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鄉鎮鎮貧困人口調查報告

2016年鄉鎮鎮貧困人口調查報告

  按照市委辦公室《關於開展“扶助貧困群體,建設幸福延安”調研活動的通知》精神,我縣及時安排部署,由縣委農工部牽頭,扶貧、民政、街道辦等部門參與進行了深入調研,現就我縣貧困人口情況彙報如下:

  一、貧困現狀

  xx位於延安市南部,屬省級貧困縣,總面積4182平方公里,轄8鎮2鄉 1個街道辦事處3個社群服務中心、240個行政村,總人口1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1.2萬人。XX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5497元,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15498元。

  1、農村貧困現狀

  按照省定1600元的貧困標準,我縣農村貧困人口約2.4萬人,其中位於洛河峽谷及支流等重點區域19687人、貧困村數128個、轄320個自然村;按照市定1800元的貧困標準,我縣農村貧困人口2.6萬人,其中位於洛河峽谷及支流等重點區域21090人,貧困村數128個、轄320個自然村;非重點貧困村中的貧困人口約4910人。

  我縣農村貧困人口主要分佈在在高塬溝壑、洛河峽谷及支流葫蘆河等流域,這些地區生存條件較差,主導產業尚未形成,扶貧難度很大。我縣農村貧困人口經濟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佔全部經濟收入的90%以上,從事種植業的貧困人口約85%以上;養殖業佔全部經濟收入的2%、從事養殖業的貧困人口為5%;工資性收入佔全部經濟收入的7%,其中從事服務業的佔3%,外出務工人員佔7%。農村貧困人口中60歲以上佔24%、45歲以上佔48.3%、18歲以上佔88.4%、16歲以上的89.3%.農村貧困人口中60歲以下高中及其以上學歷佔5.7%、初中學歷佔38%、小學學歷佔37.3%、文盲19%。

  農村貧困人口中享受養老保險8081人、低保7140人、救助10640人。XX年以來,移民搬遷35處、931戶、4291人,脫貧2.152萬人。

  2、城市貧困現狀

  按照生活保障線標準,我縣城鎮“三無”人員166人;有一定勞動能力和不固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貧困居民2665戶6653口人,下崗職工370人,失業人員436人,零就業家庭46戶,分別佔貧困人口5.6%、6.6%、1.7%,因災、因病生活困難的家庭292戶,城鎮貧困戶中經營性收入26.5%,工資性收入73.5%。無住房戶居民633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共有XX戶,5240口人。

  3、貧困主要原因

  目前,我縣城鄉貧困因素很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農村貧困人口貧困原因:一是自然條件惡劣,基礎設施條件差,主導產業尚未形成。我縣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高塬溝壑、洛河峽谷及支流葫蘆河等流域區域。這些地區資源缺乏、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惡劣,沒有形成主導產業,有近30%的農戶用水、吃糧、花錢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難,暖而復寒、飽而復飢的情況也較為嚴峻,剛剛脫貧不久的群體抗災能力弱,稍有變故就可能重新返貧。二是貧困人口多,整體素質差。貧困人口由於知識貧乏,文化水平低,現代科技意識、商品意識不強,自給自足思想嚴重,再加上大多體弱多病,勞動能力弱,外出務工受限,發展產業專案受限,創收門路非常有限。三是財政投入強度偏低,扶貧成效鞏固較難。國家扶貧專案覆蓋面偏小,資金投入較少,如今年連片開發的三個貧困村,每村100萬元的資金量,50%用於貧困戶的產業扶持,30%用於基礎設施建設、20%用於村容村貌整治。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村容村貌整治的資金只有50萬元,只能用於貧困村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一年的扶貧結束了,扶貧成效並不明顯,一旦沒有了國家的支援,現有的成果將很快恢復原狀,更難以鞏固提高。

  城鎮貧困人口貧困原因:一是部分企業倒閉,下崗職工增加,並且這一群體大多年齡偏大,職業技能不符合社會需要,再就業難度大,無收入。二是城區失地農民,從業難,生活無。三是部分家庭因災因病致使家庭負債,生活困難。

  二、採取的主要政策措施

  近年來,縣委政府十分重視貧困人口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對城鄉貧困人口扶貧優惠政策,大力實施扶貧開發,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大病救助等工作,使扶貧、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農村扶貧開發工作。XX-XX年,全縣累計投入扶貧資金3793.08萬元,共啟動實施扶貧重點村72個,農村安全飲水9處,集雨窖灌3394眼;組織實施貧困人口搬遷931戶4291人、危房改造78戶355人;投放扶貧貼息貸款6390萬元,建立互助資金協會11個,投入社會扶貧資金3146.84萬元;組織培訓轉移輸出貧困戶剩餘勞動力1036人,農民實用技術培訓4萬多人次,這些有效地改善了貧困村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提高了貧困戶自我發展能力,全縣貧困人口由XX年的2.63萬人下降到 0.478萬人(按1196元貧困標準)。二是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城鎮居民截至目前共有XX戶,5240口人納入了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占城鎮人口的3.1%。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23.8萬元,實現了困難居民保障全覆蓋,做到了應保盡保。並積極開展了各項救助工作,臨時救助126人,發放救助金41.8萬元,大病救助121人,發放救助金72.2萬元。積極組織下崗職工、失業人員開展各種職業技術、家政培訓,組織引導無業居民再就業。

  三、意見和建議

  1、加大財政投入,著力改善農村基礎條件。自然條件差是我縣貧困的一個重要原因,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工作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貧困地區生存環境仍然是重中之重。政府在工作決策、安排資金專案時,首先要優先照顧到人的生存環境問題,要千方百計幫助貧困地區搞好基礎設施規劃,加快農業基本建設特別是農田水利、農村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水、電、路綜合治理,不斷最佳化農業生產條件,這是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的基礎。加快發展老區農村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逐步提高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和整體水平,這是實現農民增收的保證。同時,加大小額信貸、互助資金支援力度,重點解決貧困人口發展生產資金短缺問題。

  2、實施移民扶貧,改善惡劣生存環境的人口居住條件。對那些自然資源匱乏、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極差、交通不便的貧困地區人口實施移民搬遷。按照市上統籌城鄉發展要求,移民搬遷必須向縣城、重點鎮、社群集中,而我縣重點鎮、社群主要集中在塬面鄉鎮,而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川道鄉鎮,計劃在洛河峽谷地帶規劃一些社群,把移民搬遷的重點向川道社群輻射。

  3、加大對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和教育扶助的力度。加大對農業科技培訓的投入,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使大多數貧困人口掌握一至二項實用技術和操作技能,為貧困農民發展生產和外出務工創造條件。對貧困農戶子女就讀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每學年給予一次性補助或提供助學貸款,以此進一步緩解低收入農戶的子女教育費用壓力,促使貧困家庭子女改變命運,真正解決低收入家庭的脫貧問題。

  4、創造條件拓寬城鎮貧困居民的就業渠道。一是招商引資創辦工業企業,使下崗職工、失業青壯年開創優惠政策進入廠礦企業工作就業。二是根據社會需求,政府組織培訓,使無業人員掌握一定的技能,發展勞務輸出。三是對確無勞動能力的,做好養老保險、社會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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