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保險賠償制度的概念和主要內容有哪些

  公證責任保險是公證機構在依法履行公證職務時,因工作過錯給公證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公證賠償責任的,在屬於公證責任保險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由保險人對公證機構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金額及有關費用給予補償的一種保險制度。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公證保險賠償的相關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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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概念

  公證責任保險是公證機構在依法履行公證職務時,因工作過錯給公證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公證賠償責任的,在屬於公證責任保險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由保險人對公證機構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金額及有關費用給予補償的一種保險制度。公證責任保險實行強制性全行業統一保險,由中國公證員協會統一向保險公司投以公證機構為被保險人的全行業公證責任保險。

  7個要件:

  ***1***公證機構依法履行職務時

  ***2***工作有過錯

  ***3***給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失

  ***4***該損失依法應由公證機構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

  ***5***參加了保險並在保險合同責任範圍內

  ***6***保險公司給予補償

  ***7***該保險是全國公證行業統一投保的

  二、公證保險的組成

  一個主險、兩個附加險,即主險:公證責任保險;附加:公證員健康保險、公證處財產保險。

  2004年追加了公證員健康保險。對註冊執業公證員特指重大疾病、死亡予以補償的保險。保險物件:註冊執業公證員,以註冊為準。保險責任:一故三病。時限:以診斷或死亡證明開具時間為準***該時間在公證員註冊期內***。

  2008年追加設立了公證處財產保險,對公證處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導致的公證處財產損失予以補償。

  三、公證賠償制度

  公證賠償是指公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公證職務時,因工作過錯給公證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公證賠償實行有限責任制,屬於特殊的民事賠償。公證賠償的法律依據是《公證法》第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1條:"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等。公證賠償制度是有關公證賠償問題的法律原則、法律規範、程式規則等的總稱。

  四、公證賠償基金

  公證賠償基金是為適應公證工作改革的需要,建立現代風險保障體制,保證公證機構的賠償能力,維護公證行業的信譽,根據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建立的專門用於償付公證責任賠償費用的專項基金。公證賠償基金實行統一提取,分級管理,集中使用、專款專用的原則。由中國公證員協會統一負責公證賠償基金的管理工作。

  五、公證責任保險與公證賠償基金

  公證責任保險與公證賠償基金共同組成了公證賠償體系。

  公證責任保險先行,公證賠償基金補充。

  六、公證保險設立的背景及法規依據

  國務院公證體制改革檔案指出,自2000年10月1日劃線,公證行為不再是國家行為,而是民事行為。因此,形成的責任為民事責任。

  建立公證責任保險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15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3、國務院批准的《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

  4、《司法部關於貫徹〈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若干意見》。

  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公證職業責任保險條款》。

  公證保險設立的時間;2001年1月1日

  七、公證保險的主要內容

  1、公證責任保險的當事人及其權利義務

  ***1***參加公證責任保險的公證機構的權利

  保險責任。公證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採取一切險方式,即被保險人因公證職務行為,依法應對公證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只要不屬於本保險合同列明的除外責任,保險人均承擔保險賠償責任。

  ***2***參加公證責任保險的公證機構的義務

  按實、按時繳納保險費;

  按索賠規定程式如實提交索賠檔案

  2、保險賠償

  賠償額的確定

  ***1***保險賠償範圍。公證責任保險賠償的範圍指在保險事故中,保險人對哪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概括的說,包括以下費用:

  a、人民法院確定或經保險人同意由公證處與公證責任索賠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因公證責任引起的賠償金額。

  b、人民法院收取的訴訟費。

  c、其他訴訟費用。如律師費,為進行訴訟支付的差旅費,調查取證的費用等。

  d、法律規定或保險合同約定應由保險人承擔的費用。如保險責任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縮小或減少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法》第48條規定的費用等。

  ***2***確定賠償額的機構及方式。

  a、由人民法院以判決書或調解書的方式確定。採用調解書方式時,賠償數額要事先徵得保險人同意。

  b、由被保險人與公證責任索賠人以非訴訟調解***和解***協議方式確定的賠償數額。該調解方案中有關賠償數額的內容必須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當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就調解方案中賠償數額意見不一致時,保險人具有決定權。

  ***3***賠償限額。賠償限額指保險人對最高賠償數額的限制。每張保單全年累計最高賠償限額為該保單項下所交基本保費的200倍,具體數額根據每年保費在當年保險單上載明。單項個案賠償限額***不包括訴訟費用***為該件公證收費額的1000倍,對於計件收費的公證業務,賠償限額為該件公證收費額的1200倍。

  ***4***絕對免賠額。每個單項個案賠償,保險人均有5%的免賠額,但該免賠額最高以20萬元為限。即每個單項賠案,保險人通常只支付的95%的賠償額,另5%的賠償額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該免賠額超過20萬元的,超出部分仍由保險人承擔。免賠額不適用訴訟費用部分,訴訟費用由保險人100%的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