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生育保險能不能享受深圳產假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員工在懷孕生產時是享受產假的,但產假的時間都是由地方規定的,那深圳的產假是多少天?不購買生育保險是不是不能享受產假?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沒生育保險能否享受深圳產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沒生育保險能否享受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計生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也相繼進行了修訂,並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積極穩妥推進全面兩孩政策,2016年6月,深圳市衛生計生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該條例在市法制辦審查期間,廣東省於9月29日再次修正了《省條例》,對再生育條件、產假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完善。

  深圳市相關部門經過研究論證,認為《計生法》和《省條例》已經對計劃生育政策、再生育條件、生育獎勵和社會保障、服務管理、社會撫養費徵收等內容予以了明確規定。計劃生育現處於逐步放開趨勢,計劃生育政策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省的規定執行,不宜通過特區立法予以突破,因此修訂《條例》已無必要,建議廢止《條例》。

  那麼,廣東省條例修訂後,深圳媽媽生育一胎、二胎怎麼休產假?深圳市衛計委介紹,目前深圳媽媽休產假的“正確開啟方式”如下:生育一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深圳條例規定晚育假15天=193天;生育二胎:正常產假98天+省條例規定獎勵假80天=178天;難產、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可自行累加: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深圳產假工資的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深圳產假享受的福利

  1、工作安排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員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以上的工作,同時也不得要求其從事孕婦禁忌的勞動專案,不得延長勞動時間,必要時還需要減輕其勞動強度。另外,還規定女員工妊娠達到七個月以上則不能安排其進行夜班勞動,同時應安排一定的工作間休息時間。

  2、產假時間

  2014年最新產假規定,順產單胎的女職工可享受98天產假,分別為產前15天,產後83天。難產或多胞胎增假半個月,多胞胎按胎兒個數增加,每多生一個增假半個月。晚婚晚育的則根據各地標準相應增假。

  3、流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規定,流產的女職工可根據當地的具體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享受一定時間的產假。

  4、哺乳假

  幼兒未滿一歲時,女性職工可享受每天兩次、每次半小時的哺乳假,而且女性職工可根據具體情況合併使用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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