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的假期期限是多少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臺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