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的公司如何登出

  想要進行登出公司的朋友要多多注意相關的登出流程了,公司登出的流程怎麼走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公司登出”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登出公司是怎樣的

  一、須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包括: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股東會確認申請登出公司的決議;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賬戶登出證明;

  7、《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二、登出公司的流程

  ***一***成立清算組

  1、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清算組制定清償方案,並報股東大會確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組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3、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大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去工商登出前的準備工作

  1、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登出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營業執照。

  三、登出公司的注意事項

  1、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出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

  2、債權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項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建議保留送達回執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

  3、合法安置勞動者

  登出公司不屬於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及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具體情況視合同內容及勞動者實際情況各有不同。

  公司登出條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可申請登出

  備註:吊銷營業執照即公司登出,如果以後不打算再開公司的話,事實上無需辦理登出手續,因為工商營業執照在每年年檢時如果不年檢,將會自動登出公司的執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報稅,稅務局也會停止公司的稅務登記證。不過如此做法的後果是,3年內將不再有資格成為公司法人,3年後才可恢復正常。

  公司登出後如何進行清算?

  一、企業登出後的清算一般分為兩個層面:

  1、企業層面,就是從事實體生產經營的公司***清算的公司***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

  2、股東層面,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而取得的所得進行企業***個人***所得稅清算。

  二、哪些企業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併或分立而解散外,其餘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式***;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

  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規定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原則的重組業務,如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註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港澳臺地區***;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併、分立等,改組企業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式,但需要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三、企業終止生產經營開始清算之日的確定

  1、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之日;

  2、企業股東會、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解散之日;

  3、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之日;

  4、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產之日。

  四、清算期確定、清算備案和時間要求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檔案規定,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因此,企業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內,有兩個所得稅納稅年度,第一個納稅年度為1月1日到終止生產經營之日,第二個納稅年度為終止生產經營之日到登出稅務登記之日。

  ***一***第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生產經營,按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應將終止生產經營當年度1月1日至實際經營終止之日作為一個納稅年度,於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結清當年度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二***第二個納稅年度

  進入清算期的企業應對清算事項,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企業應當自終止生產經營活動開始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企業清算所得稅事項備案表》並附送以下備案資料:

  1、納稅人終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並開始清算的證明檔案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組聯絡人員名單及***。

  3、清算方案或計劃書。

  4、欠稅報告表。

  ***三***企業在清算期內取得來源於我國***的所得,仍須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分國***地區***不分項原則,採取“抵免法”,計算按照我國稅法計算的在我國境內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四***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資料,完成清算所得稅申報,結清稅款。

  1、清算報告或清算方案或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的執行情況說明;

  2、清算期間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須經中介機構審計的,還應同時附送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

  3、資產盤點表;

  4、清算所得計算過程的說明;

  5、具備下列情形的,還需報送資產評估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1***資產處置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係的;

  ***2***採取可變現價值確認資產處置所得或損失的。

  6、企業清算結束如有尚未處置的財產,同時報送尚未處置的財產清單、清算組指定保管人的授權委託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或身份證影印件。

  7、股東分配剩餘財產明細表。

  8、非營利組織還應同時附著清算結束後其剩餘財產的處置情況說明。

公司如何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