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會保障的論文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社會保障制度在實踐發展過程中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時也面臨著新的挑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中日社會保障模式比較與啟示

  論文摘要:日本是社會保險型的社會保障模式,有別於中國社會保障的模式。本文將中日社會保障模式進行對比,分析兩國模式的共性與差異,進而對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制有所啟示。

  論文關鍵詞:社會保障,模式,啟示

  一、導言

  社會保障模式是對不同社會保障的內在基本規定性及主要執行原則的理論概括,它反映了一國在某一歷史時期社會保障制度的戰略方向。艾斯平.安德森在《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中將日本社會保障模式定性為“自由主義模式某些特點的保守主義”,而北海道大學宮本太郎教授認為日本屬於“三分法”與東亞發展型國家二者之間的模式。按照當前大多數學者的劃分方法,日本屬於典型的社會保險型國家,即由僱主和僱員定期交納社會保險費,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貼使投保者享受社會保險金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目前日本已建立起以年金保險為代表的一套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現共有283個社會保障法規,從而為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和管理提供了嚴密的法律依據。日本的社會保障的基本框架是國家一體,即從中央到都、道、府、縣及其下面的市、町、村都全面建立了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公共衛生及醫療、老人保健五大部分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是其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中國的社會保障模式屬於國家型社會保障模式,它是以公有制為基礎的計劃經濟國家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由於該模式是由政府統一包攬的,因而又被稱政府統包型社會保障制度。其宗旨是最充分地滿足無勞動能力者的需要、保護勞動者的健康並維持其工作能力。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優撫和醫療衛生服務等。

  二、兩國社會保障模式的共性與差異

  中日兩國的社會保障模式存在差異的同時,也有其共性。這種共性主要體現在保障積極人權、社會公平、協調平衡等方面;差異性則體現在保障範圍、保障專案側重點、社會保險舉辦方式、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等方面。

  1、兩種社會保障模式的共性

  ***1***保障積極人權。它首要體現在保障生存權,即每個公民都有生存的權利,這種權利受到經濟或自身健康原因威脅時,國家和社會有義務提供物質幫助,幫助其擺脫困境、消除威脅。保障積極人權具體體現在社會保障的普遍性和全面性上。普遍性表現在每個公民的積極人權都受到保護。全面性表現在公民的積極人權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受到保護,即社會保障覆蓋積極人權可能受到威脅的各個時期、各個方面。許多國家都以法律形式做出規定,明確提出公民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我國憲法第44條和第45條也有規定,公民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實現社會平等。社會保障的根本途徑,是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從而使一部分收入,從高收入者流向低收入者、從家庭負擔輕者流向家庭負擔重者、從生活平穩者流向遭遇生活風險者等。這當中貫徹的價值理念之一,就是社會平等,這也是中日兩國社會保障都追求的目標。

  ***3***平衡協調各方利益。它是指各個社會集團的利益應得到平衡、不同社會成員的利益應得到協調。應兼顧各方面利益,協調各方面矛盾。既要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又要考慮保護人們的工作積極性;既要足部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又要適應經濟發展水平;既要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標準,又要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和財政承受能力;既要考慮眼前利益,又要兼顧長遠利益等。總之,兩國在推動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同時,都在兼顧各方面利益***使各方面利益取得平衡***,並協調好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

  2、兩國社會保障模式的差異

  ***1***保障的範圍不相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經濟發展水平直接影響社會保障範圍的擴大及社會保障程度的提高。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中日兩國社會保障範圍的大小也不同。日本“保險型國家”的保障物件遍及每個人,全民皆保險,且保障專案貫穿人生的各個方面。相反,中國提供的社會保障專案相對較少,社會保障範圍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在進一步擴大和完善。

  ***2***社會保障內容的側重點不同。日本存在嚴重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因此日本政府十分重視老年人的福利問題,除了建立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養老金、退休金制度外,老年社會服務和福利設施都比較齊備。老年人保健是日本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也存在人口老齡化的問題,但是老年人福利水平還相對較低,有待完善。

  ***3***社會保險舉辦的方式不同。日本的社會保險業務體系分為三個層次:國家舉辦的社會保險,如國民年金;互助性保險,如統一歸大藏省負責管理的自助協會,該協會可向那些遭遇病、傷、殘、死、災禍等事故以及生育、退休的會員及其家屬提供保險金;三是各企業的保險福利措施。在中國,社會保險業務主要採取國家辦、地方辦的舉辦方式,社會團體、個人以及民間互助合作舉辦的較少。

  ***4***社會保障籌資模式不同。日本社會保障籌資模式是徵收社會保障稅,繳稅和支付都要遵循統一的章法。社會保障稅是國家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工資薪金所得作為徵收物件而徵收的一種特定的稅目,其具有一般稅收的強制性,但又缺乏稅收的無償性;在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為社會保險費,這種模式存在著籌資渠道單一、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社會化程度低等諸多問題,為從根本上解決以上問題,推進社會保險費改為社會保障稅程序成為必然趨勢。

  ***5***現代家庭的保障作用不同。日本由於受儒家文化傳統的影響,家庭贍養在經濟發達後仍被保留下來。二在我國農村地區,由於財力的限制,建立社會保障體系還是今後有待於逐步發展的事業,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主要依靠。

  三、日本社會保障模式對中國的啟示

  日本和中國由於受社會結構、歷史背景及文化傳統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其社會保障模式也各具特色。通過對兩國社會保障模式的對比分析,筆者歸納出以下幾點啟示:

  1、強化家庭養老的社會服務職能,學習借鑑日本的“老年人家訪看護”制度的經驗。日本文化注重家庭的傳統影響,在解決養老問題上實行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並舉的方針。家庭觀念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容,加上我國有著“尊老愛幼”優良傳統,因此我國可嘗試建立“老年人家訪看護”服務隊,包括有償的醫療服務隊和無償的志願服務隊,而更多的是無償服務隊。服務內容應以疾病的治療和生活幫助為主,保健指導為輔,服務物件以高齡老年人、殘疾老人和孤寡老人為主。同時要加快老年照料服務體系的建立,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要進一步完善家庭養老保障功能,擴大農村敬老院的服務範圍。

  2、建立和完善多形式、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日本正是通過建立多元化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得福利保障制度的覆蓋面廣,國民享受社會福利的普遍性強。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也需要不斷擴大覆蓋面,提高其社會化程度,進而改變目前限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部分集體企業職工的不合理結構、不平衡局面和不公正的因素,可適應國情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不同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

  3、擴大社保覆蓋面需要有社會平等的價值觀。日本的福利都市建設旨在為全體市民尤其是殘疾人、老年人創造豐富、愉悅、優美的生活環境,包括立足於殘疾人、老年人生活自立的居住環境,立足於生活圈擴大的交通環境,立足於社會自立、生活豐富的都市環境。比如,名古屋市借聯合國將1981年命名為“國際殘疾人年”的契機,於1982年制定了十年規劃,開展了各項福利政策啟蒙教育運動,努力謀求殘疾人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機會平等,普及殘疾人與正常人共同生活的“正常化”的社會自立理念。這種平等的價值觀,就目前中國的社會狀況來看,在相當長時期內恐怕難以實現。除殘疾人、老年人問題外,在中國還有大量的人口沒有被社會保障覆蓋,這些將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4、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建設。日本的社會保障制度非常注重法制化建設,這對於其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與完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我國,由於社會保障法制不健全且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層次低,現行的社會保障法規中普遍存在缺乏法律責任的現象,無法確保社會保障措施的有效實施。實踐中則主要依靠行政條文和政策規定辦事,工作難度較大。因此,要把社會保障立法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緊制定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使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真正走上法制化軌道。同時做好社會保障的宣傳工作,增強公民的社會保障意識和自我保障意識。

  5、提高社會福利保障的服務效率。日本近年來通過鼓勵公民積極參與社會福利事業,引進“福利經紀人”制度,以期提高社會福利的服務效率。我國的社會保障事業也亟需提高服務效率。鼓勵國民積極參與社會福利事業,通過社會各個階層的相互協助,增強國民對社會福利保障事業的理解、關心和支援。同時,大力發展社群服務,鼓勵民間團體參與競爭。在建立弱勢群體的社會支援網路中,要充分發揮第三部門和社會志願者的支援作用。如鼓勵建立各種民間團體,設立基金會,以及發展為弱勢群提供支援、保護和服務的慈善機構。民間團體的參與,有利於促進提供服務的各種團體之間的相互競爭,提高服務效率。還要真正把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可行辦法和有效措施,從而提高社會福利保障的服務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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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範文二:淺談社保基金管理存在問題及對策

  論文導讀: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也不斷深化,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基金來源更加多元化,而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核心內容,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有效的管理,不僅關係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也是社會保障制度能否正常、有序執行的關鍵。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尚處於初級階段,在基金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仍需進一步加以規範。現就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和建議談一談。

  關鍵詞:社保基金,投資組合,績效評價

  1.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管理體制不統一、法制不健全

  包括領導管理體制不統一,基金管理難以協調、法制不健全,管理缺乏規範;社會保障基金執行機制不健全,基金的籌集、運用和保值增值難以形成良性迴圈;基金未納入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統一預算,缺乏統籌安排,基金分散,難以產生效益;現收現付的籌資模式難以渡過“老齡時期”,“代際轉嫁”方式將出現支付危機、缺少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基金保值困難等。

  在社會保障制度執行過程中,也暴露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與社會保障整體改革步伐不協調之處。財務會計理論體系不完善,財務管理秩序混亂,管理透明度低,資金管理過程暗箱操作手法嚴重,會計資訊披露不規範,會計管理體系不順暢,會計制度欠缺等。現行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執行至今,國家和省一直沒有制定一部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規。1998年以來,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國家有關檔案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僅對各部門承擔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職責作出規定,還存在著一些侷限性,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一些新問題,無從尋求法律依據加以規範,致使基金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各部門之間職能錯位,基金收支、管理等渠道不暢通,影響了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管理。

  1.2擴面徵繳難度大

  目前,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主要是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以及部分事業單位和私營企業,而作為主要經濟形式的民營企業由於對參加社會保險認識不到位,認為參保繳費增加企業的負擔,出於利益考慮,不願意參保。部分國有企業繳費有困難,存在拖欠社保費的情況。而效益好的企業認為不存在失業,參加失業保險是做貢獻,往往又不願意參保。事業單位也未按規定進行參保,事業單位大多是財政撥款,財政尚未將事業單位養老和失業保險費列入預算,同時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障支出由財政負擔,且不存在失業,所以繳費積極性不高,致使擴面徵繳步履為艱。同時,由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沒有行政執法權,徵繳強制力不夠,加之部分企業效益差、無力繳納或補繳社會保險費以及企業認識上的原因,導致拖欠社保費、少報瞞報繳費基數的現象嚴重。五險分立,管理不統一。目前,大多數地區五險經辦機構不統一,分別由社保處、勞動就業服務處、醫保中心經辦,管理上不統一,存在重複工作、協調性差等弊端。由於五險分別運作,繳費基數難以統一,存在繳費基數不實的情況。五險分立的局面影響了各險種擴面徵繳工作的銜接。另外,沒有建立資源共享的平臺,資訊無法共享,不能及時全面掌握參加社會保險的總體情況,給管理工作帶來困難。

  1.3監督管理機制不建全,社保內部稽核力量不足

  國務院頒佈的《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現實工作中,勞動保障部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都具有監管職能,但共同監管往往組織不力、資訊不暢、效率不高,實際上弱化了監督效果。基金儲存多渠道,不能很好地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在保險基金儲存問題上,各地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問題,把所收入的基金在多家銀行存放,有的存在國有銀行,也有的存在地方金融機構,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國家明文規定,所有保險基金均要存入在國有商業銀行開立的財政專戶賬戶。

  1.4社保內部稽核力量不足

  社保參保人員、參保基數等基本情況均由單位和企業申報、社保機構稽核確認,然後再進行抽樣稽核,稽核範圍太小。由於各社保經辦機構人員編制少,目前尚未配備專門的稽核工作部門和稽核人員,稽核工作一直由其他科室臨時代管代辦。由於不是專業稽核人員,對稽核業務不熟,稽核工作不能落到實處。另外因稽核工作成本高,特別是實地稽核,沒有經費保障導致實地稽核工作難以開展。

  1.5擠佔挪用社會保障基金現象依然屢禁不止

  近年來儘管國家從各方面加強監管,但社會保障基金被擠佔挪用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其主要表現為一是徵收單位自行截留、挪用社會保險基金,不及時解繳財政專戶管理,二是地方政府由於財力有限動用社會保障基金平衡預算或作其他支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財政供給的經費不足再加上前文所述的徵收機構不統一導致徵收成本高所致。

  2.對策建議

  2.1加強資訊化建設,實行動態監管

  我們可以借鑑美國及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計算機操作和聯網管理,這就在根本上消除了虛報、瞞報、暗箱操作等違法行為,所以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專業化、網路化、資訊化、現代化管理勢在必行。由於缺乏有效的資訊獲取和傳導機制,基金的所有者無法瞭解到基金管理的真實資訊,上級監管部門不瞭解下級管理部門的真實情況,由於基金多樣性和分散性,甚至一些管理部門對自己所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的真實情況都不瞭解,零散和不完整的資料使監督變得非常的困難。

  2.2加強各層次執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

  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因此,提高執業人員整體素質是確保執業誠信的根本,應定期開展執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誠實守信教育,使之樹立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從業作風。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審計監督。社會保障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的審計監督。社會保障審計的範圍包括養老、醫療、失業、農村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住房保障以及各項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等。審計的目的在於:保障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我國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保證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與完整,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促進接受社會捐贈的部門、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社會捐贈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2.3加大宣傳擴大參保覆蓋面

  加大對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使廣大民營企業瞭解社會保險政策,充分認識參加社會保險的重要作用和長遠意義,切實按政策辦事,依法參保並及時繳納社保費,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一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多層次、全方位地進行宣傳。二是選派業務骨幹,深入到企業,與職工進行面對面交流,為廣大職工解疑釋難,增強職工的參保意識和參保的積極性。三是要藉助普法時機,加大社會保險的政策宣傳。切實把民營企業、個體戶和股份制等企業納入參保範圍,減輕社會壓力,維護社會穩定。營造繳費環境,加大徵收力度。地方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地方性規章,確保從業人員享受憲法規定的社會保險權。社會保險徵收部門要改善服務方式,擴大保險範圍,加大徵收力度,必要時採取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鼓勵、督促民營企業、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同時,地方政府制定相應的激勵機制,要獎懲分明,對積極參保的企業要給予獎勵,對拖延參保、少繳、漏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或企業要督促糾正。對拒不參保、惡意拖欠社保費的要給予處罰,促進民營企業自覺參保,真正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2.4實行“五險合一”,統一管理

  改變現有的三個經辦機構“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的現狀,加大整合力度,將基金徵繳統一到一個經辦機構管理,實行“五險合一”的運作模式,對外統一徵繳、統一支付、統一稽核,對內分賬核算,同時搭建統一的計算機管理服務網路,集中資料、集中資訊、實現資源共享,對社保基金的籌集和徵繳機構的徵繳、基金支付、財政專戶的管理情況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制,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基金的監管。一是完善社保經辦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全面實現基金徵繳、支付、執行過程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管理。二是成立基金監管小組,落實專人負責,實行事前、事中、事後監管。三是行政管理、經辦機構、監督部門檢查相結合,對基金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四是充分發揮計算機資訊網路的管理作用,利用計算機網路進行適時監管。

  2.5重視稽核工作,加強內部稽核

  加強社保經辦機構內部稽核部門建設,從優化整合管理資源入手,組建由專業人員組成的內部審計和稽核隊伍,對參保企業的繳費基數、參保人數,繳費情況進行實地稽核,對支付物件、支付專案進行經常性的審計稽核,堵塞基金在徵繳、支付、管理過程中的跑冒滴漏現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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