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商品房買賣欺詐情形有哪些

  你聽說過商品房買賣欺詐嗎?商品房是由房地產開發商統一設計,批量建造後,作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為居民住宅。關於商品房的買賣欺詐可不少,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商品房買賣欺詐的相關法律知識。

  常見的商品房買賣欺詐情形

  商品房買賣欺詐的情形有很多,常見的房屋買賣欺詐的情形有:

  1、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

  商品房特別是期房銷售過程中,廣告往往是引起消費者購買慾並作出購房決定的促成因素。《廣告法》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開發商釋出虛假的廣告資訊,無疑是以虛假資訊誘使對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詐行為。開發商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或者廣告中承諾的事項的,應當認定為欺詐。


  2、商品房開發證照不全且沒有告知消費者的。

  商品房開發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辦理各種審批手續,依法取得各項批准證書後才能開工建設銷售,證照不全的建設專案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為購房者辦理權屬證書,不僅直接導致購房者的購房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和所有權***,而且對社會穩定和二手房市場的發展危害甚大。

  依法開發、照章開發,是法律賦予開發商的義務。開發商沒有依法取得開發工程所需的各種證照且沒有如實告知消費者,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又不能補辦相關手續的,不僅違反了二手房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行政法規,同時因沒有履行自己的告知義務,也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

  3、房屋面積縮水,短斤少兩。

  房屋面積減少,開發商將可能直接侵佔消費者的財產***短少部份的資金***。由於房屋建築強調嚴格按圖施工,因此,面積短少,只能是開發商故意所為***因政府規劃改變除外***。考慮到建設工程施工過程的複雜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已經設定的3%的誤差允許值,對於短少面積超過允許值範圍的,應當認定為構成欺詐。

  4、商品房因施工或裝飾材料等引起的質量糾紛。

  房屋建設和裝修涉及的用材種類繁多,各種材料優劣及價格相差懸殊,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以劣充優的情形屢見不鮮。這種行為不僅造成房屋及裝修質量低劣,使買賣雙方的利益明顯不對稱,消費者受到巨大的利益損失,嚴重的還可能影響到住房的安全。

  這種情形可以分別處理:如果材料低劣但不影響房屋的整體安全和使用的,對於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份***如使用劣質地板***,可以判決雙倍賠償;如果使用的基本建材存在質量缺陷,導致房屋存在安全問題並難以修復的,應當判決按整套房屋的價格雙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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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合同內容與注意事項

  合同內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裝置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注意事項

  1、儘量選用當地政府部門推薦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

  2、警惕不公平條款,特別是補充協議,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現場簽約時,必須看清楚預售證原件上所有資訊,對合同條款必須詳細檢視,逐一細讀。

  4、聘請專業律師參與。

  5、以補充對補充。

  6、集體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