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園林業可持續發展研究論文

關於園林業可持續發展研究論文

  摘要:

  森林可持續經營是森林資源與林地應當可持續地管理以滿足當代和後代對社會、經濟、生態、文化和精神的需求。林業可持續發展是我國現代林業的核心和基礎。林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同時也是關係生態環境建設的公益事業,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在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森林資源和林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嚴峻狀況,要求我們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林業的建設中來。

  關鍵詞:

  永續利用;林業可持續發展林業歷史性轉變;林業建設方針

  林業可持續發展是對森林生態系統在確保其生產力和可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生態系統的物種和生態多樣性不受到損害前提下的林業實踐活動,它是透過綜合開發培育和利用森林,以發揮其多種功能,並且保護土壤、空氣和水的質量,以及森林動植物的生存環境,既滿足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又不損害未來滿足其需求能力的林業。可持續林業不僅從健康、完整的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良好的環境及主要林產品持續生產等諸多方面,反映了現代森林的多重價值觀,而且對區域乃至整個國家、全球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生存環境的改善,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這種作用幾乎滲透到人類生存時空的每一個領域。

  一、森林可持續經營的現狀

  森林可持續經營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沒有可持續經營的森林就不可能有可持續發展的林業。自1992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後的5年裡,森林可持續經營進入了實質性階段,世界林業發達國家都開始調整和改造傳統森林資源管理系統的理論與技術,並組織研究和實踐森林資源可持續標準和指標體系。各國根據各自的國情和林情提出了不同的實現途徑。加拿大側重於林地生產力的保護,提出了以模式森林計劃為依託的林地綜合管理系統;美國注重人們對森林的整體需求,提出了生態系統經營;德國由於幾乎沒有原生林,大多為人工次生林,因而著重於迴歸自然的人工林經營,即近自然的林業。許多發展中國家也採用森林可持續經營理論來調整各自的林業發展戰略著手研究和制定適合發展中國家的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和指標,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可以說,森林可持續經營的總目標是林業可持續發展,而對於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的途徑,以美國1995年《森林和林地資源的長期戰略規劃》為典

  型,它明確了“管理生態系統------通向可持續性的工具”的模式。

  二、林業在可持續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和作用

  林業是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基礎。可持續發展必須遵循生態平衡準則,要在經濟―環境協調中求發展。森林是人類生存的自然環境基礎,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物質基礎。社會經濟的發展必須依賴以森林生態系統為基礎的環境而發展,否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森林是自然界功能最完善、最強大的資源庫、基因庫、蓄水庫和能源庫。科學與實踐證明,森林既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調節氣候、蘊育物種等多種生態功能,又有貯碳釋氧、吸納粉塵、降解有害氣體、阻消噪聲、美化環境等防治環境汙染功能。

  1、森林能提高大氣質量。體現在:能有效地減緩溫室效應。

  2、森林能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森林與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多樣性、遺傳多樣性息息相關,地球上有一半以上的生物在森林中棲息繁衍。公務員之家:

  3、森林可防止水土流失。森林土壤對降水有極強的吸收和滲透作用,其穩滲速率一般在200mm/h,比世界上最大的降雨60mm/h還要大得多。森林的枯枝落葉層不僅可以吸收2―5mm的降水,還可以保護土壤免遭雨滴的衝擊。

  4、森林能有效遏止沙漠化。林網超過10%,沙地植被蓋度超過0.3,沙暴的危害就會減少到最小限度。

  5、森林可防止地力衰退。林木的根系能固持土壤,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吸收利用鹽分;枯枝落葉可增加有機質、腐殖質,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結構,提高土壤肥力。

  6、森林能緩解水資源危機。森林是“綠色水庫”,森林及其土壤像“海綿”一樣可吸收大量的降水,並阻止和減輕洪水災害。可以促進水分迴圈和影響大氣環流,增加降水,起“空中水庫”的作用。據測算,森林蒸騰的水汽58%又降到陸地上,可增加陸地降水量21.6mm,佔陸地年平均降水量2.9%。

  7、森林能消除噪聲汙染。據測定,100m的防護林帶可降低汽車噪聲30%,摩托車噪聲25%,電聲噪聲23%。

  三、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由一個個具體的區域對林業發展的需求所決定的。一般說來,應當從森林所發揮的作用方面來考慮。而森林的作用受制於特定區域的社會意義和國民經濟意義,就其作用來劃分,主要體現在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3個方面。

  1、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目標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目標,強調滿足人類基本需要和較高層次的社會文化要求,持續不斷地提供林產品以滿足社會需要,這是持續林業的一個主要目標。作為社會經濟大系統的林業產業,擔負著為社會發展提供生活資料(燃料、食品等)與生產資料(原材料)的雙重任務。隨著全球範圍內不可再生資源的不斷消耗,森林作為主要的可再生資源,其滿足人類社會物質需求的作用是絕對不會消失的。人類對森林的社會、文化需求的不斷擴大,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總趨勢。滿足人對森林的多種需要和願望,是林業的根本任務。

  2、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目標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目標,主要關注於林業生產者的長期利益。這裡必須明確的是林業經濟可持續性的主體是林業生產經營者。當前就經濟利益的實現方式考察,主要還是透過為社會提供物質產品的形式,實現自身的利益,其中起主導作用的是林產品產量的持續產出。而林產品的產出,除了取決於林業生產力水平外,同時還受到自然生態環境的制約,更受制於非林業部門的影響。林業經營者經營的森林生態系統所提供的環境產品,具有經濟利益的外部特徵,必然造成林業利益難以在市場條件下完全實現。面對這種情況,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目標,必須有其他實現途徑。最可行的方式,一是實行生態補償;二是國家扶持。因此,林業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之一,必須保障林業生產者的經濟可持續性。

  3、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目標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目標,關注的是森林生態系統的完整和穩定。透過退化生態系統的重建與已有森林生態系統的合理經營,保障森林生態系統在維護全球、國家、區域等不同層次上所發揮的環境服務功能的持續性。其中關鍵是無退化的使用林地和保護生物多樣性,保持森林生態系統的生產力和可再生產能力以及長期健康。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目標,不僅是保障林業自身社會經濟可持續的基礎,更重要的意義還在於持續發揮森林生態系統在維護全球生命支援系統中的重要性與不可替代性。

  綜上所述,林業可持續發展目標應當包括社會、經濟、生態環境3個方面,其中社會與生態環境目標,體現的是全人類的利益,即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經濟,需要林業持續的提供物質產品與生態環境服務功能。而作為人類群體中的林業生產經營者來說,不僅需要自身的實踐活動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更具有意義的是要求其自身經濟利益的持續性,這也是不同利益主體對林業問題構成不同態度的深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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