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計算最小跟車距離

  有媒體稱,追尾是世界難題,有非常多的原因可以導致追尾,但是依我看千條理由萬條理由,跟車太近,剎不住車是唯一的理由!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最小跟車距離的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你!

  最小跟車距離的計算方法:

  跟車距離到底多少為合適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這個安全距離是多少?沒有說!有些交通部門的解釋是,當機動車時速為60公里時,行車間距應為60米以上;時速為80公里時,行車間距為80米以上,實際上這是一種非常保守的說法,說了等於沒說,因為現實中很少有這樣的情況,如果都這樣做就不會有追尾事故發生了。

  問題提出來了,要防止追尾特別是高速公路上的追尾,究竟最小的跟車距離是多少呢?

  我在看香港電視的時候注意到,香港警方經常提醒市民,最小的跟車距離是2秒。也就是說,無論車速有多快,剎車要有2秒鐘的時間,我覺得這是一種科學的提法!咱們大陸還沒有這種提法,好東西就應該拿過來使用,但是我覺得換算起來比較不方便,誰會去計算兩秒鐘在當時的時速是多少車距呢?

  按照香港警方的這種提法計算一下,時速60公里的最小跟車距離為33米、80公里為44米,100公里為55米,依此類推。

  歸納成一個公式就是:公里數除以1.8。

  例如時速120公里,就用120除以1.8等於66.6米。

  但是實際在行車過程中,特別是在高速公路上計算起來還是不太簡便,因此我把這個公式整理一下,變成一個簡易計算公式以便於記憶:

  公里數÷2,加上十位數

  例如:時速80公里,就是80÷2=40,加上十位數4,等於44米。

  又如:時速120公里,就是120÷2=60,加6等於66米。

  再算:時速100公里,就是100÷2=50,加5等於55米。

  這樣算出來的結果與原來的演算法差不多,所以比較簡便,提供大家在行車的時候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