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章宗完顏璟

[拼音]:nongcun jishi maoyi

[英文]:fair trade of countryside

指中國農村在固定地點進行的集中的初級貿易。這種貿易的參加者主要是農村集市所在地及其附近的農民、手工業者和其他鄉村居民,他們之間的買賣活動是生產者向消費者的直接出售,是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是一種簡單的商品流通。除此以外,參加者還有小商販以及其他的生產者和消費者。

產生和發展

農村集市貿易在古代早已產生。在手工業和農業分離之後,由於部落之間、農業生產者與手工業者之間的產品交換次數增多,交換的規模和範圍擴大,由原始的偶然的交易場所,逐步形成為有固定時間和地點的集市。中國南北朝時的農村集市,稱為草市;唐代南方的農村集市稱為墟,北方稱為集,西南為場。農村集市大多地處城市近郊或依傍水陸交通要道。這裡較易受商業的刺激,商品交換容易發展。在資本主義以前的歷史階段中,農村集市是小生產者經濟聯絡的集結點。封建社會後期,隨著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農村集市有了明顯的發展,不僅出現了更多的插足於小生產者之間的小商販,利用不同集市間的供求和價格的差異,或根據城市市場的需要進行販運,而且出現了商業資本。他們或者設點收購,或同時控制一部分小商販,掠奪小生產者的成果。在此同時,有的農村集市所在地出現了固定的商業街道,逐步發展成農村集鎮(或稱市鎮),成為周圍集市的中心。在私有制社會裡,農村集市貿易是以個體生產者的廣泛存在為基礎的,因此它是生產力不發達、商業比較落後的情況下必然出現的貿易形式。在資本主義高度發達的國家中,這種古老的貿易形式大多數已經為資本主義商業所代替。

中國現階段的農村集市貿易

集市貿易在中國農村仍然普遍存在。農民家庭經濟所生產的產品大部分屬於地產地銷產品,仍然要有集市這種便於產消直接見面的流通形式。農村集市是國內市場體系的初級環節和市場網中最小的網點,在農村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這種集市是無計劃無組織的市場,供求和價格自發地起著調節的作用,仍帶有盲目性,不過在國家管理和社會主義計劃市場的影響下,它和私有制社會的集市有所不同。它是社會主義市場的補充,能滿足農村生產者和消費者在生產和生活方面的某些需要,能在農村內部互通有無或調劑餘缺,並且是城鄉之間物資交流的必要環節,能活躍農村經濟、促進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