請和審批流程見附件 2:現金投資理財管理流程。

  7.5 .開戶及資金管理

  7.5.1 理財賬戶管理視同銀行賬戶,開立、登出需履行審批手續,由資金主管提出申請,財務管理中心經理稽核,分管財務副總裁審批。

  7.5.2 理財賬戶資金進、出,需履行審批手續,由資金主管申請,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審批,由出納辦理轉賬手續。

  7.5.3 每筆交易後 2 個工作日內,取得交易回單,每月初第二個工作日前,應取得金融機構提供的理賬賬戶對賬單或理財餘額證明,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購買日、到期日、理財產品名稱、交易金額、交易餘額。

  7.6. 現金理財監控

  財務管理中心應指派專人跟蹤投資理財資金的進展及安全狀況,至少每月與受託方的相關人員聯絡一次,瞭解公司所做理財產品的最新情況。

  7.7 .現金理財情況報告

  7.7.1. 理財產品出現如收益率大幅波動等異常情況時,財務管理中心應及時分析,並將有關資訊向投資理財評審小組、總裁班子彙報。

  7.7.2   財務管理中心應定期***每月***向投資理財評審小組、總裁班子報送投資理財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持有理財明細,說明理財金額、理財期限、預期年化收益率、投資盈虧情況、風險監控情況和其他重大事項等。

  8.投資理財的核算與管理

  8.1.財務管理中心在每次與受託方簽訂委託理財協議後,經辦人應將現金投資理財審批表、相關協議、產品說明書、理財收益測算檔案、受託方營業執照及金融 許可證等檔案及時歸檔儲存。

  8.2.財務管理中心會計根據理財相關憑據資料,實施複核程式後,在理財業務延續期間,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對公司委託理財的相關資產、損益進 行日常核算,並在財務報表中正確列報。

  8.3.財務管理中心每季度末根據投資理財盤點情況,對可能產生投資減值的,按照會計政策規定計提減值準備;對需要進行處置的投資,按照公司投資管理審批 程式處置,收回投資,減少損失。

  8.4.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有關規定,對投資理財的相關資訊予以披露。

  9.投資理財的監督管理機制

  9.1. 公司建立投資理財防火牆機制,確保在人員、資訊、賬戶、 資金、會計核算上嚴格分離。

  9.2. 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與金融機構相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洩露本公司的理財方 案、交易情況、結算情況、資金狀況等與公司理財產品業務有關的資訊。

  9.3. 公司監察審計部負責不定期審查理財業務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 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賬務處理情況等。

  9.4. 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10.通則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自發行之日起實施,修改 時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11.附件

  11.1.附件 1:現金投資理財審批表

  11.2 附件 2:現金投資理財管理流程

  12.修改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