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加班工資怎麼算

  春節7天假其實由兩部分組成,即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加班的,應按300%支付加班工資。下面小編來告訴大家,希望能幫到你。

  

  1,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春節從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法定假日為18-20日,21-24日為休息日調休。

  2,加班費的計算:

  ***1***日工資等於員工本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

  ***2***法定假日18-20日,加班工資為日工資的300%;

  ***3***休息日調休21-24日,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按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勞動法》規定: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規定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的概念: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即加班費。

  加班費的支付標準: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