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古代體育史

[拼音]:Wenrou-dunhou

中國古代儒家的傳統詩教。它的提出,最早見於《禮記·經解》:“溫柔敦厚,詩教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這是漢代儒家對孔子文藝思想的一種概括。唐代孔穎達《禮記正義》對此解釋說:“詩依違諷諫,不指切事情,故云溫柔敦厚是詩教也。”這是就詩歌諷諫的特點來說的,體現了對作者寫作態度的要求。同時,《禮記正義》又說:“此一經以《詩》化民,雖用敦厚,能以義節之。欲使民雖敦厚不至於愚,則是在上深達於《詩》之義理,能以《詩》教民也。”這是就詩歌的社會作用來說的,既需要運用溫柔敦厚的原則,同時也必須以禮義進行規範。

溫柔敦厚作為儒家的傳統詩教,在長期的中國封建社會中發生了很大的影響。一方面,在封建社會統治階級內部,運用這一詩教來調整本階級社會成員之間的關係,是合理的。但另一方面,由於它規定怨刺必須“溫柔敦厚”,強調“止乎禮義”和“主文而譎諫”,只允許“怨而不怒”地委婉勸說,不允許尖銳地揭露批判,因而在階級對立的社會中,又常常起著消極的作用。對於這一藝術信條,前人曾作過多種解釋,但很少有人提出過懷疑。直到清初,王夫之才在《薑齋詩話》中指出:“詩教雖雲溫厚,然光昭之志,無畏於天,無恤於人,揭日月而行,豈女子小人半含不吐之態乎?《離騷》雖多引喻,而直言處亦無所諱。”認為詩教並不切合實際。其後,袁枚也指出:“《禮記》一書,漢人所述,未必皆聖人之言。即如‘溫柔敦厚’四字,亦不過詩教之一端,不必篇篇如是,……故僕以為孔子論《詩》,可信者,興、觀、群、怨也。不可信者,溫柔敦厚也”(《再答李少鶴書》),認為詩教並不可信。不過,他們的否定並不徹底,都未能深刻認識詩教的實質。

溫柔敦厚說除了倫理原則的意義外,在後世有時也被引伸為藝術原則,例如況周頤《蕙風詞話》所提出的“柔厚”說,就是如此。詞論中的“柔厚”說要求詞在藝術表現上要蘊藉含蓄,微宛委曲;內容上要深鬱厚篤,既不叫囂乖張,又不淺顯直露。這無疑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儘管作為藝術原則的柔厚說,最終是以溫柔敦厚的倫理原則為規範的。

參考文章

溫柔敦厚造句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