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體制論文範文

  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結構的變革,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是政府工作的當務之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體制論文,供大家參考。

  一: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分析

  摘要:為深入理解政府職能轉變,提升港口行政管理水平,對我國港口自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行回溯性研究。研究結果表明: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依循港口行政管理機構改革進路、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進路和港口行政體制改革進路等3條相互聯絡、遞進式的進路展開的,3條進路最終匯聚一體,將改革的最終成果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

  關鍵詞: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回溯性研究

  “政企合一,高度集中”是建國以來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的突出特徵。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下簡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港口行政管理體制雖進行過數次調整,但僅侷限於權力的下放和上收,未能從根本上進行改革,政企職責不分、效率低下的現象長期存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改革開放方針的落實,我國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快速發展,進出口貨量不斷攀升,早期的港口行政管理體制已不再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需求,在此背景下,亟需對原有的港口行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1]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先後進行了8次交通主管部門機構改革***涉及到港口行政管理主體的變化***、2次港口管理體制改革試點***以“政企分開”為主要特徵***、2次實質性的中央港口行政管理權力下放***實施港口屬地化管理***和1次立法建設***通過法律形式將港口行政管理體制固定下來***。通過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歷程進行回溯性研究,深入理解政府職能轉變,提升港口行政管理水平。

  1研究綜述及研究說明

  熊偉明[2]對我國港口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進行分析,指出港口體制的改革不僅是行政問題,更重要的是經濟問題;其認為港口體制改革的關鍵在於解決好政企分開和產權界定2個基本問題。JAMES等[3]回顧了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港口管理國際化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從港口優先發展政策、港口外資投資、港口國有企業改革、港口管理權力下放和港口管理法制化等5方面分析我國的港口管理體制改革。趙理民[4]總結我國港口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的成績,指出尚存在政企政事分開不徹底、港口行政管理不到位、各層級政府間港口管理不順及《港口法》權威亟待強化等突出問題。XU等[5]以港口管理權力下放為研究重點,將我國建國以來的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劃分為中央集中管理階段、中央地方雙重管理階段和地方屬地化管理階段等3個階段進行介紹。IAMES等[6]指出珠三角地區港口經營缺乏規模效應的重要原因是港口管理缺乏整體性特徵。陳相宇[7]指出廣西擬設立自治區統一港口管理的機構需解決諸多矛盾,其中港口所在城市的利益是最根本的影響因素。LI等[8]構建出以體制、國家、市場、資源配置和地區發展路徑為要素的概念框架來分析歷次長江航運管理體制的改革,認為以市場為導向的行政管理體制變化對長江內河運輸發展影響重大。綜合來看,已有的相關研究基本上僅對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歷程進行階段性的簡單劃分,並輔以各階段明顯特徵的描述,缺乏聯絡特定時代背景對港口行政管理體制進行歷時態的貫續研究[9]。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實際上分為沿海港口和內河港口2大塊,基於歷史、地理位置和方便管理等原因,形成了2套存在一定差異的港口管理體制。由於沿海港口相比內河港口具有更明顯的開放性,且在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發揮著更重要的作用,同時可在一定程度上為內河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提供借鑑,因此對我國港口管理體制方面的研究以沿海港口為主。此外,不同學者對於行政管理體制內涵的認識不盡相同,這裡認為行政管理體制是由行政主體結構、法定職權、法定管理程式和執行機制等構成的有機體系及相關法律制度,其中行政主體、管理權力、相關機制和法律制度構成行政管理體制的4項基本要素。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就是改變行政管理體制四要素的構成,調整四要素間的關係以革除其弊端。

  2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歷程回溯

  2.1港口行政管理機構改革

  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指出,我國經濟管理體制中權力過於集中,應大膽地進行下放,大力精簡各級經濟行政機構,認真解決黨政企不分、以黨代政、以政代企的現象。對此,原交通部根據會議精神於1979年3月對部機關機構設定及編制進行調整,包括:將港口局併入水運局,主管港機、燃油供應、理貨、港務監督、排程及商務***貨運、客運運價***等業務;原劃歸港口局的港監部分劃歸新成立的安全監督局。為改變黨政機構臃腫、職責不清及工作效率低下的狀況,1982年2月全國人大會第22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原交通部根據該決議要求在1982年8月發出《關於交通部機關機構設定和職責分工的通知》。在這次機構改革中,涉及沿海港口管理的有:將原水運局的海運部分和遠洋局的行政部分合並,新成立海洋管理局,主管沿海運輸、遠洋運輸和港口工作;將原港務監督局、安全監督局、交通部環境保護辦公室及原救撈局和全國海上安全指揮部的救助指揮部分、基本建設局的航標部分等合併,組建水上安全監督局,負責水運安全、港務監督、航標和救助指揮等工作;成立生產排程局,以加強遠洋、海運、河運和港口在聯合運輸中的綜合平衡工作,協調解決運輸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等。為大力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1988年國務院啟動新一輪的機構改革。原交通部作為國家機關機構改革的試點單位,隨即開展機構改革。1988年7月,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原交通部的“三定”方案,改革進入實施階段。這次機構改革突出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撤銷海洋運輸管理局和內河運輸管理局等4個專業局,新設運輸管理司,統一負責水路和公路運輸管理工作;將港口、內河及公路的工程管理部分合並,新設工程管理司,以統一交通系統的工程管理工作;新設政策法規司,以加強交通行業經濟和行政管理政策法規的制定。為滿足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1993年國務院再次啟動機構改革,重點仍是轉變政府職能。原交通部圍繞政企分開、簡政放權、加強巨集觀調控和行業管理職能等要求展開機構改革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和需求,將原運輸管理司和工程管理司調整為公路管理司、水運管理司和基建管理司,其中:水運管理司負責水路運輸行業管理和運輸組織管理,包括管理水運價格和港口收費、制定行業管理規章等;基本建設司負責制定水運基建行業規章和維護管理港航設施等。為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國務院於1998年啟動新一輪的機構改革。原交通部也隨即開展機構改革,包括:將水運管理司和基本建設司合併,組建水運司;在安全監督局的基礎上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這次改革在界定各司局職責時全部取消直接干預企業管理的職能,突出巨集觀調控和行業管理職能。2003年加入WTO後,為集中解決行政管理體制中影響改革和發展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國務院又一次推進機構改革。這次改革對原交通部的影響不大,僅在機構設定上作了微調。為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2008年國務院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係啟動了“大部制”機構改革,在原交通部的基礎之上組建交通運輸部,其中部內機構改革包括:增加安全監督司,負責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等工作;水運司更名為水運局。

  2.2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為貫徹落實1980年4月召開的全國交通工作會議上提出的20世紀末交通運輸現代化發展規劃,原交通部制訂了10項措施,明確提出:整頓港口管理,加強港口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向國家建議對整個交通運輸業進行統一規劃、綜合利用;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調動一切積極因素。1981年7月原交通部召開的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會議上提出交通運輸管理體制改革的初步設想方案,指出:管理體制改革必須緊緊圍繞政企分開的要求展開,使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擴大自主經營權;作為行政管理部門,交通部的主要任務應是行使政府職能,制訂統一的交通規劃,統一實施行政管理。在此背景下,1981年開始對港口行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將大連港作為改革試點,改革的重心是改變過去政企合一的港口體制,實行政企分開。這次改革中,將大連港務管理局拆分成大連港口管理局和大連港裝卸聯合公司,其中:大連港口管理局作為國家行政機關,主管港口行政管理和規劃建設工作,並在巨集觀經濟上協調指導港區企業;大連港裝卸聯合公司則為企業聯合組織,從事以裝卸和倉儲為主的港口運輸生產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此外,大連港口管理局由原交通部和大連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並以原交通部領導為主。[10]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1996年原交通部開始了新一輪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擬定了《港口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主要涉及港口管理體制、港口財務管理體制、港口資產管理體制、港口投資體制、港口公安體制、港口引航和港口理貨體制等7個方面。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的重點是實行政企分開,理順各方關係,包括:對原有體制下的集政府職能、企業生產經營於一體的港務局進行功能分離,設立港口行政管理機構作為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當地政府轄區內港口的規劃和岸線管理,港埠企業、貨主碼頭的歸口管理,港口規費的徵收及港口和陸域環保管理等;將港務局改組為港埠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濟實體;港口的客貨代理、理貨、引航等服務機構也從港埠裝卸企業中分離出來,組建獨立的公司或社團法人從事經營活動。需指出:這次改革未能全面實施,但是明確了港口管理體制改革的初步思路,為實施新一輪港口管理體制改革奠定了基礎。

  2.3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總體原則的指導下,實行以“權力下放”為基本特徵的向地方傾斜分權的政策。1984年是我國港口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性一年,原交通部提出以“轉、分、放”和“實現兩個轉變”為主要內容的改革設想,同年開始對我國沿海港口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在管理上實行“中央地方雙重領導,以地方領導為主”的策略。從1984年在天津港試點到1988年分4批完成除秦皇島港外的沿海14個原交通部直屬港口的體制調整,此輪改革有效提高了地方的積極性,擴大企業的自主權,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職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港口城市及其腹地的經濟發展。從中央和地方的結構來看,此次沿海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是中央對地方的放權,港口由其所在城市的人民政府直接領導和管理,港務局作為地方政府的直屬機構;原交通部對港口進行巨集觀領導和監督檢查。特別是在財務管理制度上,此次改革實行“以港養港、以收抵支、財務包乾,一定幾年不變”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現了中央對地方較大的放權力度。但從條塊結構來看,中央對地方的放權又是有限的,如:部分下放港口的基礎建設、技術改造計劃和物資供應等仍由原交通部直接管理;將下放港口的港口監督等部分行政管理工作從各港港務局劃出,組建海上安全監督局***對外仍保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局名稱***,實行原交通部和所在城市雙重領導,並以原交通部為主的管理體制。進入21世紀之後,在對港口管理體制的歷史和現狀進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國家開始全面推進港口管理體制改革,並於2001年發出《關於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決定將由中央管理的秦皇島港及由中央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的港口全部下放到地方管理,並實行政企分開,港口企業不再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經過幾年的調整,我國現行的港口行政分級管理體制基本成形,即:原交通部作為中央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全國港口進行統一管理;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轄區港口的行政管理;省級或港口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一港一政”的原則成立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既可單獨設定港口管理部門,也可由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港口實施行政管理。

  2.4港口管理立法

  我國港口管理領域法制建設相對緩慢,1954年由原政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港管理暫行條例》***1986年廢止***是港口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規依據。直到2003年6月28日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港口法》***,我國的港口管理才真正步入法治化軌道。該法規在總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借鑑國外港口管理和立法的相關有益做法,在港口規劃、建設、經營、安全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

  3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路分析

  通過上述介紹可知,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依循3條相互聯絡、遞進式的進路展開的,並最終匯聚為一體,將改革的最終成果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這一改革成果集中體現為“政企分開、職能轉變、權力下放”,其中“職能轉變”是改革的核心要義。從行政主體、管理權力、執行機制和法律制度等4個維度看: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中的行政主體在中央層面仍為原交通部,但在其司局管理層面幾經變更,目前以水運局為主;管理權力在原交通部各司局間經歷了由領域性集中到職能性分散再到領域性集中的過程;執行機制經歷了由中央集中管理且政企合一到中央地方雙重領導並以地方領導為主且政企合一,再到地方屬地化管理且政企分開的過程;法律支撐則經歷了從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港管理暫行條例》到國家法律《港口法》的過程。就改革的背景和動因而言,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均以國家系統性、整體性的經濟和行政體制改革為背景,具有鮮明的自上而下的特徵,中央政府在改革中起著主導性的作用。具體來看,港口行政管理機構的改革均受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影響,並在其總體方針下開展。此外,無論是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還是實質性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均受兩大改革邏輯支配,即:向地方適當分權以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市場為導向,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而言,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循的3條改革進路中,港口行政管理機構改革相對於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和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而言有著一定的獨立性,而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與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之間則保持著高度的緊密性。此外,我國港口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還突出體現了改革開放後我國行政領域改革的漸進性,即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全面推進,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側重點和力度,在整體改革進路中保持著內在改革邏輯的一致性和外在改革成果的累積性。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與實質性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之間的交替進行很好地體現了這一點。《港口法》更是將前期改革成果予以法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這對促進我國港口治理體系和港口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4結束語

  港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我國港口事業在過去30a間取得迅猛發展的重要提前,為港口發展提供了極為必要的制度支援。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出市場經濟條件下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如何正確定位職能,建立和完善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及注重行業管理的港口行政管理體系。然而,我國目前的港口行政管理體制仍存在中央巨集觀調控能力不足、地方府際合作機制匱乏和部門間利益關係難以統籌協調等問題,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新時期進行探索和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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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探析

  1企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企業行政管理指的是依靠企業行政組織,通過行政渠道對企業進行管理的一系列方案和措施的綜合。狹義上的行政管理指的是企業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依靠企業行政組織,然後按照企業行政管理系統的行政流程對企業的生產和發展進行有效的管理。當前一些企業的行政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執行不到位,導致企業行政效率低下,下面介紹幾點企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

  1.1合理選擇和設計行政組織機構

  行政組織機構與行政渠道都是企業行政管理開展的依據,因此,建立與企業行政管理需求相一致的組織機構是完成行政命令與指示等工作的重要基礎。機構龐雜、人浮於事、溝通不暢等問題是企業行政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了企業相關資訊更新不及時和行政效率低下等負面影響。因此,建立與企業行政管理需求相一致的組織機構對行政管理科學化的影響巨大。建立健全的企業行政管理制度、簡潔合理的機構組織、明確各個部門的崗位職責、工作程式以及掌握相關事項辦理的表格、圖表規範填寫等,進而實現行政部門行政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

  1.2優化企業行政決策職能的程式

  首先,發現問題,確定決策目標。其次,擬訂方案,尋求達到企業決策目標的途徑。研究和擬定實現企業決策目標的各種途徑和辦法,就是準備行動方案。現代企業行政決策一般要求有多個備選方案。現代企業行政現象複雜多變,更不允許只准備一個行政方案,也不是科學的決策。再次,決策方案的評選審批。當前企業的行政決策問題具有很多的不確定因素,並且行政管理目標多,涉及知識領域非常廣泛。在實現目標的方式上各不相同,單單靠決策者的經驗進行決策過於片面,會有很多考慮不到的問題。所以,在決策時必須將專家建議作為重要參考依據,並對方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選出最優的方案。

  1.3加強企業行政管理的手段創新

  企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必須緊跟時代的步伐,加強管理手段創新,加強現代化技術的應用。以指尖外勤為例,指尖外勤對於傳統行政管理方式來說,是一個有效的填補,填補了行政管理對於外勤人員管理的空白和諸多漏洞,打破了以往行政管理對於外勤人員愛莫能助的被動局勢,同時指尖外勤的有效溝通和連結作用,不但提升了企業的整體工作效率,而且還為企業與外勤人員之間搭建了一個互幫互助共同進步的平臺,外勤人員在工作中如魚得水,行政管理部門開啟手機就可以輕鬆掌控,釋出指令。通過指尖的一鍵觸碰,一切行政管理難題將迎刃而解。無處不在的移動網際網路、唾手可得的智慧手機終端就可以將指尖外勤的移動裝置巧妙連結,外勤人員的一舉一動都將被企業盡收眼底,企業管理層隨時與外勤工作人員實現互動,即使商機瞬息萬變,指尖外勤也會先人一步,趕超時間,給你第一時間洞察時機的機會,外勤人員的及時上報,企業高層的最新決策就會一氣呵成,緊抓財富脈搏。企業行政管理的效能被指尖外勤一再細化,一再提升,經過層層改造,目前指尖外勤在企業會議、培訓等工作中發揮著更為便攜的效能提升作用,通過指尖外勤釋出各類公司活動組織的通知,可以知道有多少人看過通知、參加人數和不參加理由,提高組織效率。在國內企業的行政管理中發揮了巨大作用。

  2做好祕書工作的措施

  2.1注重協調,當好助手

  綜合協調職能是祕書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當好領導得力助手的關鍵。優秀的祕書人員不僅僅善於與領導溝通,並且善於與同事溝通。優秀的祕書不僅能夠起草高質量的工作檔案,而且能夠料理好各項事務。第一,要做好會議協調工作。在會議開展之前,祕書要提前做好會前準備工作。這些準備工作包括撰寫領導講話的材料,做好外來參會人員的接待及會議場所的選擇與佈置,最後由領導進行驗收,這樣可以為領導節約出時間來進行其他重大工作。第二,要做好檔案的上傳下達工作,通常,祕書認為檔案的上傳下達工作比較簡單,容易忽視這一問題,不願意投入大量的精力開展這一項工作,因而使得一些檔案在傳達過程中,誤悟領導意圖或者使員工不能很好的理解檔案精神與要求。因此,祕書在撰寫好檔案後,對於檔案的精神要採取合適的方式進行傳達,使企業員工能夠全面的接收到檔案精神與領導指示。

  2.2撰寫優秀的公文、稿件起草文稿,是祕書工作的主要部分

  文稿的起草過程,常常是由領導和祕書合作進行的。在起草文稿的時候,祕書不但可以在醞釀和討論文稿的時候提出自己的意見供領導參考,而且可以在起草時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寫上去,形成初稿,讓領導人去決斷,這樣形成的文稿才能真實、全面、生動地反映傳達領導的決策、方針、意圖等,並使之成為群眾性的行動。在形成材料後要注意把好行文關,主要審查是否需要行文,防止行文過多過濫,助長文牘主義;要把好政策關,主要核查檔案是否符合黨的方針、政策,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令,防止在政治上出錯;要把好文字關,主要檢視檔案觀點是否正確,語言文字有無錯漏,維護檔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把好體式關,主要稽核檔案、格式是否正確,傳送範圍、密級是否恰當等。這就要求在撰寫、稽核文稿時,必須反覆思考,仔細推敲,字斟句酌,使檔案真正體現機關的制文意圖。

  2.3兢兢業業做好服務工作

  我們要全面地服務與領導的工作,首先,應當以相關工作與中心任務為核心對檔案進行高效處理;其次應當主動收集企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問題進行走訪調查,並適當地提出自己的建議,以供領導決策參考。再次,要善於行使領導賦予的職權去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如對企業相關業務進行檢查督促、做好各方綜合協調工作等,使領導的指示能夠高效的執行。當然,對於領導服務要講究一個度“,過猶不及”的道理我們都明白,如果祕書對領導服務不到位就會影響領導的工作效率。如果服務過頭,或者“仗勢欺人”,就會對領導的形象造成不良影響。所以,祕書服務領導要遵循以下原則:

  ①按規定辦事,不可以自己的意願或者經驗來辦事。

  ②多作請示彙報。當遇到規定不明確問題時,不要自作主張應及時向領導彙報,由領導決策。

  ③嚴格要求自己。也就是上邊談到了不要“仗勢欺人”,祕書工作接近權利渠道,但不可以權謀私,給企業與領導帶來不好的影響。