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福柯生命權力中的人口概念論文

  福柯認為這種思想揭示了重商主義的某種特性,表明他們仍處於傳統王權的政治思維中,“把人口作為臣民的集合,可以隨心所欲地從上至下對他們施加一系列法律和規則”。[2]***56***在這個意義上,人口概念具有鬆散的特徵,區分人口中的個人的方式十分多樣,“根據地位、住所、財富、債務和職務”。60***同時,人口政策的制定並非根據人口本身,而是基於一個外在於人口的目標――君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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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福柯生命權力中的人口概念
 

  福柯的權力理論始終強調對權力這一概念的去概念化。也就是說,不是從權力作為一種恆久存在於人類社會的實體出發,而是將權力視作在特定歷史場域中產生,受到不同合理性條件支撐,並具有複雜譜系的機制。所以,這種權力機制並非基於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單一關係,而是一種具有複雜策略、目標和技術的動態的機制。而權力機制之所以形成,福柯認為根本在於權力與真理的互動模式,“我們屈服於權力來進行真理的生產,而且只能通過真理的生產來使用權力”。

  權力以真理作為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條件,而真理產生又同時依賴權力機制的運作和支撐。所以,與其說福柯的權力理論是在追問權力是什麼,不如說他致力於揭示西方社會自現代以來形成的權力機制,以及這些權力機制得以合法存在的深層理性。生命權力是福柯關於18世紀西方權力機制分析的重要內容,並且他強調,有關生命權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問題從未得到徹底的反思。

  生命權力即為以生命為目標的權力機制,但是所謂的生命並未包含人類生命的所有面向,而僅僅指人類作為生物的物理生命,“從18世紀開始,社會,現代西方社會,是如何把人類之所以成為人類的基本生物特徵納入考慮的。這大概就是我所說的生命―權力”。

  同時,生命權力並不以個體的生命為操作目標。福柯特別強調,對於生命權力來說,最重要的特徵即其以人口――作為整體的生命為操作目標。可以說,人口概念是我們進入生命權力深層理性的關鍵,它不但決定了生命權力的執行範圍、執行方式和執行的理性,更重要的是,人口概念以科學性和自然性面目出現的歷史姿態,使生命權力得以獲得合法性和合理性,並掩蓋它不易為人覺察的政治暴力。本文將首先闡釋人口概念在18世紀發生的重要轉變,並以此為基礎,闡釋生命權力的執行理性和合法性來源,最後,揭示生命權力的合法性只是新的權力理性的產物,其背後依然具有深層的政治暴力。

 

  一、人口概念的轉變:法律――自然

  人口概念古已有之,從詞源學來說,人口***population***來自拉丁文populus ,意指人民,具有政治和法律的含義。福柯認為,人口概念的含義在18世紀的歐洲經歷了深刻的變化,它作為一個新的政治人物“閃亮登場”了,***54***這意味著人口概念獲得了理論獨立性和實踐影響力。人口概念的這種變化發生於18世紀歐洲重商主義經濟思想向重農主義經濟思想的過渡之中。

  重商主義經濟思想盛行於16世紀到18世紀的歐洲,其經濟理念為:以君主利益為核心,以獲得金銀為經濟活動的主要目標,主張國家對內積極干預和控制經濟活動,對外進行貿易壟斷,防止金銀外流。可以看出,重商主義以僵化、限制、甚至強制的方式對待國家的各種重要組成元素,比如人口、土地等。在重商主義的經濟哲學中,人口僅僅是國家力量發展的工具,人口數量越多越好,他們僅具有勞動力和軍隊儲備的工具性作用。

  福柯認為這種思想揭示了重商主義的某種特性,表明他們仍處於傳統王權的政治思維中,“把人口作為臣民的集合,可以隨心所欲地從上至下對他們施加一系列法律和規則”。[2]***56***在這個意義上,人口概念具有鬆散的特徵,區分人口中的個人的方式十分多樣,“根據地位、住所、財富、債務和職務”。60***同時,人口政策的制定並非根據人口本身,而是基於一個外在於人口的目標――君主的利益。

  如果說重商主義思想中的人口概念還只是國家發展計劃中的附庸性工具,那麼對於重農主義者來說,人口概念則是國家治理的根本性依據。重農主義誕生於18世紀的歐洲,他們主張人類社會與自然世界同樣存在一種自然秩序。這種人類社會自然秩序的實質是,在人類共同存在的社會中,各個組成要素,比如人口、糧食、住所之間發生的自然的動態的關聯,“不是自然世界意義上自然本身的程式,而是關乎人的特殊自然性,人們共同居住、在一起、交換、工作、生產……的時候,他們之間自發地會發生什麼”。

  ***312***與此相對,重商主義將所有經濟選擇與政治方針都置於君主利益擴張的框架就顯得過於單薄,並缺乏正當性與合理性了。因此與重商主義相反,重農主義在經濟上要求國家採取放任自由、尊重市場規律的經濟政策,在政治上主張限制王權,以某種自然的客觀規律為依據制定政策。那麼人口問題何以成為重農主義理論框架中的重要命題呢?實際上,人類社會各組成要素的動態的自發的關聯的表現形式就是人口的活動。福柯認為人口概念得以“登場”的根本原因就在於,重農主義把人***動看作一個獨立於君主意志的“客體場域”,把人口看作一個具有“自然性”的實體概念。

  福柯著重分析了這種“自然性”的表現方式:

  首先,人口總是處於一系列“可變要素的相互制約之下”。[2]***57***這些可變要素包括自然環境、經濟環境和人文環境等,它們決定了人口的遷移、出生率和死亡率等等。人口不再是鬆散的“臣民的集合”,***56***而是被一系列要素決定的整體。其次,人口受慾望的支配。慾望作為人口行為的動機使人口具有一種恆常的普遍利益,進而使得人口成為一個可對其行為進行預測的主體;最後,在人口中總是會發生各種問題和事件,比如各種疾病的發病,各地區的死亡和自殺。通過調查與統計,就可以發現這些問題和事件具有一定的規律。福柯指出,從本質上來說,人***動的“自然性”或人類社會各要素的自發關聯體現了重農主義在一種生物學的層面上思考人類問題,人口與居住環境的關係,以及人口之中個人與個人的關係都是生物學意義上的單一的物質的關係,“從這一時刻開始,人類就變成人種,它與所有一切物種在同一個場中得到定義,……人類第一次被置入生物圈中”。

  根據福柯對重商主義和重農主義中的人口概念所作的對比分析,可作如下概括:重商主義從法律意義上看待人口問題,他們視人口為鬆散的可任意對之制定政策和法律的“臣民的集合”,而重農主義將之看作具有自然性的實體,他們主張人口的行為活動處於單一的生物學模式中,並具有一致性、穩定性和可預測性。我們看到,人口的“自然性”將逐漸取代君主利益,成為權力干預人們的生命、生活的新的依據。實際上,這種新的權力技術就是生命權力。
 

  二、生命權力的合法性分析

  1.“自然性”作為合法性的來源

  生命權力的運作過程為:以承認自然性的存在為前提,對人口的出生率、死亡率和發病率等等現象進行研究,掌握制約人口的可變要素,人口的慾望,以及人口事件的規律,最後以此為依據制定政策,管理人口。我們看到,人口概念在重農主義經濟思想中發展出的“自然性”成為生命權力合法性的基礎。權力對待人口的方式發生了改變,從“基於統治者的意志與人民服從的意志之間”的強制關係,轉為基於人口的自然性來管理人口的邏輯關係。正是這種關係賦予生命權力以一種合理性。

  從深層意義來看,福柯認為,權力在18世紀發生了深刻轉變――“一種自然進入了權力技術領域”。[2]***60***而在此前,權力問題是在一種人為的法律的框架中展開的,可以說,這種“自然性”的進入徹底扭轉了權力問題的方向。權力的著力點不再圍繞王的意志,也不再圍繞一個帶有強制性的發展目標,而是基於一個看似外在於權力的領域,一個不受人為意志支配的領域――自然。福柯辨識出18世紀權力思維的性質,“我覺得,人為的權力關係的政治中突然出現人類自然性是某種根本性的東西”。[2]***17***在這個意義上,生命權力獲得合法性就是權力思維轉變的結果。

  2.在“治理術”框架中的“自然”

  權力思維中出現“自然”這種現象的實質是權力致力於在自身的範圍中劃出一個看似不受權力干預的領域。但是,這個領域――“人類的自然性”或人口的“自然性”真的處於權力無法滲透的領域嗎?

  福柯提出的由16世紀到18世紀的“治理”問題的生髮和轉變就在回答這個問題。治理***government***是福柯為了闡釋西方政治哲學流變的脈絡以及理清政治實踐發展的歷史而探尋到的突破性概念。首先,從其誕生背景看,16世紀到18世紀西方社會正處於對外殖民擴張,對內宗教改革的兩大運動之中,在這個時代交匯點上,國家***以統治者之名***之間的戰爭、王權與神權的對峙等等衝突就凸顯出來,這一系列矛盾都可以被簡化為這樣的問題,“如何接受統治,嚴格到什麼程度,被誰統治,為了什麼目的,用什麼方法,等等”。***75***這些根本性的衝突使“治理的問題域”被建構出來。

  ***75***繼而,重商主義出現並開始了整合這些矛盾的第一次嘗試。他們通過發展手工業和商業,擴大出口,聚斂金銀,同時增大人口數量以保證低價的勞動力與充足的軍隊儲備,福柯指出,重商主義已開始思考如何以一種政治合理性而非統治者個人的權力意志,調節和安排國家內部可利用的資源要素,“重商主義第一次把權力的運用作為治理的實踐加以理性化”。

  ***86***但是,重商主義的嘗試未能解決時代的根本危機,福柯列舉了17世紀的一系列重大危機,三十年戰爭、農村和城市的動盪,以及財政危機。這完全是由於重商主義依然在傳統的權力思維框架中發展治理術,也就是說,他們的種種改革與實踐仍然主觀地以“增強統治者的實力”為目標,以固定的“法律、法令、規章”為手段,***86***因而導致治理術排程國家要素以及整合國家資源的功能無法徹底發揮。

  隨後出現的重農主義開始限制統治者權力的操作空間,並以承認人口、市場、物資等國家基本要素的自然本質為前提,主張充分保障這些要素的自由流通,比如,他們通過主張保障糧食的自由流通,取消由重商主義者頒佈的禁止囤積、禁止出口等禁令。可以說,重農主義者為18世紀面臨治理危機的國家究竟以何種理性來治理和操控民眾的行為提供了一個有效的答案,“雖然法學家在17世紀出於維護個體權利、限制王權的考慮對管治國家作了程度不一的批評,但在18世紀嘗試提出一種新治理理由來批評管治國家的卻是重農主義經濟學家,從而促進了治理形式發生了重大轉變” 。

  通過一種全新的經濟哲學,重農主義者徹底實現了治理術的解放:治理的問題不再受到統治者利益的束縛,而開始全面圍繞一種統治的內在合理性展開。這種內在合理性的核心就是人口,人口問題的出現與治理術的發展是互為因果,相輔相成的:可以說,是治理術的不斷髮展界定了人口問題的領域,比如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與糧食的關係,人口的財富問題等等,這些都是治理科學關注的問題;而人口的特有現象***或規律***又為治理術從統治者的利益領域中獨立出來,成為具有獨立價值的政治實踐提供了客觀依據。福柯認為,人口與治理***也可以說對人口的治理***的這種關係對西方權力思想的歷史來說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統治權支配的政體轉向了治理技術支配的政體,這個轉向是圍繞人口而發生的……”。90***

  但是,治理術的出現是否意味著權力的終結?福柯特別強調,治理術的出現與發展並不意味著權力的消失,相反,權力以一種更為有效與隱祕的形式對人***動進行觀察、監視、操縱與控制,“一種新的治理藝術***甚至那種超過了政治科學閾限的治理藝術***的出現並沒有消除統治權。統治權問題不但沒有消除,恰恰相反,它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尖銳” 。[2]***90***也可以說,治理術在本質上與王權統治術相同,都是一種權力機制的運轉模式,而重農主義與重商主義亦在解決同一個問題,即應以何種理性來治理的問題。由是觀之,人口的“自然性”並非處於外在於權力領域的真空中,它是西方權力理性流變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它是治理術為了突破統治王權框架限制被建構的“自然”現實。人口的內在規律,人口的普遍利益開始取代單一的統治者的利益,成為西方人思考權力問題的新主題。

  如果說治理術是福柯為我們理解西方權力思想發展歷程給出的基本框架,那麼生命權力就是福柯為西方權力思想發展的一個新階段給出的具體名稱。在這個意義上,人口與治理術,人口與生命權力之間的關係是彼此對應的。生命權力合法性的祕密正在於治理術在試圖掙脫傳統王權統治模式的過程中所確立的新的統治原則――圍繞人口的“自然性”的原則。人口的“自然性”是支撐生命權力的真理性條件,這種關於人口的“自然性”的真理知識愈具有科學理論的純粹性,治理術的合理性就愈穩固,而生命權力也愈能夠不受任何限制地發展與擴張,以一種更合理、更嚴密的方式滲透進入我們的生活,比如人口統計與調查獲得了進入個人、家庭生活的權力,而由此產生的分析資料與模型又能夠確立人***動***比如生育、飲食、財產、居住方式等***的規範。可以說,福柯為我們思考權力問題,特別是人口問題打開了一個新的問題空間:真理究竟用來反思權力理性,還是用來無限制地支撐權力的運作?而“我們的政治、經濟和軍事的政策幾乎都絕對地通過人口的正規化來計算”,我們又是否應該絕對地“不假思索地將一種政治和經濟的問題物質化” “人口的秩序、民生的幸福、社會的安全、國力的強盛是否必須付出公民的馴服、人口的編碼、管治的過度這樣的代價呢” 。
 

  三、被隱藏的暴力:“種族主義”

  既然人口“自然性”使生命權力合理合法地滲透進入人口的生命,那麼同時,這種“自然性”也確立了生命權力執行“死亡的權力”的依據。[1]***194***當然,死亡的形式並不僅僅限於死刑,它也包括間接不平等地、不公正地壓制人口中的某些群體,甚至使他們暴露在死亡的危險中。而這種能夠兼具合法性和不平等性的“死亡的權力”就是被生命權力隱藏的政治暴力。

  在生命權力之前的傳統統治權中,“死亡的權力”,或死刑的合法性均來自於君主的利益特權,也就是說,當臣民違反君主的命令,或侵犯君主的利益時,君主有權力直接對其執行死刑。實際上,在王權統治的框架中,權力***君主的權力***可以佔有臣民的一切所有物,包括生命,“這裡,權力首先是獲取的權力:獲取東西、時間、肉體和生命的權力。它在消滅生命而佔有生命的特權中達到了頂點” 。[5]那麼,如前文所示,在18世紀西方傳統王權統治被新的治理術逐漸取代或覆蓋之後,死亡的特權將會被移至何處呢?福柯認為,正是在此,生命權力將現代種族主義理論引入權力機制中,它使生命權力重新獲得了“死亡的權力”。

  首先,何為現代種族主義?所謂現代種族主義,就是自18世紀出現的現代生物學對物種,以及物種之間群體差異的理解和分析的一種理論。在19世紀達爾文創立進化論之時,現代種族主義已發展成熟。簡言之,這種種族主義認為人類作為一個生物學意義上的物種,其人種之間的形態差異只是某種表面的差異,其根本差異應在於他們各自處於進化鏈條上的不同等級位置,“人的種族和種族之間一切外表的差異的巨大的變異性,本身就標示他們不可能有太大的重要性”,而“各個民族國家進行競爭,所有取勝的因素不一,其中最主要的一個似乎就是文明所已達成的等級,越高就越有利” , [6]可以看出,現代種族主義的出現是當時科學家為殖民戰爭尋找合法性與正當性的一種結果,對於他們來說,殖民問題不是經濟掠奪與政治侵犯,而是生物學問題,即具有在“各種理智效能”上“通過自然選擇而逐步變得越來越完善的”西方國家對一些“半開化的民族”的生物學意義上的淘汰。***199***

  正是由於現代種族主義能夠將所有政治、倫理與文化的問題都過濾為單一的生物學問題,它才得以進入生命權力的權力理性和運作邏輯中,使生命權力在“確保、維護、強化、增加生命和理順生命的秩序”89***的同時,擁有使生命死亡,或間接地“增加死亡的風險,或簡單地,政治死亡、驅逐、拋棄,等等”的權力。***195***福柯具體呈現了生命權力引入種族主義的過程:首先,在人口內部建立生物學區分。也就是說,在人口內部,群體與群體之間豐富多樣的差異***來自語言、文化、歷史等等***都被簡化為生物學意義上的種族與種族之間的差異。

  並且,與其它具有多元性與不可通約性的差異***語言、文化、歷史等等***不同,生物學意義上的種族差異是單一的等級差異,即優等種族與劣等種族的差異。其次,人口內部政治衝突的生物化。福柯認為,種族主義不但在人口內部建立了生物學區分,同時也建立了某種生物學的聯絡,在人口作為整體的生存與那些“低等生命”、“不正常的個人”、“相對於人類退化者”的死亡之間建立了因果式的關聯,“他人的死亡,劣等種族、低等種族***或退化、變態種族***的死亡,將使整體生命更加健康;更加健康更加純粹” 。

  ***195***所以,在生命權力的框架中,人口內部群體之間的衝突,那些“軍事、戰爭或政治關係”,都將被生物化。與傳統統治權模型圍繞君主利益的死亡權力不同,生命權力執行死亡的正當性將在於“消滅生物學上的危險”。

  ***195***最後,福柯強調生命權力在利用種族主義的過程中,擴大了它所涵蓋的範圍。在生命權力中,種族主義並非僅限於人種意義的種族主義。如果說人種的種族主義在國家之間的範圍存在,那麼生命權力同時採取了一種國家“內部的種族主義”,以上兩點的種族主義的思維圖示將延伸至犯罪問題、瘋狂問題、各種畸形問題***包括同性戀問題***等等領域。簡言之,種族主義思維圖示將建立一種人口內部關於正常的人與不正常的人的區分,“內部的種族主義使人可以在一個確定的社會內部對所有人進行審查”。生命權力的死亡權力將在這個意義上針對作為人口內部劣等種族的不正常群體。

  我們看到,傳統王權的對臣民的死亡權力是一種強制的法律關係,而生命權力對人口的死亡權力,由於以種族主義為基礎,已成為一種自然的邏輯關係。這表現為人口之中群體差異的生物化、群體區分的生物化,以及群體衝突的生物化。但是,差異與衝突的生物化的實質是去差異化、去衝突化,因為在優等種族和劣等種族之間並不存在對等的差異與衝突,而只有以種族進化,或人口健康為單一名義的優等對劣等的淘汰。至此,18世紀出現的生命權力的政治暴力:對內壓制某些群體,比如同性戀者與精神病人,對外侵略其他民族,這些做法不但獲得了正當性,甚至具有生物學意義上的必要性。

  福柯通過對現代國家生命權力深層理性的剖析確立了一種反思視角,從而揭示出生命權力理性背後的悖論,即“暴力在合理性中卻如魚得水,暴力在合理性形式中深深紮根並獲得其永續性”。

  對個體生存與死亡的操縱經過人口“自然性”這一科學真理的過濾甚至獲得了被操縱者的內在認同,“合理性規劃和指引著全部人類行為”,“福柯要確定由國家合理性施加在個體身上的國家暴力的本性”。[8]而對於正面臨政治體制改革的當代中國來說,如何避免這種合理與暴力並存的生命權力機制,避免受到西方自18世紀以來持續存在的生命權力理性的影響,應當成為我們確立所有人口政策方向的前提和基礎。
 

     結 論

  18世紀誕生於西方社會的生命權力是現代自由主義治理術不斷從傳統王權統治模式中掙脫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權力機制重心由君主的利益轉移至人口的“自然性”。但這並不是權力理性由主觀向客觀的進化過程,而是權力技術的改變。以人口“自然性”來治理人口,成為新的權力技術獲得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條件。所以,我們看到,生命權力不但在生存的方向全面控制了人口的生活、生命,同時在死亡的方向又得以合理合法地降低某些群體的生存可能,甚至威脅某些群體的生存。   生命權力的理性至今仍在發揮作用,可以說,還原這種權力理性的來源與譜系,呈現其背後權力――真理的互動機制,是福柯政治哲學體系的重要內容。

  對於當今世界來說,人口問題,包括人口資源分配問題,不同群體***來自文化、語言和歷史的差異***和諧共存的問題等,是一個既複雜又迫切的問題;而對正處於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程序中的當代中國來說,人口問題更是一個關涉到國家進步與發展的關鍵問題。我們究竟應從以絕對真理姿態出現的生物學思維來判斷,還是將之置於由倫理、社會和文化等層面組成的多維視野中來分析,福柯的政治哲學已經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有價值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