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雙倍工資怎麼算

  不定時工時和綜合計算工時三種情況下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應當如何確定的問題進行了探討,並提出 堅持將工作時間作為工資決定的基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節假日雙倍工資計算方法

  按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上班應按日工資的3倍計算支付。日工資的計算方法有2種:

  1、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的基本工資***固定工資***除以當月天數乘以3;

  2、未執行基本工資的單位,按當月實際發放工資除以當月天數乘以3;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

  【工資 折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第二條規定“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小時工資×1.5×實際延長小時

  休息日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日工資×2

  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日工資×2***本人原工資不扣減***

  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

  一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二是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三是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在將勞動者月工資折算為日或小時,應當按照***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即: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用人單位如安排加班應按規定,支付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不能用倒休衝抵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應按加班工人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休息日”加班工資應按加班工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舉列說明,某職工月工資3000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資為:3000***元***÷21.75***天***×300%×1***天***=413.79元。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法定休息日”期間加班一天,其加班工資為:3000***元***÷21.75***天***×200%×1***天***=275.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