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說中如何恰當運用措詞

  在這世界上,全新事物實在太少了。即使是偉大的演說者,也要藉助閱讀的靈感及 得自書本的資料。想要增加及擴大文字儲存量的人,必須經常讓自己的頭腦接受文學的 洗禮。

  卡耐基先生曾講過這樣一則故事:一位英國人,失業後沒有錢,走在費城街道上找 工作。他走進當地一位大商人保羅·吉彭斯的辦公室,要求與吉彭斯先生見面。吉彭斯 先生以信任的眼光看看這位陌生人。他的外表顯然對他不利。他的衣衫襤褸,衣袖底部 已經磨光,全身上下到處顯出寒酸樣。

  吉彭斯先生一半出於好奇心,一半出於同情,答應接見他。一開始,吉彭斯只打算 聽對方說幾秒種,但這兒秒鐘卻變成幾分鐘,幾分鐘又變成一個小時,而談話依舊進行 著。談話結束之後,吉彭斯先生打電話給狄龍出版公司的費城經理羅蘭·泰勒,而泰勒 這位費城的大資本家則邀請這位陌生人共進午餐,併為他安排了一個很好的工作。

  這個外表潦倒的男子,怎麼能夠在這樣短的時間內影響了如此重要的兩位人物?其 中祕訣就是:他對英語有很強的表達能力。

  事實上,他是牛津大學的畢業生,到美國來從事一項商業任務。不幸這項任務失敗, 使他被困在美國,有家歸不得,既沒有錢,也沒有朋友。但他的英語說得既正確,又漂 亮,使得聽他說話的人立刻忘掉了他那沾滿泥巴的皮鞋、襤褸的外衣和他那滿是鬍鬚的 臉孔。他的詞藻立即成為他進入最高階商界的護照。

  這名男子的故事多少有點不尋常,但它說明了一項廣泛而基本的真理,那就是:我 們的言談隨時會被別人當成判斷我們的根據。我們說的話顯示我們的修養程度,它似能 讓聽者知道我們究竟是何出身,它是教育與文化的象徵。

  一般來說,別人只根據四件事情來評估我們,並將我們分類:我們做什麼,我們看 起來什麼樣子,我們說些什麼,我們怎麼說。然而,有很多人糊里糊塗地度過一生,在 離開學校後,不曉得努力增加自己的辭彙和掌握各種字義。他們習慣於使用那些已在街 頭及辦公室使用過度及意義虛幻的辭句,談話缺乏明確性及特點。難怪他甚至有些大學 畢業生也操著市井流氓的口頭禪,經常有發音錯誤,或是弄錯語法。如果連大學畢業生 都犯這種錯誤,我們又怎能期望那些因經濟能力不足而縮短受教育時間的人不這樣呢?

  有一次,一位陌生的英國遊客和卡耐基聊天,他先自我介紹一番,然後開始大談他 在羅馬這個“永恆之城”的遊歷經驗。他說不到三分鐘,錯誤詞彙就紛紛出籠。卡耐基 後來說,那天早晨,當這位遊客起身時,也許他特地擦亮了皮鞋,穿上一塵不染的漂亮 衣服,企圖維持自己的自尊,爭取旁人對他的尊敬。但他卻未能擦亮他的詞彙,說出毫 無瑕疵的句子。他在向某位女士搭訕時,如果未脫下帽子,他可能會感到很慚愧,但是, 他卻不會慚愧他用錯了語法,冒犯了聽他說話的人的耳朵。根據他所說的話,他等於站 在那兒暴露自己,接受旁人的判斷及分類。他使用英語的可悲能力,等於不斷地向這個 世界宣示,他不是一個有文化修養的人。

  艾略特博士在擔任哈佛大學校長三分之一世紀之久後曾宣稱:“我認為,在一位淑 女或紳士的教育中,只有一項必修的心理技能,那就是正確而優雅地使用他***她***的本 國語言。”

  這是一句意義深遠的宣告,值得人們深思。

  但是,你也許會問,我們如何才能和語言發生親密的關係,以美麗而且正確的方式 把它們說出來?很幸運的,我們所要使用的方法,沒有任何神祕之處,也沒有任何障眼 法。這個方法是個公開的祕密。林肯使用這個方法,獲得了驚人的成就。除他之外,沒 有其他任何一位美國人曾經把語言編織成如此美麗的形式,或是說出具有如此無與倫比 的音樂節奏的短句:“怨恨無人,博愛眾生。”林肯的父親是位懶惰、不識字的木匠, 他的母親也是一位沒有特殊學識及技能的平凡女子,難道他特別受老天垂愛,具有善用 語言的天賦嗎?沒有證據支援這種推論。當他當選為國會議員後,他在華府的官方紀錄 中用一個形容詞來描述他所受的教育:“不完全。”

  在林肯的一生當中,受學校教育的時間不超過二個月,那麼,誰是他的良師呢?肯 塔基森林內的薩加林·伯尼和卡里伯·哈吉爾,印第安納州的亞吉爾·都賽和安德魯· 克諾福都是巡迴小學教師,他們從這個拓荒者的屯墾區流浪到另一個屯墾區,只要當地 的拓荒者願意以火腿及玉米來交換他們教導小孩子們“讀、寫、算”,他們就留下來。 林肯只從他們身上獲得很少的幫助及啟蒙,他的日常環境對他的幫助也不多。

  林肯在伊利諾州第八司法區所結識的那些農夫、商人、律師及訴訟當事人,都沒有 特殊或神奇的語言才能,但林肯並未把他的時間全部浪費在這裡。他可以把柏恩斯、拜 倫、布朗寧的詩集整本背誦出來,還曾寫過一篇評論柏恩斯的演講稿。他在辦公室放了 一本拜倫的詩集,另外,又準備了一本放在家裡。辦公室的那一本,由於經常翻閱,只 要一拿起來,就會自動攤開在《唐璜》那一頁。當他進入白宮之後,內戰的悲劇負擔消 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臉上刻下深深的皺紋,但他仍然經常抽空拿本英國詩人胡德的詩 集躺在床上翻閱。有時候他在深夜醒來,隨手翻開這本詩集,會湊巧看到他有特別啟示 或令他感到高興的一些詩,這時他會立刻起床,身上僅穿著睡衣,腳穿拖鞋,悄悄找到 他的祕書,然後把一首又一首的詩念給他的祕書聽。他在白宮時,也會抽空複習他早已 看熟的莎士比亞名著,也會批評一些演員對莎劇的念法,提出他自己獨特的見解。

  林肯熱愛詩句,他不僅在私底下背誦及朗誦,也公開背誦及朗誦,甚至還試著去寫 詩。他曾在他妹妹的婚禮上朗誦他自己的一首長詩。在中年時期,他把自己的作品寫滿 了整本筆記簿,但他對這些創作沒有信心,他甚至不曾允許最好的朋友去翻閱。

  羅賓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學修養》一書中寫道:“這位自修成功的人物,用真 正的文化素材把他的思想包紮起來,可以稱之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就過程,和艾默頓 教授描述文藝復興運動領導者之一的伊拉斯莫斯的教育情形一樣,他已離開學校,但他 以唯一的一種教育方法來教育自己,並獲得成功,這個方法就是永不停止地研究與練 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