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應該享受學習的自由

  1560年,瑞士鐘錶匠布克在遊覽埃及金字塔時,做出了這樣的推斷:金字塔這麼浩大的工程,被建造得如此精細,各個環節銜接得如此天衣無縫,建造者必定是一批歡快的懷有虔誠之心的自由人。難以想象,一群有懈怠行為和對抗思想的奴隸,絕不可能讓金字塔的巨石之間連一片小小的刀片都插不進去。後來,有研究者證實了布克的這一推斷。的確,在過分指導和嚴格監管的地方,別指望有什麼奇蹟發生,因為人的能力,只有在身心自由的狀態下,才能發揮出最佳的水平。

  兒童學習何嘗不是如此?亦需要一種自由的心境。有了合理的自由,兒童的身心才會自然地舒展開來,真實而充滿情趣的學習活動才會自然而有效地發生。自由,其實是兒童的天性,教學中要善於呵護、優化、激揚兒童的這種天性,讓兒童自主實踐,自我成長,盡情享受學習的自由。

  然而,審視當下的課堂,兒童作為學習的主體,還沒能真正享受到學習的自由。課堂上,教師依然佔據強勢,過度施教,給予兒童的自主支配的時間少之又少,而要求卻多之又多,諸如,坐姿要端正,發言要舉手,回答要完整,如此等等。這些近乎苛刻的要求,表面上看,是對兒童學習的指導和幫助,其實是對兒童天性的束縛和壓制,是讓活潑潑的兒童在死讀書、讀死書的氛圍中慢慢地變得呆板、溫順、少年老成,漸漸地失去了童真、靈性和悟性。這是有悖於素質教育的追求的。

  兒童就是兒童,他們是成長中的人,得讓他們在成人之前能夠活得像兒童的樣子。所以,得要解放兒童,把課堂還給兒童,把自由還以兒童,讓兒童在課堂上能夠無拘無束地思考,快快樂樂地學習,真正地享受學習的自由和成長的快樂。

  讓兒童享受學習的自由,就是要讓兒童的學習能夠迴歸到學習的本意上來。漢語中,“學”和“習”是兩個頗有意思的字。學,本作“壆”,像雙手構木為屋形,後下部加了“子”,意思更明白了,就是教孩童學習之意。可見,孩童是學習的主體;學習是一種動手操作實踐。習,本意是鳥兒反覆練飛。可見,學習本是兒童自己的事情,是兒童自己動手實踐,反覆練習,獲得本領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兒童的身心應是愉悅的,是積極的,是主動的,是自由的。而這恰恰是學習的應有之義。

  讓兒童享受學習的自由,就得要讓兒童在學習中能夠有選擇的權利和感悟的閒暇。學習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兒童的發展,使兒童能夠成為他自己,變成他自己。而至於“學什麼”和“怎麼學”,則需要給兒童一種選擇的自由和自由地選擇,也需要給兒童足夠的自主實踐和感悟發現的時間,讓兒童在探索實踐中獲得一種前行的力量和生長的智慧。

  讓兒童享受學習的自由,還得要能夠包容兒童在學習當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或錯誤。學習是兒童探索未知的過程。在這個探索的過程中,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或者錯誤。這些問題或錯誤正是凝聚著兒童嘗試探索未知的心血和智慧,是最為亮麗的思維火花,是彌足珍貴的教學資源。所以,問題或錯誤,也是一種美麗的學習。

  真的,兒童學習需要這種自由的心境。加繆說過:“自由應是一個能使自己變得更好的機會。”給兒童自由,就是給了兒童一個使自己變得更好的機會,享受學習,享受成長,享受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