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職場二孩媽媽配套措施不能少

  日前,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釋出女工因懷孕而被辭退的案件辦理報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護職場二孩媽媽的措施,供大家參考!

  保護職場二孩媽媽

  日前,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釋出女工因懷孕而被辭退的案件辦理報告。報告顯示,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育齡婦女有了更多生育選擇,但因懷孕而被辭退的案件也在增多。據該中心執行主任時福茂介紹,2016年該中心辦理辭退懷孕女工的案件有11件,其共同特點就是用人單位在明知女工懷孕的情況下,以種種理由將其解僱。***3月9日《工人日報》***

  隨著二孩政策的全面放開,女性職場被歧視的新聞越來越多。在明知道女工懷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以各種理由將其解僱。並非相關單位不知道“不得在女工孕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而是因為利益的博弈。要想保證職場二孩媽媽不會因為放開二胎而遭遇歧視,就需要相關配套措施的完善。

  雖然,全面放開二胎政策是優化中國人口結構的巨集觀政策。但是,卻沒有出現足夠的配套措施,來保證職場二孩媽媽們的利益。自從國家全面放開二胎政策以後,一些地方女性就業都或多或少的遭到了歧視。因為企業出於自身的利益考慮,往往更願意選擇假期較短的男性職工。因此,要保證職場二孩媽媽的利益,還需要兼顧企業的利益,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保證職場裡的女性不遭受歧視。

  配套措施不能少

>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一個企業的用人成本直接決定了利益。如果說,只是單方面的鼓勵生育,卻將所有的負擔全部轉嫁給企業,難免會遭遇企業的軟抵制。到時候,別說二孩媽媽會被歧視,就連普通女性就業也難免遭受歧視。對此,相關部門應該做好引導工作,儘快推出生育保險,對僱傭女職工的用人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降低企業的用工成本,從而保證企業願意維護女職工二孩的權益。

  除了降低企業成本以外,還需要完善相關的監管制度,提高用人單位違規解除懷孕女工的違法成本。我國相關法律有著明文規定,用人單位嚴禁擅自解除已懷孕女工的勞動合同。雖然,很多企業都打著各種各樣的理由來為自己推責,但本質還是違法。這需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同時提高女職工的法律知識,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讓女職工們能夠主動捍衛自己的權利。執法部門更應該做到有法必依,對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唯有重罰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二胎政策是國家人口結構巨集觀調控的一種手段,可以說是關乎整個國家的利益。對此,不僅僅需要保證女性想生二胎的意願,還應該提供女性生二胎的外在條件。防止二胎政策“誤傷”職場女性,相關的配套措施應該及早完善,從而保證“全面二孩”能夠真正的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