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個人所得納稅激勵機制的思考論文

  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牽涉到政府的諸多部門,最好的辦法是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專司激勵機制的各項工作。如果這一設想無法實現,也可以成立一個有一個部門主管、其他部門協助的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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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個人所得納稅激勵機制的思考
 

  當前對個人所得徵稅有兩個稅種: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且由國稅、地稅分別徵收,管理難度大。對此,我們認為在合併兩個稅種、優化稅制的基礎上,建立個人所得納稅激勵機制,引導廣大納稅人自覺納稅。

 

  一、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主要理念

  我國社會主義稅收的性質決定,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國家最終是會以社會公益和公共服務的形式全部償還給納稅人的。在個人所得稅法規中增加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內容,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積極嘗試。

  激勵機制是做好工作的原動力。它包括合理的機構和優化的制度兩個方面。建立符合個人所得稅徵管規律的機構,設定人性化的個人所得稅法規,為納稅人創造良好的繳稅環境,使納稅人從社會公益和公共服務中體察稅收的重要,是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指導思想。

  宣傳典型,弘揚正氣,引領民眾樹立自覺納稅光榮、偷稅逃稅可恥的榮辱觀念,是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主要任務。

  確立公民的納稅主體地位,讓納稅人對稅收感興趣,讓稅收對納稅人的回報看得見、摸得著,讓“用之於民”的稅收性質具體化,讓納稅人在順利時多繳稅、困難時少流淚,是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宗旨。

  開徵個人所得稅的初衷是解決社會分配不公問題,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後,必將進一步激發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積極性。有鑑於此,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不失是強化個人所得稅功能的重大舉措。

  手續簡化,便於操作,部門配合,融入徵管,是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主要途徑。

  廣開言路,尊重民意,科學論證,大膽立法,是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重要步驟。

  以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為突破口,逐步構建以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的納稅人權益框架結構,是我國稅收法制建設的美好前景。
 

  二、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內涵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激勵機制應包括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兩個方面。

  ***一***精神激勵

  1、持久開展繳納個人所得稅顯著貢獻納稅人***以下簡稱顯著貢獻納稅人***認定工作

  顯著貢獻納稅人可以暫定為三種:卓越納稅人、功勳納稅人、明星納稅人。認定的條件只能有一個,那就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數額。筆者的建議標準是:凡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3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可以認定為卓越納稅人;凡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200-300萬元的納稅人,可以認定為功勳納稅人;凡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100-200萬元的納稅人,可以認定為明星納稅人。如果上述標準可行,根據《中國稅務報》2006年5月17日第一版報道的資訊,假定廈門市9家國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員人均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數額長期保持在2005年的水平上,8年後將有55人步入明星納稅人的行列;大約16年後,還是這55人將榮獲功勳納稅人的頭銜;大約24年後,又是這55人將摘取卓越納稅人的桂冠。對三種納稅人***卓越納稅人、功勳納稅人、明星納稅人,下同***的認定不應受時間限制,只要達到標準隨時可以辦理認定手續。三種納稅人被認定後,應由國家稅務總局向卓越納稅人頒發證書和額匾,由省級稅務機關向功勳納稅人頒發證書和勳章,由市級稅務機關嚮明星納稅人頒發證書和獎章。三種納稅人的認定應由縣***市***級稅務機關初審,爾後逐級上報進行確認。

  2、大力弘揚三種納稅人積極履行公民納稅義務的奉獻精神

  ①以稅收宣傳月、各類宣傳媒體、辦稅服務廳為平臺,大張旗鼓地宣傳三種納稅人的模範事蹟,充分彰顯三種納稅人的納稅示範作用。

  ②組織文藝界人士開展電影、電視劇創作,讓卓越納稅人典型代表的形象上銀幕,上熒屏。

  ③因地制宜建造功德碑林,讓三種納稅人受到人民群眾的尊崇。

  ④在地方誌、地方年鑑中開闢專章專節,專門記述三種納稅人的事蹟,使其成為教育子孫後代的教材。

  3、強化三種納稅人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發揮三種納稅人在參政議政中的作用

  三種納稅人在當地政協組織中應由一定的比例;在各級政府召開的不涉及機密事項的重大會議時,應有三種納稅人的席位;應不斷拓寬三種納稅人建言獻策的渠道,營造擁戴三種納稅人的良好氛圍。

  4、賦予三種納稅人公共服務優先權

  對三種納稅人公共服務的優先權應體現在各個方面。其中包括:辦理證照優先、進出口報關優先、子女入托上學優先、乘坐交通工具優先、就醫看病優先等。

  ***二***物質激勵

  1、建立顯著貢獻納稅人困難幫扶基金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筆者建議:每一會計年度,國家應從收繳的個人所得稅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例如2%***作為顯著貢獻納稅人的困難幫扶基金。根據《人民日報》2006年5月19日第6版資訊標明,2005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已突破2000億元。如按2%的比例,全年可提取顯著貢獻納稅人困難幫扶基金4億元。當顯著貢獻納稅人遇到天災人禍時,政府有關部門可以依據保險公司、醫療部門出具的鑑定證書,對三種納稅人實施幫扶,使他們儘快度過難關。筆者對顯著貢獻納稅人實行困難幫扶的建議比例見下

  顯著貢獻納稅人可享受困難幫扶金額=[災禍損失***醫療費***金額-保險公司賠付***醫保單位支付***金額]×幫扶比例。這項工作必須公開透明,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2、建立顯著貢獻納稅人養老金補貼制度

  顯著貢獻納稅人對社會貢獻大,喪失勞動能力後比一般勞動者生活優越一些是無可非議的。筆者關於對顯著貢獻納稅人的養老補貼標準建議見下表:

  對顯著貢獻納稅人的養老補貼,可由社會保障機構依據納稅人的證書和稅務機關提供的準確資訊結合養老金髮放一併進行。

  顯著貢獻納稅人的後代或直系親屬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災禍,政府也有責任對其實行最大限度的救助。
 

  三、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客觀條件

  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是一項事關億萬民眾的系統工程,必須用法律的形式將激勵機制的方方面面固定下來,使其成為有關部門工作的依據。
 

  ***一***明確主管機關,制定運作方案

  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牽涉到政府的諸多部門,最好的辦法是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專司激勵機制的各項工作。如果這一設想無法實現,也可以成立一個有一個部門主管、其他部門協助的管理機構。

  無論設定什麼樣的機構,都要制定一套具體的運作方案。要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避免推諉扯皮,要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把好事辦好。
 

  ***二***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徵收清冊,全面準確地記錄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

  鑑於目前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都擔負有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應首先明確一個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徵收清冊的主管機關。如由國稅機關負責,地稅機關必須做好配合工作;如由地稅機關負責,國稅機關也應做好配合工作。徵收清冊由縣***市***稅務機關填制較為適宜。要將徵收清冊的填寫建立在為納稅人一份不少出具稅收票據的基礎上,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稅收徵管的全過程,要真實地記錄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時間、地點、稅種、稅目、稅額和稅款經辦人等。

  要在納稅人中提倡記錄繳納個人所得稅賬目的好風氣。納稅人要妥善地保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收票據,做到帳票相符。

  為了保障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順利實施,國家應以身份證號碼為準為每個公民建立一個納稅帳號,這個帳號應伴隨納稅人走完人生的全部歷程。
 

  ***三***加快資訊科技開發,實現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資訊共享

  靠手工方式全面記錄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其難度是不言而喻的。換句話說,靠手工方式記錄納稅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在初級階段可以,但要持久堅持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建立繳納個人納所得稅激勵機制必須依賴計算機技術的支援。筆者建議:國家稅務總局應儘早著手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軟體的開發工作。有了軟體,加上推廣聯網,才能使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從理想變成現實。
 

  ***四***堅持實事求是,善待各類問題

  一是如何對待歷史上納稅人繳稅後稅務機關***代徵單位***沒給納稅人出具稅收票據的問題。筆者認為:過去稅務機關***代徵單位***沒給納稅人開具稅票,責任不在納稅人。只要能查到原始資料,原則上都應認帳。

  二是稅票丟失如何處理的問題。筆者的意見是:只要稅務機關或代徵單位能查到存根,原則上也應該認賬。

  三是納稅人工作調動怎麼辦的問題。筆者的意見是:納稅人工作調動應人隨帳走。實行計算機技術受理個人所得稅後,這個問題是會迎刃而解的。

  四是顯著貢獻納稅人僑居海外怎麼辦的問題,筆者的意見是:顯著貢獻納稅人僑居海外時,除在遷移手續上予以優先外還應在經濟上予以適當資助,但他們僑居海外後,原則上不應再享受激勵機制規定的政治待遇和物質待遇。

  五是外籍人士如何享受激勵機制有關待遇的問題。筆者認為:外籍人士只要達到有關標準並長期居留中國,原則上應享受激勵機制規定的全部待遇。如果外籍人士回國,我國政府應在手續上予以方便,在經濟上予以資助。外籍人士離開中國版圖後,取消其享受激勵機制規定的資格。
 

  ***五***加強部門配合,不搞繁瑣哲學

  與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有關聯的部門,包括公安、國稅、地稅、財政、銀行、民政、保險、社保、海關、衛生等。各個部門應明確責任、各司其職、默契配合,不能推諉扯皮。公安部門應及時將公民辦理身份證的資訊和死亡資訊反饋到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每月應將年齡達70週歲的顯著納稅人的資訊反饋到社保部門,保險公司***醫保險***應將顯著貢獻納稅人災禍受損賠付的情況反饋到民政部門,由民政部門實施對遭受天災人禍顯著納稅人的救助。政府各部門的互動聯動和對顯著納稅人洞察體系的形成,是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的前提。否則,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無疑是一句空話。

  紀檢、監察、審計、公證等部門對建立繳納個人所得稅激勵機制也應負一定的責任。要加強對顯著貢獻納稅人資格的公證和對幫扶資金的監審工作,要警惕個別人鑽空子欺世盜名,要防止截留、挪用、揮霍、盜領事件的發生,要將幫扶基金這塊好“鋼”用在刀刃上。
 

  ***六***開展優質服務,尊重納稅人意願

  為納稅人服務,從狹義上講是稅務機關的工作;從廣義上講是政府各部門共同的職責。為納稅人服務,不僅要體現在口號上,而且要體現在行動上。稅務機關應為納稅人提供政策釋疑、建帳立檔、資訊查詢、手續辦理等全方位的服務,使納稅人不僅能實實在在地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而且能高高興興地品嚐到積極納稅的甜頭。

  如果個別納稅人不願意參加顯著貢獻納稅人的認定活動,各級政府應尊重他們的意願,保護他們的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