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的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就是指為了配合國家在一定時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總目標,政府利用稅收制度,按預定目的,在稅收方面相應採取的激勵和照顧措施。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以下簡要分析我國目前的各項稅收政策制度中,融資租賃交易與一般租賃、買賣交易面對的稅收制度的比較。

  ***一***融資租賃與一般租賃稅收制度的比較

  融資租賃在營業稅和印花稅上所要繳納的稅金少於一般租賃。但由於融資租賃的支出在會計分錄中被資本化,故不能成為所得稅稅前扣除中的營業成本,不及一般租賃的租賃支出可抵扣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1***流轉稅。一般租賃中,出租人要繳納租金收入的5%作為營業稅。而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所要繳納的營業稅的稅基比一般租賃人的稅基要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我國的融資租賃是按照金融業的稅目徵收營業稅,稅基有抵扣,具體為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人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餘額,自2003年1月1日起,其稅率亦為5%。

  ***2***所得稅。在所得稅稅前扣除方面根據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融資租賃的租賃支出不可作為所得稅稅前扣除,僅可扣除折舊費用;而一般租賃的所有租賃支出都可以扣除。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在所得稅稅前扣除上,一般租賃可扣除的應稅所得額比融資租賃多,但這主要是由於融資租賃的經濟實質決定其在會計處理上被資本化。

  ***3***印花稅。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繳納合同租金的0.1%作為印花稅。而整個融資租賃交易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所要繳納的印花稅稅率都低於一般租賃。目前2011年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沒有列出融資租賃合同的稅率,實踐中的一般做法是把融資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稅率比照借款合同,稅率為0.005%;購買合同的印花稅比照購銷合同,稅率為0.03%。

  ***二***融資租賃與一般銷售稅收制度的比較

  融資租賃要繳納的稅金在流轉稅、印花稅上都低於一般銷售,在所得稅上還享有加速折舊的特別優待。

  ***1***流轉稅。一般買賣中,出賣人人要繳納貨物出售的增值部分的17%或13%作為增值稅。而融資租賃將大部分貨款轉變為租金形式,從而只要對其增值部分繳納5%的營業稅。

  ***2***所得稅。一般買賣和融資租賃都可以享受折舊抵扣稅收,但融資租賃特別享受加速折舊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gong字[1996]41號規定,“企業技術改造融資租賃方法租入的機器裝置,折舊年限可按租賃期期限和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孰短的原則確定,但最短折舊年限不短於三年。”不過,企業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稅前提取折舊,必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加速折舊政策使得企業可以提前實現稅收抵扣,獲得更多的資金的時間價值。

  ***3***印花稅。如上一部分分析中所列資料,融資租賃合同中轉移的價款所要繳納的印花稅比放在購買合同中的那部分價款的印花稅要低。

  的組織形成

  一般來說,在企業創立初期,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採用分公司的形稅收優惠式可以把分支機構的損失轉嫁到總公司,進而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而當投資的企業進入常規執行的軌道之後,則可採用設立子公司的形式來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

  當然,也要警惕那些非正常流動的企業。企業非正常流動主要有以下4種類型:

  ***1***脫殼分離型

  這類企業“東邊壘窩,西邊註冊;南邊掛牌,北邊生產銷售”。有些企業只是在某個園區或經濟開發區登個記、掛個牌,實際生產經營地未變。有的在同一住所登記註冊幾家甚至十幾家公司。

  ***2***總分機構“倒置型”

  有些企業原總機構在某城區,為享受優惠政策,將總機構辦公住所遷移到某經濟開發區,而在原地設立分支機構,造成主體稅收轉移或稅收級次變更。

  ***3***“全脫型”

  由於各區對企業的優惠政策不一,出現了“哪裡政策寬鬆、企業就往哪裡遷”的現象。這類企業新註冊地與經營地雖然是一致的,但並非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而遷址,純粹是為了享受優惠政策免繳、少繳稅收和各項基金。個別企業這裡享受完了優惠政策,又搬遷新址繼續享受優惠政策。

  ***4***“遊動無照經營型”

  少數企業為脫離工商、稅務部門的屬地管理,借變更經營場所之名搞遊動無照經營。

  融資租賃稅收優惠的運用技巧

  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獲取稅收利益,以實現稅後利潤最大化,是企業實施稅收籌劃常用的方式。由於稅收優惠政策條款繁雜,適用要求高,不同的優惠政策所帶來的預期稅收利益和籌劃成本,以及對稅後利潤總額影響是不一樣的。

  1、在適用多項稅收優惠政策時,必須進行比較分析,通過綜合平衡後做出選擇

  稅收優惠政策籌劃的重點在於根據自身的情況和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的稅收優惠規定,通過合理選擇和運用,以達到節稅或其他稅收籌劃的目的。

  當企業同時適用多項稅收優惠政策,並要在其中做出相應選擇時,必須通過比較分析,綜合平衡後,以獲取稅後利益最大化或特定稅收目標效率最大化為標準作出選擇。由於某項稅收優惠政策是針對特定的稅種而設計的,而企業一般需要同時繳納多種稅,這些稅之間又往往存在此消彼長的關係。因此,評價某項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利益,主要是通過實施該項政策後所產生的稅後總收益或優惠期內產生的稅後總收益的現值等指標來反映。

  2、充分考慮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成本

  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是指為滿足某一稅收優惠政策的要求,對目前企業經濟狀況的改變而發生的經濟資源的消耗。此外,直接成本還包括稅收籌劃中實際發生的費用。直接成本一般可用貨幣表示。

  間接成本主要是指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確定因素而造成風險費用。例如,因社會經濟因素的變化而使正在執行的優惠政策突然被取消而給企業帶來的損失,或者在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過程中,因企業經營策略的改變,或其他意外因素使企業不再具備或不再完全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而被迫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間接成本的發生一般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在籌劃過程中難以用貨幣予以計量,但在進行方案選擇時應予以充分考慮。

  當著稅收利益大於籌劃成本時,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才具有可行性。稅收利益一般根據優惠政策帶來的淨收益現值與籌劃成本現值的差額確定。

  3、跨國納稅人必須關注收益來源國與居住國政府是否簽定稅收饒讓協議

  稅收饒讓是指納稅人在收益來源國取得的稅收優惠被視為已納稅收,在向居住國政府申報納稅時,這部分被視為已納稅收入允許從應稅收入中抵免。跨國納稅人在收益來源國享受的稅收優惠待遇,能否擁有這種稅收饒讓待遇,關鍵是看收益來源國與居住國政府是否簽定了稅收饒讓協定,如果簽定了這一協議,則跨國納稅人在收益來源國享受的稅收優惠,便可最終獲取其稅收利益;如果沒有簽定這一協議,則在收益來源國獲得的減免稅,在向居住國政府申報納稅時,必須依法把該減免稅額繳納。因此,跨國納稅人在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籌劃之前,必須搞清楚居住國與收益來源國之間是否已簽定稅收饒讓協議。如果沒有簽定這一協議,一般收益來源國的稅收優惠,並不能給跨國納稅人帶來實際的稅收利益;如果已經簽定這一協議,還應仔細研讀有關的條款,搞清饒讓的方法,以便更好地確定稅收利益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