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企業審計研究論文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越來越多的小規模企業面臨投資、籌資、合資、納稅、股東分紅、行業檢查等諸多需要委託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情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小規模企業審計報告對內控制度的考慮

  摘 要:該文從《會計法》對會計資訊質量要求出發,闡述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對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的重要性。指出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建立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結合註冊會計師審計實務中對內控制度審計的實際情況,對照財政部關於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測試、評價的有關規定,提出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評價結果對審計報告意見型別具有決定性影響的觀點。

  關鍵詞: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審計;影響

  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型別。註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必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在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援下發表審計意見,審計意見的物件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資料要做到真實、完整,所謂真實就是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內容真實,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完整就是企業所有的經濟業務必須納入會計報表體系,而完整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必須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並得到良好執行。由此可見,企業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對註冊會計師正確發表審計意見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在小規模企業普遍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沒有內控制度的情況下,更要重視內控制度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以規避審計風險。不少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採用迴避方式,不對內控制度作深入地研究與評價,只是做一些形式上的工作底稿,以應付複核和檢查,在對企業內控制度根本沒有實質測試的前提下發表審計意見,意見型別主要是無保留意見及保留意見,很少有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本文就此提出一些看法。

  一、建立健全內控制度並得到良好執行是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表的前提條件

  一般認為構成財務報告公允、準確呈報的三道重要防線分別為: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結構和獨立審計師的審計。其中內部控制是一組程式,受到公司董事會、管理層以及其他人員的影響,合理保證了經營活動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合規性目標的實現。有效的內控制度能防止舞弊形為的發生,保證資產安全和完整。內控制度是企業董事會和經理階層為確保企業財產安全和完整、提高會計資訊質量、實現經營管理目標而建立和實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措施和程式。內控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事,因此,法律往往不作具體的規定,而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保障其順利執行是管理當局的責任,對於具體的控制方式和程式只制定相應的規範。內控制度的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目標,根本作用在於衡量和糾正下屬人員的活動,以保證事態的發展符合計劃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標和計劃對工作人員的業績進行評價,找出消極偏差,採取措施得以改進,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防止資產的損失,保證企業預定目標的實現。

  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堵塞漏洞,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和舞弊行為,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明確要求:各單位應建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企業經營的目標為追求利益最大化,從這點上看,健全內控制度必然是企業的內在要求。但不同的企業的價值取向或實現方式存在較大差異,國有企業及其他大中型企業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實現方式的理解不侷限於經濟效益的增長,較多地考慮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未來的發展,所以,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相對重視。而小規模企業的管理當局對企業價值的實現方式的理解更多地侷限於經濟效益的增長,甚至個人財富的擴大,偏重於納稅影響,有的甚至認為會計報表的編制僅為納稅而異,從而對內控制度的建立缺少內在動力,有的甚至沒有基本的內控制度,把一些經濟業務不納入會計報表體系。因此,在沒有內控制度這個前提條件下提供的會計報表完整性是得不到保證的。

  二、註冊會計師在小規模企業審計中遇到的企業內控制度的主要問題

  1.內部控制環境弱化,控制體系不完善,使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目前我國很大一部分小規模企業不重視內控制度的建立,習慣於行政指揮、家長制管理的現象還普遍存在。企業普遍存在沒有成文的內控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是為了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具體的內部控制更無從談起。相關的內控關鍵點失控,不履行相應的書面手續,註冊會計師收集內部控制的證據猶如大海撈針、費時費力,難以保證審計效率和執業質量基本目標的實現,還有很多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尚未建立,更談不上內控制度的履行。具體表現形式如:一是貨幣資金收付沒有履行相關手續,無專職出納管理現金,以致出現賬面現金結存不符實際,同時有的企業銀行賬和企業賬長期不符;二是材料收發沒有相關手續,帶來成本核算不實;三是銷售結算環節失控,形成賬外收入等等。

  2.會計系統設計未考慮內控制度,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履行形式上的手續,使註冊會計師難以把握內部控制的實質

  近年來,財政部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對財務會計報告的資訊提供和披露都制定出具體的準則和制度,對內控制度的建立已出臺相應的規範,但對不建立內控制度的企業缺少相應的制約措施和處罰力度。具體到每一單位的會計系統設計形成了五花八門的局面,使註冊會計師對內控制度的評價難以形成一般性認識。

  由於會計系統的設計承襲了計劃經濟時代的陋習,會計憑證依賴的原始憑證過於簡化,因此註冊會計師從會計資料中往往找不出內控制度執行的有效證據,在財務會計報表中,只重視會計報表的提供,忽視財務情況分析和會計報表附註編制,只研究如何滿足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需要,少研究利用財務會計資訊加強內部管理。

  3.小規模企業普遍缺乏成文的內控制度,對同一被審計單位,不同註冊會計師所作的評價有時大相徑庭

  不同的經濟單位應具有不同的內部控制模式。大中型企業人員分工較為細緻,內部控制程式也嚴密,而小規模企業為了有效利用人力資源,內控制度顯得粗略一些。《獨立審計準則第九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要求註冊會計師應當審查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註冊會計師對不同的經濟單位,如果企業沒有建成內控制度,就缺乏評價的具體標準和尺度,就不能進行量化處理,僅憑抽象的專業性判斷難以使人信服,一旦判斷失誤,將導致審計報告失真。

  三、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審計的要求

  首先,《會計法》第27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明確要求各單位應當建立內部牽制制度,這是對單位建立內控制度提出的原則性要求。財政部於2001年6月至今相繼出臺了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範和具體規範,這些規範的出臺,為企業提出了內部會計控制的一般標準,使企業具備了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條件。

  另外,《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準則》《審計重要性準則》《錯誤與舞弊準則》《管理建議書準則》《小規模企業審計特殊考慮實務公告》等都對內部控制的測試、評價和報告做出了規定。在財政部發布《內部會計控制規範》不久,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也釋出了《內部控制稽核指導意見》,對註冊會計師簽定內部控制稽核業務約定書、制定稽核計劃、履行稽核程式、出具稽核報告等做出了詳細規定,為註冊會計師開展內部控制評審提供了依據和準則。

  因此,企業內控制度特別是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測試評價制度體系已基本形成,要得到良好的貫徹執行,並實現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操作性,關鍵在於企業管理當局的自我意識以及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同時,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實務中要嚴格執行內控制度的審計程式,切忌走形式,只有對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有正確的評價,才能為發表正確審計意見打下基礎。

  四、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評價結果對審計報告意見型別具有決定性影響

  小規模企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通常很高,因其業務比較簡單,審計收費低,註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的外勤時間往往較短,實施審計的程式可適當簡化,對賬面情況的審計難度不大。如果註冊會計師沒有把握對企業內控制度的正確評價,將導致審計意見錯誤,使審計報告失真,帶來致命的審計風險。

  《獨立審計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了四種審計意見型別。註冊會計師必須對被審計單位的內控制度進行測試和評價的基礎上,確認企業的內控制度有效性後,才具備會計報表反映的經濟內容達到完整性這一些要求。會計資料具備了完整性,所有經濟業務內容都納入了會計報表體系,註冊會計師才能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發表相應的審計意見。實務中,註冊會計師對小規模企業內控制度的評價多流於形式,在沒有作深入細緻的測試的情況下,簡單信賴,僅根據賬面審計的情況發表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很少出具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但小規模企業大多沒有建立內控制度,因此,註冊會計師往往通過實質性測試來實現對其評價,所以帶有很多的主觀判斷。因此,註冊會計師必須從企業內控制度的關鍵控制點著手,如貨幣資金的收付,存貨進銷存流程的相關手續等,通過測試評價,一旦認為企業內部控制失控,企業往往會存在賬外資產,收入不入賬,賬實不符等問題,直接帶來對會計報表完整性的衝擊。在這種情況下,註冊會計師很難通過追加審計程式來達到審計目的。由於企業內控制度失控,註冊會計師無從全面瞭解審計範圍,就無法確定審計範圍限制帶來的影響程度,故一般不應出具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更多地應發表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對企業存貨的核實,按照審計準則要求註冊會計師必須實施監盤程式。如存貨不能核實,應視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發表相應的審計意見。當企業賬面存貨金額很小,對會計報表的影響在重要性標準以下,一般可不予披露,但這是建立在對內控制度確信有效的前提下。如企業內控制度失效,大量賬外存貨已轉移的情況下,註冊會計師在失控的內控制度前提下很難做出存貨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發表保留意見和無保留意見都會帶來很大的審計風險。

  因此,註冊會計師對小規模企業審計時應特別關注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核實會計資料真實的同時,更要重視完整性,只有具備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並良好執行,才能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並在充分的審計依據支援下發表審計意見。

  範文二:在小規模企業中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的探討

  系列審計風險準則即將施行,風險導向的審計方法將被貫徹到註冊會計師審計狡作的全過程。由此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對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風險之評估變為必要的審計程式,而由於上述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審計[作的投入將比傳統審計方法下有明顯的增加,對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和職業勝任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作為審計業務客戶群之一的小規模企業,由於其數量眾多、資產規模小、經營業務穩定性差,故普遍存在審計收費偏低、控制環境不盡完善等現象。風險導向審計的方法是否需要並且能有效實踐到這樣的審計領域中,就成為註冊會計師需要在理論和實踐中進行探索的領域。

  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對小規模企業審計的現實意義

  一傳統審計一方法下對小規模企業審計的不足

  傳統審計風險模型下也要求註冊會計師綜合評估被宙計之小規模企業的環境風險以及控制風險。但由於環境風險難以評估,審計人員往往將其認定為高水平,對小企業的判斷毫無疑問的是內部控制較弱,制度風險的評估亦被認定為高水平,從而制度評價的工作內控測試往往不被採納。因此,註冊會計師通常採用的審計策略即是直接將檢查風險確定為可接受的低水平,對會計報表審計直接以實質性測試為起點。眾所周知,審計的檢查土作是基於抽樣測試的理論體系,如現場審計人員沒有設計科學的抽樣方法,往往容易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錯誤。

  雖然國家已出臺了《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小規模企業的會計處理提出不同的規範要求,但總體來講,《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公允會計準則的框架並沒有實質性突破,對企業的會計報表公允性和披露的要求並沒有實質的降低。因此,小規模企業的審計的質量要求對於註冊會計師而言,並沒有與一般企業太大的不同。但同時,小規模企業的會計核算由於受人員綜合素質的限制和管理控制過於集中等問題的困擾,往往重大錯報風險較大。而恰恰註冊會計師在審計方法和手段上卻又比一般企業的審計策略更為簡單處理,這就給審計失敗潛藏了可能。

  二風險審計準則運用於小規模企業審計的意義

  風險審計準則的推出,恰恰在環境風險評估的手段和目標上,給出了具體的操作指引,使得風險導向審計的方法和理念直接應用於審計策略的制定,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上述審計手段過於簡單的固有缺陷。審計人員通過對小規模企業的經營風險的分析以及對管理層整體控制水平和誠信的判斷,能從巨集觀上充分把握企業的經營狀況,瞭解可能存在的經營風險領域,在會計報表的相應專案上找到風險的集中反映區域,從而使得審計人員能更清晰把握工作重點和分配現場時間,高效地發現重大錯報,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規避了“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問題。同時,由於註冊會計師在整體上把握了重大風險領域,能使實質性測試工作具有針對性,有效指導審計工作量的合理分配,在一定意義上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對小規模企業的審計實踐中引入風險導向審計的進一步思考

  一關於小規模企業的經營特點和一般的風險領域

  通過對我所審計物件或提供過其他服務品種的眾多小規模企業的統計分析,小規模企業一般會呈現如下特點:1相當一部分小規模企業屬於私營性質,或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輔業成分;2業務相對簡單,並且管理手段簡單;3管理權相對集中,通常小規模企業之主要股東又是主要的管理者;4考核方法單一,較少硬性考核指標;5業務穩定性差。

  基於上述特點,小規模企業所面對的經營風險較之大型企業更為凸現,如小規模企業的外部經營環境壓力較大,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通常,小規模企業可能存在以下經營風險1易於被巨集觀微觀政治經濟環境影響,經營穩定性較差;2籌集資金的能力比較差,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3過多的依賴主要管理者的個人才能,個人對企業影響過大;4內部控制不健全,難以保證財務資訊或非財務資訊的有效和完整,同時導致投資決策所依據的基礎資訊可能失真而導致決策失誤;5內部控制不健全,導致對債權或實物資產管理不嚴格,導致資產流失;6法律意識淡薄,難以規避與環保、合同等相關法律風險從而導致罰款或受到其他處罰;7避稅需求更多,可能導致不合法行為,從而導致處罰或罰款。

  以上只是列舉了一些我們認為比較重要的經營風險。此外還有很多值得關注的問題,如很多小規模企業在管理中只重視採購環節和銷售環節,而較少關注生產環節,致使不必要的材料浪費;生產環節特別是成本的會計核算極為混亂。總體而言,我們認為小規模企業的主要問題和經營風險集中在:內部控制不健全、會計核算不規範、持續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上。另外,在快速擴張階段中的小規模企業所面臨的經營風險會更多,比如過渡發展導致的不穩定,內部控制難以和業務規模協調等經營風險。

  二關於重大錯報風險評估在小規模企業審計中的運用

  結合上述的小規模企業的特點,我所在實踐工作中,對於小規模企業重點關注的風險領域主要集中在:環境風險、持續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風險、稅務風險和法律風險,以及快速擴張過程中所面臨的特定風險。通過對審計物件在這些風險領域的關注和評估,能有效降低小規模企業審計中會計師的審計風險。

  1.關注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既來源於巨集觀、微觀經濟環境,同時也來自於公司的經營目標、經營策略,以及管理文化和管理者的能力和誠信度。因為小規模企業一般易於被巨集觀經濟環境所影響,同時,由於股東和管理者會具有更多的同一性,也更容易被管理者個人的誠信度和能力所影響,故在審計時需對管理者個人理念和能力進行全方位的瞭解和溝通,以獲取管理者對企業經營風險的主要來源、壓力的判斷,以及面對壓力的解決方案,從而恰當地評估小規模企業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領域及風險程度。

  我們認為,小規模企業的管理者所面臨的壓力主要集中在生存和發展方面。而直接的壓力會體現在為了籌資或滿足生存如獲取行業特定資質所需要滿足的經濟數值等方面,從而存在引起重大錯報的可能。

  2.關注持續經營能力

  小規模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較大,而抗風險能力較弱,持續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較大,所以在對小規模企業的審計實踐中,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充分了解被審計物件所處行業的巨集觀背景、國家對該行業的調控政策的資訊之基礎上,結合管理者的戰略發展意圖和公司治理理念,關注併合理評估小規模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以達到規避審計風險的目的。

  3.關注稅務風險和法律風險

  通常,小規模企業沒有硬性的考核指標影響,企業會有很高的避稅需求,在管理理念不夠嚴謹,稅務知識較少的情況下,很可能出現不合法的行為。因此,小規模企業可能會存在較大的審計風險:一是表現在避稅行為可能給小規模企業帶來的行政處罰或罰款等後果;另一個是從財務報表來講,小規模企業會存在較多的處於避稅考慮的歪曲報表的情況。

  同樣,因為小規模企業一般比較缺乏法律意識,並且一般不會聘請法律顧問或設立法律職能部門,可能會在環保或合同等方面出現不合法的行為。這些行為可能給企業帶來災難性的影響。比如被環保部門勒令停止經營,導致不能持續經營;或者導致資產的重大減值或需支付高額的費用等。而這些情況一般難以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公允反映,會給註冊會計師帶來審計風險。

  基於風險導向審計方法,這些風險也可以通過上述對環境和控制風險的評估進行識別,並規避其審計風險。

  4.較多地考慮企業快速擴張帶來的風險

  在社會不斷前進的過程中,任何企業都在不斷髮展。小規模企業存在很大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同時,也會存在較多的快速發展的機會。因為其所固有的特點和麵對的經營風險,小規模企業在快速擴張過程中,容易出現過度貿易、管理失控等情況,同時為了籌集擴張的資金,其有較大的動因粉飾會計報表。

  基於風險導向審計方法,註冊會計師可通過對各種風險,尤其是企業經營風險的評估和判斷,充分識別其快速擴張導致的風險,同時採取措施規避其審計風險。

  三針對重大錯報風險領域的審計策略

  評估企業重大錯報風險並針對評估之審計風險領域設計具有針對性的具體審計程式,以實現總體降低審計風險的目標,是風險導向審計的重點。一般需要通過針對科目餘額、交易類別等認定層次上的錯報風險選擇審計策略、設計審計方案,以期發現會計報表的錯報金額,並對這些錯報提出解決方案。我們認為,通常可以通過以下審計手段,實現對部分高風險領域的錯報金額及披露完整性檢查的目標。

  1.驗證被審期間交易的完整性

  因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及會計資訊的可信度不高,一般情況下,小規模企業的單據都難以實現連續編號。當需要確定該交易在被審計期間是否被完整表述時,可更多地採用期後資金往來情況測試的手段,以及關注其現金流和實物流的統一性,來判斷審計基準日是否有錯報的可能。

  2.需更多地關注費用的合理性

  因控制制度的不健全或管理者的權力過於集中,可能導致費用開支中存在舞弊或錯誤,而對費用的發生則要更多地關注合理性問題。在大型企業,當控制制度比較健全時,一般人員的舞弊則會較少發生。

  3.對管理當局宣告書的充分關注

  對於小規模企業,管理當局宣告書尤顯重要,它能有效地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因為通常註冊會計師在對小規模企業的整個審計過程中,較多地運用專業判斷,並且因為內部控制的不健全導致的難以實施一些標準審計程式,可能對一些方面沒有辦法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在還沒有影響到發表非標審計意見時,有效的管理當局宣告書則可視為對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的公允性的保障,也是註冊會計師防範審計風險的第一道屏障。

  因此,需要編制具有針對性的管理當局宣告書,並針對宣告之事項與管理當局進行充分溝通,還要在主要管理者完全理解宣告內容的含義,明確其不可推卸的會計責任的情況下,獲得企業的書面簽字認可。

  除上述一些方式外,註冊會計師還可以更多地依賴外部證據來驗證評估之風險領域的科目餘額或交易類別;必要時尋求律師的建議或取得律師意見函。

  綜上,風險導向審計給小規模企業審計帶來了比較寬廣的視角,給審計風險的控制帶來嶄新的前景,但同時也給註冊會計師帶來了挑戰,在小規模企業的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大量的專業判斷,並且因小規模企業較多的經營不確定性之存在,對註冊會計師專業判斷的準確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雖然審計風險準則為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提供了操作指引,但如何在實際操作中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仍是註冊會計師需要深刻琢磨的課題,並要在實踐中來逐步完善該審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