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文發表刊物範文

  法律是保障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建立起穩定的、科學的、權威的符合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預防職務犯罪的策略

  摘要: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這是我們現階段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和根本保證。

  關鍵詞:預防職務犯罪;反腐倡廉;監督制約;法規體系

  一、職務犯罪的概述

  一職務犯罪的概念

  職務犯罪是指,依照法律、依法授權或者合同約定而承擔一定職務的人員,在進行相應的管理活動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背其依法應承擔的義務,依照刑法具體罪刑規範的規定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行為。

  二職務犯罪的特徵

  從以上定義看,職務犯罪具有以下特點:

  1.犯罪主體的特定性

  從概念上可知,職務犯罪的主體是依照法律、依法授權或者合同約定而承擔一定職務的人員。此類犯罪主體都是以特定身份才能構成的犯罪,在犯罪的分類中是身份犯,即在犯罪構成上犯罪主體被限定於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構成的犯罪。職務活動的根據是法律規定、依法授權或合同約定。由於存在這一從事職務活動的正當性前提,才使其享有了從事一定範圍管理活動的權利及相應的義務的特定性。因此,可以說特定的法律規定、特定國家機關的授權或者合同約定是其權利來源,也是其義務來源,並決定了主體的特定性。

  2.犯罪行為與其職務具有關聯性

  我國刑法規定的職務犯罪種類繁多,每一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各異,這是它們的個性所在。但通過紛繁複雜的職務犯罪行為方式,可以發現所有職務犯罪行為的共同特徵一與職務的關聯性。其主要表現為兩種情形:一是利用職務的便利條件,濫用職權實施犯罪。二是怠於行使職權。如行為人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的這一特徵,揭示了職務犯罪存在的特定領域,就是作為一類特定的犯罪型別,是存在於特定的範圍內,超出這一範圍,就不屬於職務犯罪的範疇。總而言之,就是與運用職務上所形成的權能來實施犯罪。

  二、職務犯罪的危害

  一具有嚴重的直接後果

  職務犯罪的犯罪人擁有相應權力,能夠直接實施表面看來合法的不法犯罪,並且容易得手,如此一來,則使犯罪人傾向於謀劃並且實施更大程度的犯罪。近些年來,有關職務犯罪的大案逐年增長,且涉案數額逐年增大,都能夠說明了這一問題。另外,職務犯罪直接後果嚴重,表現在罪犯實施犯罪行為後,往往將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揮霍一空或者攜款潛逃,追贓工作無法進行。即使將其繩之以法,對國家所造成的損失卻無法彌補。

  二影響社會穩定

  職務犯罪更大的危害在於扭曲人民群眾的思想認識,使其對政府不信任,助長社會不良風氣。職務犯罪多數表現為權、錢、色交易。在我國,部分人群扭曲了對權力的認識,追權逐利併為自己謀取私利,如此一來便形成了權力遊戲的惡性迴圈。

  三、職務犯罪的預防

  打擊是懲治職務犯罪的治標措施,預防才是治本之策。人們往往關注打擊職務犯罪而忽視預防工作。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反腐敗“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因此我們需要結合預防職務犯罪現狀,尋找預防職務犯罪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理念、戰略上重新認識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改變預防思路,構建新的預防職務犯罪平臺,打好預防職務犯罪長線戰爭,力爭用最短的時間取得反腐勝利。所以如果要做好預防工作,本人覺得應做好以下幾項措施:

  一完善立法,健全法律制度

  我國的立法傳統而言,尤其是關於改革的立法,都是先以政策形式出臺,立法總是滯後的,這種做法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愈來愈暴露其弊端,由於政策的規範性不如立法,彈性較大,容易出現規避政策的現象。因此,必需建立起各種完善的法律,使其難以規避法律,難以走法律空子。立法機關應當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有著規定,以適應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需要。

  二完善有效監督機制,強化權力制約

  腐敗表現為權力的濫用,因此應當在權力體制和結構的改革上尋求對策,改善權力運作的體制環境和相關環境。針對傳統體制中過分集權、缺乏制約功能的弊端。

  主要應做到:①權力體制的調整和改革應在民主和科學的原則指導下進行。②改革過分集權的弊端。③建立系統嚴密的權力監督機制。

  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權力機關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確保各機關恪盡職守,最大限度地避免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現象的發生。加強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將監督經常化、規範化,確保其監督效力。檢察機關應當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作為法律的監督機關應當充分認識到自己的責任,採取有力的措施,排除來自各方的干擾,忠於職守、忠於法律。要加強與黨委、人大等部門的聯絡,主動接受領導和監督。而要更好的排除各方的干擾還需國家給予檢察機關獨立的財政支援,免受地方政府制約。

  三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各方的思想認識

  反腐鬥爭光有外在的約束機制還不夠,還必須從幹部自身的素質教育入手。採取切實的措施加強政治覺悟、思想品德提高的教育,淨化職務主體的靈魂,要在公職人員隊伍中大力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牢記“兩個務必”,從思想上剷除職務犯罪的土壤,堵塞職務犯罪的機遇,從而有效地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

  應當進一步加強政治宣傳教育,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提高公民的民主意識,公民的民主意識提高了,可以促使職務主體依法實施職務行為,在很大程度上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

  四、總結

  職務犯罪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通過對其產生的原因及其特點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預防職務犯罪的戰略目標選擇應該是: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理,推進法制化程序,實現對權力的配置、運作的制度安排和制約;實現權力配置合理,權力集中和分權平衡,防止權力異化和濫用。只要我們運用正確有效的手段,經過幾代人共同努力,敢於堅持不懈地同腐敗問題作長期而堅決的鬥爭,才能有效遏制減少職務犯罪,才能更好地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這個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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