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細胞是怎麼形成的

  癌細胞是一種變異的細胞,是產生癌症的病源,癌細胞與正常細胞不同,有無限生長、轉化和轉移三大特點,能夠無限增殖並破壞正常的細胞組織。癌細胞是如何出現的?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癌細胞的相關知識。

  

  癌細胞產生的四大因素

  內部成因

  在正常情況下,細胞記憶體在著與癌症有關的基因,這些基因的正常表達是個體發育、細胞增殖、組織再生等生命活動不可缺少的,這些基因只有發生突變時才有致癌作用,變成癌基因。這些具有引起細胞癌變潛能的基因稱為原癌基因***proto-oncogenes***。原癌基因屬於顯性基因,等位基因中的一個發生突變,就會引起細胞癌變。


  正常細胞中雖然存在著原癌基因,但是原癌基因的活動受到嚴格的精密調控,其編碼產物是細胞生長和分化所必需的,不會引起癌變。然而,當原癌基因發生了變化,產生了超出細胞活動所需要的產物,就會引起細胞癌變。原癌基因的這種變化稱為原癌基因的啟用。

  癌症起始於一個細胞突變,而人體是由大量體細胞組成的。人的一生大約要進行10^16次細胞分裂。即使不接觸致癌劑,每個基因發生自然突變的概率為10-6。可以推算出人的一生中每個基因會有10^10突變概率。

  由此估計,一個突變細胞中應當有許多與細胞增殖有關的基因發生突變,失去了對細胞增殖的調控能力。然而事實上,人體癌症發病率並沒有預想的那樣高。由此可見,一次突變並不足以將一個健康細胞轉變為癌細胞。一個細胞癌變要求在一個細胞中發生幾次單獨的突變,它們共同作用才能誘發細胞癌變。經統計,一個細胞轉化需要發生3~7次單獨的隨機突變。

  雖然癌症起始於一個細胞突變,但是這個突變細胞的後代必須經過幾次突變,才能形成癌細胞。流行病學的統計表明,癌症的發病率隨年齡的增長而提高,而且是幾何級數提高,癌症的發病率是年齡的3次方、4次方甚至5次方。

  癌症的漸進發生過程非一日之寒,需要數年時間,在此期間既有內因的作用,也有外因的誘發,致癌因子需要有劑量累積效應。癌症的發生要有許多因子的共同作用。體內還有免疫監控系統,可以隨時消滅癌細胞。因此,許多癌症不是不可避免的。

  細胞中還存在另一類基因與遏制細胞增殖有關,這類基因的缺失或失活,也可引起細胞癌變,這類基因叫做抑癌基因***antioncogenes***或腫瘤抑制基因***tumorsuppressorgenes***。抑癌基因與原癌基因不同,抑癌基因是隱性基因,需要兩個等位基因都突變失活,才能引起細胞癌變。如果親代傳遞給後代的某一抑癌基因中有一個等位基因無功能,這個後代個體就容易患癌症。在正常細胞中,原癌基因與抑癌基因協調配合,共同維持細胞的正常增殖活動。

  外部成因

  化學致癌因素

  這類因素是目前導致腫瘤的主要原因,其來源甚廣,種類繁多。經考察和動物實驗證實有致癌作用的化學物質已發現有千餘種,其中與人類關係密切的化學致癌物就有數百種之多。

  化學物質致癌潛伏期的相對較長,對人類危害極大,它廣泛存在於食物、生產作業環境、農藥、醫療藥品之中。人們所熟知的黃黴毒素,在花生、玉米、高粱、大米等許多糧食作物中都有沾染,它具有公認的致癌作用,有明顯的致癌力,已被證實可導致肝癌的發生。

  廣佈於自然界的亞硝胺類化合物***在醃製過的魚、肉、雞中含量較高***和燻烤或燒焦後的食物中***尤其是高蛋白食品,如魚、肉、蛋類***致癌物的種類和含量劇增,以及受到多環芳烴類化合物,如3,4苯並芘、二甲基苯蒽、二苯蒽等致癌物汙染的空氣,均會對人體產生影響,嚴重的會誘發並導致肺癌、鼻咽癌、食管癌、賁門癌、胃癌、肝癌、白血病、膀胱癌、大腸癌、陰囊癌、面板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